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科技的進步,雖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也加劇了對隱私的侵犯。在科技應用全面滲透社會各層面的今日,個人的隱私權倘能獲得尊重,個人的人格才有自由發展的可能。隱私權雖非決不可侵犯的權利,但尤其在數位時代,因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形式不斷改變,當國家一再以「國家安全」、「打擊犯罪」、「公共利益」等名義侵犯人民隱私,若無建立較過去更嚴謹的評估機制,所帶來的侵害將難以評估。
特別是台灣,因有著極為漫長的戒嚴背景,國家長期侵害人民隱私的狀況層出不窮,也連帶嚴重影響了整體社會的言論自由。考量到凡此種種,台權會因此長期致力於在法律、法庭、制度面上倡議隱私權的重要性。若您有興趣了解我們在這部分投入的心力,請點擊以下各子議題。

在個資保護機關尚未成立,也尚未建立因應大數據、AI發展的個資保護規範,就大開整合利用大門,反而提升隱私侵害的風險。草案第四章,直接違反111年憲判字第13號憲法判決意旨。

草案允許將電子病歷、長照服務紀錄、基因、理賠核銷、人體生物資料、健康相關軟體生成資料等,在未經個人同意下進行串聯整合,罔顧憲法法庭在健保資料庫案判決揭示的憲法意旨。

民主選舉是各候選人、政黨對人民的基本承諾,而保障基本人權,本應為政治最基本的價值,但已逐漸邁入大選…

本文為10月19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從警察法及地方制度法修法,看提升警消機關地位,以及強化警消體系尊重…

撰文/台權會南辦實習生 陳苡禎 編輯/台權會秘書處 與談人/高雄地方檢察署橋頭分院檢察官 鄭子薇、台權…

對AI系統引發的社會關注及產生的問題,民團提出呼籲,司法院應說明AI生成系統建置、監督訓練的範圍與方式,司應審慎評估AI生成系統使用方式,避免判斷錯誤、複製偏誤及司法信任風險

現今科技與生活密不可分,造就許多科技公司快速發展。舉凡通訊、購物、娛樂,各種服務皆隨手可得,十足便…

去年憲法法庭才剛就健保資料庫案中,政府無視資料當事人權利,且缺乏明確法律規範將資料提供第三方研究一…

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在其登入後的「使用大型資料庫研究倫理」課後測驗中,要求答題者回答「攻擊健保資料供研究使用最有力,還為此提告的團體」為何。我們認為,如此粗糙、離題,甚至具針對性的出題方式…

本報告使用Ranking Digital Rights的方法,以台灣企業的公開政策評分。我們評估的企業涵蓋電信業者、電商平台、人力銀行、社群媒體,均為台灣常見的網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