災民的心聲

敬佩的楊檢察官:

感激您不辭辛勞,認真負責為查明造成東星大樓倒塌責任歸屬全力以赴!

幾度與律師研討案情時,才知道您曾為不錯過任何蛛絲馬跡查明真相,從淡水履勘到林口,到一銀金庫一籃一籃的秤重,勞保戶籍資料一筆筆的調閱;令我們對檢察官為伸張正義超乎常人之認真積極精神,深感欽佩。

萬分感激您與呂檢察官率領其他同仁為我們辛苦的努力。
讓我們有機會可以告慰冤死的家人;為活著,卻流離失所不知如何籌措重建家園經費保有一線希望。

但,我們仍不得不感嘆→ 難道台灣人註定永遠只能自求多福嗎!

最正派經營的公營銀行,可以任由深諳建築結構、法規並具建築師資格,兩年前松山分行大裝潢前才細看過設計圖,並表示已知結構不佳的員工,且以其專業背景應深知騎樓之柱子為大樓最重要卻最脆落部份,外飾大理石業已自然脫落,卻不先稍作評估,就輕率找一個僅有國中畢業,對建物結構原理知識極為有限的打石工人,未派任何人在旁監工,任其隨意以機器破壞。破壞後居然不立即修復,任其風吹雨打十餘日,只因大理石尚未準備好!如果連第一銀行這樣必須靠靠良好的信用與形象才得以經營,最遵守法規的行業又人才濟濟的公司,都敢任意敲打攸關建物結構安全甚鉅的樑柱,那棟大樓不會被人任意敲打?台灣還有那裏能讓我們安身立命!

當家屬正當焦慮不堪,卻早已不敢奢望會有奇蹟出現,不眠不休的等待救難人員挖出受困多日的家人時,這時這家號稱百年老店,就在你家左右的第一銀行卻每天派出一二十個員工穿著顯眼的制服,在現場談笑風生的飲用慈濟等善心人士提供的食物,堅守崗位的為保全他們認為非常重要的資料!而此時痛心的家屬,僅僅期盼還能保有全屍,那怕只是早已壓毀變形或焦黑難辯,只求還可以為冤死的家人辦一 個正常的喪禮!

當家屬正哀慟的為家人辦後事時,一銀卻可以大事宣傳,歡歡喜喜、熱熱鬧鬧的慶祝百週年慶。未見追究施工管理與發包過程是否有疏失,全力設法證明所有過程一切合法,對多年的老鄰居正忍受家破人亡之苦卻不聞不問。

總經理未受任何影響地照預定計畫升任董事長。

難道這些台灣受過高等教育,社會形象良好的銀行業的從業人士,只為了怕一個人升官受影響,就可以昧著良心不追查造成幾十個老鄰居冤死,數百人流離失所的原由!

台灣還會有形象良好的專業人士供我們教育下一代的楷模嗎?政壇地位崇高的國大議長,與兄弟四人投資興建的房子,設計草率,施工品質不良;為了個人私利,明知結構體已完成無法再補強,不顧當初設計規劃時,根本未針對賓館高承重設計結構,兄弟四人只花一個月就能變更完成使用用途!

難道台灣連曾負責主持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的議長,居然也是一個只要為了賺錢就可以不需顧他人身家性命安全,違法行事,唯利是圖的奸商嗎!

台灣的建商何其有幸!

只要每投資興建一棟房子就成立一家公司,不但可以名正言順的節稅;萬一房子倒了,只要推給一個重病的股東就沒事了!地可以先買,房子可以先設計,找到買主後,先問買主要不要用合建方式以節稅;確定買主不願意時,再來申請成立公司以合法規避因繳之稅賦。房子蓋好後,賣不掉的抵押給銀行借出錢來股東分帳,等到一賣完,錢還銀行後,就把公司結束掉!

以後,房子管他怎麼樣,都和他們無關了。

悲慘的台灣人何其不幸!省吃儉用,拼死拼活的幾十年,只求能有一間小小的房子,讓全家不會居無定所,安心的住在一起,就心滿意足了!即使是住在鐵軌旁,隨時要忍受火車呼嘯而過的吵雜聲,也無怨無悔,但,連這一點小小的願望都不一定能得到!

