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責數位人權議題。政治大學斯拉夫語文學系、心理學系雙主修畢業。
日常總是為了政府資訊公開、隱私權、言論自由等權利交織的線球腦袋打結。喜歡聽各種不一樣的想法。
原投書於5月15日刊登於鏡報 高德地圖因為利用並分析臺灣使用者的個資大數據而得以預測紅綠燈秒數,引發政府是否能 […]
針對個資會籌備處預告之多項個人資料保護法子法預告草案,提出意見。相關子法預告草案全文,可至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 […]
水桶破洞,不應等到水流乾了,才開始彌補。個資保護不是只有個資外洩事件通報、通知,更包含每次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前、中、後的法遵輔導與落實,以及提供個資當事人清楚、容易取得的權利實踐方式。
「我是為你好!你不要問這麼多」的取得資料模式,要病人無條件相信研究必定具有公共利益,是一廂情願的信仰,不是可被驗證、驅動進步發展的科學方法。
消費者只能被動接受個資任憑業者分享、利用的隱私條款嗎?病人只能容忍就醫與社福資料未經個人同意,供第三方研究利用 […]
目前個資法仍缺乏未來個資保護委員會可採取的政策工具,以預防其他部會發展過分蒐用個資,或是過度限縮資訊自主權(例如現行個資法保障的查閱權、停止利用、刪除權等)的政策或法規。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與許宇甄,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要求未來罷免聯署須附身分證影本。除了擴大蒐集個資,留下更大的個資外洩隱患外,對於公民政治空間也將產生實質限縮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