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憲法第二章、大法官解釋憲法的機制、司法審判的運作、各種人民行使救濟的管道、以及部份監察權的行使,勉強支撐我國既有的人權保障機制,但上述制度所建構的人權保障防線,有時會失靈,甚至無法因應新興的人權議題,比如有別於財產權的居住權與反迫遷議題。
2009年是台灣開始引進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並加以落實的關鍵年,我國當初雖然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的起草國之一,但礙於國際現實,始終在聯合國人權機制中缺席。
直到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各級政府機關與民間社會,開始運用公約的人權標準、教育訓練、法規檢視、以及國家報告審查的制度,大量地在地實踐國際公約所建立的人權標準。截至目前為止,已有六部核心人權已具有國內法律的效力,包括《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台灣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的運動,大量補充了台灣既有的人權保障機制,但光是接軌無法保障人權的落實,台權會作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成員,這八年來積極監督政府是否有「依公約行政」。
儘管已有這麼多人權公約,但台灣長期欠缺一個獨立的、專責的人權監督機構,台權會自2000之前就倡議成立一個成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唯有成立如此國家設立來監督自己的獨立機構,人權保障的防線才能更健全。

我國政府從1/16-18邀請了十位國際人權專家來台進行第二次兩公約審查。審查委員在今天1/20於法務部做出78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並由行政院的林美珠政務委員接下結論性意見,總統也做出聲明。 台灣人…

以下為審查當日(2017/1/18)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交給國際專家之發言內容 通訊監察的抗告途徑是否有效令人質…

儘管各公約裡有若干規定,不待立法就能直接適用,卻也仍有許多規定,必須經由國會制定國內法,才能落實。事實上,即使是具有直接效力的公約條款,法院的角色,多半也只是消極保障人權、免受侵害,人權的積極實現,仍…

蔡政府上任以來,還沒有發表關於人權的政策規劃,甚至在蔡總統的就職演說中,也未出現「人權」兩字。要說蔡政府不關心人權,倒也言過其實,因為司法改革、年金改革、長照2.0、向原住民族道歉、轉型正義等等工作,…

在眾多人權政策與承諾中,成立一個專責人權事務、符合「巴黎原則」(The Paris Principles)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是蔡英文總統及其全面執政的新政府,沒有藉口也不應推遲的人權事務。此事從民進黨…

長期以來,反同志人士主張同志或性少數權益不是人權,他們經常舉例一些國際條約、法庭、組織如何處理同志相關議題,接著下結論說同志權益不是普世人權。然而,他們對於人權的概念和反對「同志人權」的證據在詮釋上往…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廖福特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擁有調查權,但與監察院不同,並非針對公務員失職或違法情事,以糾舉或彈劾為目的之調查。人權的範圍極廣,涉及人類集體生活的諸多層面,遠超過政府官員與機構的行政行…

在媒體推波助瀾的情況下,一般社會大眾恐怕都認為「兩公約」只是在幫所謂的「壞人」的工具,因此有一種呼聲是想要廢掉兩公約施行法,但我們必須注意的是,一方面我們有沒有先好好看過兩公約第六條有關生命權的條件是…

臺灣民主基金會雖然作為一個由外交部向立法院提出經費預算、並獲各政黨支持成立的基金會,但仍必須獨立運作以及超越黨派的立場,恐怕不能只是作為外交部在民間的一步棋子,作作外交工作而已。

從2012年到2015年,繼元從一位只敢以口罩出席記者會的短髮男警,成長成為現在勇於以自身最舒適的長髮狀態,以真面貌對社會大眾清楚地論述其這三年來不斷遭制度打壓的受迫害經過,這就是典型的人權捍衛者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