因為,太多的建商,即使是已經賺取了暴利,還不知足的偷工減料以降低成本,甚至不考慮結構能否支撐,靠著民代的特權關說,任意變更使用用途。造成了87條人命冤死後,卻毫無悔意,不是立刻逃離台灣,在國外住著結構安全、建材實在的房子裡,豐衣足食的安享天年。

還在國內的一概推說不知道,全部推給已毫無意識的植物人身上;負責監工的人, 居然能大言不慚的說一切都跟他無關!

難道,這些慘死的人只能怪自己命不好!台灣偷工減料、結構有問題、特權關說審照放水的房子,比比皆是,那間不買偏要住這間嗎?

如果造成87人慘死,十餘人連屍首都找不到,幾百人流離失所的禍首唯利是圖的建商可以以我只是不管事的股東。藉著設計圖早就定案,部分樓層亦已覓妥買主後才成立的一案公司,就可以輕易的逍遙法外!正義公理合在!法律存在的目的難道只是用來幫助懂法的人脫罪嗎!

台灣人到底要住在哪裡才能高枕無憂!

宏國集團對外皆稱鴻固營造為其關係企業,林家所佔鴻固股權也最多;小到鴻固聘請一位工地衛生管理員都要由林鴻道、林鴻明批准同意;大到鴻固營造用一半股權與日本青木公司合資要由宏國集團負責人林謝罕見出面簽約;林家卻敢大言不慚說一切都不知道,將一切責任推給一出事就迅速逃到國外的家臣杜明福。

數月前,宏國建設集團在傳出財務危機第二天,立即買下各大報頭版廣告,告訴大家「放心,我們沒事」,連中央政府部會首長亦立即為其背書。東星大樓倒塌已逾半年,卻仍吝於對害我們家破人亡,流離失所之過失,表示絲毫的歉意與關懷! 難道得意於台灣政商界,經營金融、報業、每年興建上千戶住宅之大財團真的也是毫無社會道義責任之徒嗎?

連宏國這樣知名品牌的建商專屬的營造廠蓋的房子都不能保證4級地震來時不會倒,台灣人到底能買什麼樣的房子

如果主要董監事皆相同,內部管理公文皆需由林家母子簽准才算數,宏國集團所投資興建的房子幾由鴻固營造承造;可是,當因鴻固施工不良造成數百人家破人亡時,宏國集團主要負責人卻皆表示該公司業務與其無關,就可置之不理的話!在台灣只要找幾個人頭,多開幾家公司就可毫無顧忌的不顧社會大眾的安危,大膽的賺錢就好了嗎?

更令人心寒的是,這樣的房子從設計、興建到完工檢查居然一切合法!

十餘年前,要取得建築師資格是何等困難!每年僅有區區數名通過政府考試取得建築師執照核可執業。以如此嚴苛標準保障建築物結構安全的制度下,居然一家生意鼎盛的建築師事務所,任職近二十年的員工未曾見過該事務所唯一的建築師繪過正式的設計圖;台北市市中心的高樓層供公眾使用的商業大樓,攸關該大樓最重要的結構計算,居然是由一位受過任何結構專業訓練的商專學歷的基層職員僅憑幾個計算公式就決定了!

英明偉大的政府,請告訴我,台灣有那間房子不是用這種方式蓋出來的!

如果連台灣首善之區的大樓都是這樣,可憐的台灣人難道只能祈求老天爺保佑嗎!

更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建物結構設計是否安全,對專業人士輕而易舉就可判斷出來,為何首都建管處的數十位專家們經過兩個月的層層審核後,居然無法察覺!房屋結構體已完成後,才申請由一般住宅用途變更為供公眾使用的賓館,在外行的人也知道不可能更改增強結構,市政府幾十位營建專家,卻能在區區11天就能核准通過變更!

首都政府居然連這樣的執照都敢發!

台灣人啊!你一輩子省吃儉用努力奮鬥的結果,所買的房子就只能如此! 誰叫我們無能為力與蓋這些房子的人一樣,移民到國外,那邊才找得到不會偷工減料,設計結構安全無虞的房子!

