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討國家暴力! 428律師團成立 首要求證據保全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4月27日號召5萬民眾,以和平非暴力方式,成功佔領忠孝西路,要求政府正視核四停建的強大民意訴求。但在4月27日晚上10點30左右,台北市長郝龍斌開記者會宣佈:「不計任何方式,讓台北市交通恢復正常」,隨即於4月28日凌晨約2點40分左右,繼324行政院血腥之夜,台北市警方再度以暴力鎮壓方式,驅離忠孝西路民眾。

在驅離過程中,從許多公民影像紀錄呈現出警方以違反比例原則的方式,暴力對待手無寸鐵的人民,包括不當使用警具(警棍、盾牌)攻擊民眾、大量調度消防用水補充水砲車,以連續噴水方式羞辱驅離民眾、將民眾拉進盾牌後方或警備車中毆打狠踹民眾、對女性惡意性騷擾、以及搶奪破壞財物(擴音器材、手機、兒童帳篷)、甚至違反新聞採訪自由,將媒體記者暴力驅離等等。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4月28日當天,便開始公告蒐集受傷民眾的回報資訊及影像照片,截至目前為止,總共有90位民眾向平台證言428黑夜中最不堪的國家暴力。如今天出席記者會的沈先生就表示:「我在忠孝西路公園路口阻擋警方往前時,被警方推倒後,被拉著腳拖至警察後方,拖行途中只要是有看到的警察,有棍子用棍子捅、有盾牌用盾牌插、不然就用腳跺,然後我一起身就高舉雙手喊『我配合』,但有的警察叫我跪下、有的叫我坐下,不服從就打,最後是有指揮官說『上銬』,才沒有繼續歐打。唯一驗傷肉眼明顯可見的為頭部上2x2cm的紅腫,是被齊眉棍所擊。」

    3月24日行政院血腥之夜,國家暴力在媒體鏡頭前展露無遺,包括警政署長王卓鈞、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以及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指揮官以及當天施暴的員警,都正面臨追究責任。但428當天,警方並沒有因此手軟,反而更加濫用公權力。為了聲討威權復辟的國家暴力,已有30位義務律師成立428控訴律師團,將追究428當天警方暴力的責任,並在今天(6月6日)正式宣佈成立,而首要行動就是向法院聲請證據保全。包括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律師與王怡今律師在內的9位律師,今天來到台北地方法院,為4位指標性的當事人,依《行政訴訟法》之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

    律師團也再次警告公務員與警方務必交出428當天所有證據,切莫以身試法。因為依《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倘若具有公務員身份,依《刑法》第134條,更可加重二分之一。因此,特別呼籲掌握相關影片與監視器畫面之公務員與警方,切莫以身試法,刪除、覆蓋、隱匿或湮滅證據,以免觸犯刑責。基層員警倘若有遭受上級長官施壓,要求刪除、覆蓋、隱匿或湮滅證據,屬於「違法之命令」,基層員警亦應嚴予拒絕,並尋求適切之管道反應。

同時,我們也呼籲全國民眾,若428當天有在現場並有用任何設備紀錄下國家暴力的暴行的朋友,請協助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提供428當天的影音紀錄給我們,並寄到「428影音蒐集公用信箱」:stopnukesnow428@gmail.com (聯絡人:施逸翔 0920719347),以作為律師團未來訴訟之用。最後,若428當天的受害者願意一起站出來控訴國家暴力,但尚未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聯絡者,也請盡快與平台聯繫,一起協助律師團,將公義與人權追討回來。

主辦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428律師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公投護台灣聯盟
 記者會出席名單:
義務律師團:尤伯祥律師、王怡今律師、余宗鳴律師、林依雯律師、賴瑩真律師、王展星律師、陳又新律師、黃惠敏律師、陳思合律師。
當事人:沈先生、洪先生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崔愫欣
公投護台灣聯盟 李述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