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9
針對香港政府與警察在2020年4月18日大規模拘捕包括區諾軒、民主黨李柱銘、楊森、單仲偕、何俊仁及蔡耀昌、社民連黃浩銘、梁國雄、吳文遠及陳皓桓、工黨李卓人及何秀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大律師吳靄儀,以及梁耀忠在內的至少15名民主派人士,港警逮捕的理由據悉是與這些民主派人士參與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等三場反送中遊行有關,台灣人權促進會對於港府的418大拘捕行動,予以嚴厲的譴責,也對於許許多多從去年6月9日至今年參與運動的人權捍衛者們的處境,感到相當憂心。
事實上,根據香港保安局所提供的資料,截至4月3日止,港警於反送中示威運動中,已拘捕至少7,613人,其中1,235名已完成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人士中,有78人須承擔法律後果,所涉罪名包含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集結。雖有512人獲無條件釋放,但仍有5,860人的案件仍在等待調查中。諷刺的是,在一系列反送中運動中攻擊示威者與市民的香港黑道與暴力警察,幾乎無人接受司法調查與究責。和平示威爭取人權的人民有罪,對照暴力攻擊人民的警察公權力卻免責,更加證實418與此前的許多拘捕人民的行動,已非單純的司法行動,而無疑是港府乃至北京政權聯手以司法打壓香港人民的政治迫害。
我們要提醒香港政府,香港基本法保障香港人民享有集會遊行與示威抗議的權利與自由,港府也受到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拘束,應避免侵害人民集會遊行權,且當黑道以暴力無差別攻擊人民、黑警以催淚瓦斯和真槍對付和平示威者時,政府應立即介入保護人民不受黑道黑警的侵害,但港府至今毫無作為,無視人民五大訴求,只是一昧透過司法追殺來壓縮港人的公民空間。418事件與這七千多件司法濫訴、乃至許多法外處決的政治暗殺事件,已明顯指向港府暴政嚴重侵害基本人權。儘管全球疫情嚴重,但再過不久,就是六四事件週年,而6月9日更是反送中運動開始後的一週年,更多的鎮壓只會喚起更多香港人民的反抗意識與行動,如水萬人的香港反送中示威運動,勢必會再回到街頭。
台權會呼籲香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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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大拘捕的15人與七千多位因反送中示威運動而遭司法調查的示威者,是在行使基本法與人權公約所保障的集會遊行與示威抗議的基本人權,港府應立即釋放被關押者,並應立即撤銷相關的司法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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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落實人民五大訴求中的「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方濫權」,全面調查暴力黑警與究責。
我們也一併呼籲台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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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主進程,如果沒有早期民主運動人士的努力,不會有今天的成果。台灣政府應針對港府418大拘捕侵害人權的事件,採取應有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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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透過推動難民法、還是健全港澳條例第十八條的內涵,台灣政府相關部會,應積極研商處理難民與尋求庇護者的機制。
新聞聯絡人:施逸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