無能為力救出家人,已令我們遺憾終身。對加害他們的肇事者只能眼睜睜任其毫無愧疚,怡然自得更令我們愧對亡者!但卻無可奈何!對我們最有利的許多物證早已夷為平地,法令設計又非十分周延,使建商可輕而易舉的藉以逃避其滔天大罪!災民又多為市井小民,對營建、結構、法律等專業知識多一竅不通,又必須每日繼續為生活奔波。雖然幸好台灣社會還有許多善心人士!台北市律師公會一些熱心的律師,不斷的協助我們打這場將投入許多人力、時間、精神、困難度頗高的官司。惟因東星大樓興建已十餘年,許多資料不易收集,重要關係人死的死、逃的逃、或已成為植物人;建商又是政商關係極佳的大財團!

好在老天有眼!安排了認真積極、不畏權勢、伸張正義的好檢察官! 感激並懇求檢察官能秉著勿枉勿縱的精神追查下列責任:

(一)宏程建設僅是謝氏兄弟用來節稅的一案公司,實際運作皆為四兄弟分工處理;對外銷售以宏傑建設之名,連工地主任徐茂雄亦是宏傑所聘,勿使謝氏兄弟藉該公司來脫罪。

(二)鴻固營造於民國80年以前皆由宏國林家所主管,內部公文亦顯示將鴻固視為宏國之營建部。

(三)審照過程有嚴重瑕疵,相關公務人員應嚴格追究責任。

雖然有部分受害家屬較計較賠償金額的追求;有部分為的是洩憤;但仍有許多受害家屬不只是為東星獲得賠償與照顧而訴訟!

我們必須靠打嬴官司為全體台灣人爭取到最起碼的住的安全!

讓:建築師不敢不親自認真設計與計算結構建商無法藉一案公司逃避責任更不敢偷工減料財團無法利用子公司規避應負之責任

公務員絕不敢輕率行事,必須要有起碼的清廉如果,連死了87條人命的滔天大罪,建商連最高本刑僅有5年的責任,都可以藉由現有的法令規定逃避掉!都無法藉這些冤魂改變台灣這些營建業極不公平合理的現象!

那麼,台灣人永遠只能自求多福!祈求地震永遠不會來!


一位只希望台灣每個人都能住得安心的小老百姓
郭先生 敬上 89年4月9日



寫信緣由

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市井小民。
過去未曾參與過任何公益活動,選舉時很少會去投票,每日兢兢業業的上班下班,只想努力工作讓一家老小安安穩穩的過日子。

921地震,壓死了租屋在東星大樓唯一的妹妹。
她在美國唸了五年書,地震發生時,才剛回國不到半年,正準備幾個月後與相戀多年的男友結婚。

在災變現場不眠不休等了好幾天,幸好,等到了還算完整的遺體。
原本,我未成怨過、恨過任何一個人,只怪妹妹命不好!
只希望好好把後事辦妥,讓白髮蒼蒼的父母快快走出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傷痛;自己儘快恢復正常工作……
可是,當看到死了87條人命重大慘案,家屬卻不知如何透過訴訟來為冤死的家人討公道;如此龐大的案件居然只委託一位毫無愛心的義務律師,三個多月來僅遞了一份狀紙,最後所幸連開庭時都不出庭。

於是,開始協助處理部分訴訟事宜。

原本,只想幫忙找到適合的律師後就退出!
可是,當閱卷後,發覺建商毫無悔意,出事後不但未曾出面表示一絲關心,反而極力脫罪;政府居然審照形同虛設;建築師居然沒劃過正式設計圖;攸關人命安全的結構竟然是由商專畢業的基層職員計算;害死了87條人命,幾百人無家可歸的罪,最高刑責居然與偷一台腳踏車一樣………
如果,這麼嚴重的代價,僅僅讓他像一般案件,過了就算!
我們將永遠住在不知何時會倒下來的房子,永遠只能自求多福!
妹妹未婚,房子是租的,財物的損失有限!父母親有我和弟弟奉養,無須藉由訴訟來索賠。

但,如果每個災民都逆來順受都不出來藉由這次的教訓,為攸關所有人居住的安全,改善長久以來不合理的現象!

台灣人將永遠只能祈求地震不要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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