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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心得

這位是2026年年初來實習的Lydia

1.當初為什麼想來實習?

因為在工作坊遇到工作人員❤️

最初是因為在唸書的時候遇到一些很好的朋友是正在申請或已經取得難民身份的人,也有很優秀的朋友的父母是以難民身份去到歐洲、而他在當地出生長大。某次聊天讓我意識到,除了朋友和我分享庇護申請進度或成長經驗時,我會記起他們有「難民」的身份,其他更多時候,我們其實是有許多連結與共通點的人——是同班同學,是有喜歡同一種飲料和午餐、寫不出課堂報告時要互相求助的朋友等等。

那些互動讓我開始反省上課時關於歐洲難民議題的討論。雖然那個課堂中大家都是用人道主義、人權、後殖民理論的視角在討論,但常常還是把難民當成一群遙遠的人、用某種他們-我們的框架在思考。這個框架沒有必然不好,因為這個框架確實有助幸運到可以坐在教室裡辯論道德與政治的人看到自身的優勢與特權。不過我覺得太沉浸於這個框架會讓人忘記怎麼在教室之外正常互動。

生活裡有「先是朋友、情感支柱、同學,後是難民」的人是我很珍惜的經驗,也讓我去思考這樣的經驗需要什麼樣的制度來支持。我也開始找更多機會上課、參與工作坊、閱讀關於台灣和東亞難民庇護機制的研究,不過那時覺得我大部分的思考還是侷限在規範層面。因此,後來看到特赦組織在台北辦了一個庇護個案協助工作坊,就去報名參加。在工作坊的時候遇到欣宜和彥蓉,聽她們說明台權會在難民議題上的各種努力。

我記得那天回家的路上,跟另一個工作坊參與者在走去捷運站的路上聊天,說到自己其實沒有看得很懂那張臨時外僑登記證專案的申請流程圖,但很佩服台權會一關一關地去試、去跟政府溝通、用民間團體的力量在支援一群明明應該被保障,卻因為制度性問題而沒有得到照顧的人。後續一連串機緣就讓我來到台權會實習。

2.實現期間做了哪些事?

第一場參與的活動是比亞法拉講座,那其實是我第一次認識比亞法拉的歷史、英國殖民和至今持續對奈及利亞的干預,也第一次知道台灣有比亞法拉人社群。我參與了事前跟講者的開會準備、幫忙準備了一點點簡報、也第一次在講座中當現場口譯。因為講者講的東西我都有記筆記還全部覆述了一遍,所以大概是我人生中難得從頭到尾都很專心、也吸收得最透徹的一場演講。

後來我參與了台權會舉辦的法官學院和法扶律師培訓,幫忙翻譯簡報和寫講座側記。那時候惡補了很多法律知識與詞彙,也發現講者法官跟教授在面對受訓的法官和律師時,雖然講同一個課題,卻會切換不同的角度跟講述重點。我則是幸運地可以聽到兩個角度的課,覺得不只有在法律知識上的收穫,更有關於怎麼溝通、針對受眾調整資訊傳達方式與措辭這方面的啟發。

再後來我有協助逸翔和Human Rights Now合作的遠洋漁工權益的記者會,讓我更深入地學到台灣跟日本的漁業產業鍊關係,以及這種結構中對移工漁工人權的侵害。再來還有跟欣宜到士林北高行旁聽庇護議題的開庭,那時學到很多、長出更多好奇與疑問,也希望後續的發展是順利的。

「台灣對香港抗爭者庇護機制的演變與限制」的文章翻譯與講座,算是我投入比較多時間的一件事。除了從翻譯論文過程中學到很多之外,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講者提到:在法律上給予難民或尋求庇護者「符合實情的身份」(而不是用一般移民或人道主義來掩飾尋求政治庇護的抗爭者的身份),是一種「肯認」。

「肯認」的重要性,除了是確保資源被以適切的名義分配給需要的人,更是在心理意義上、存在意義上對個人有重大影響。因為一直在「名實不符」且不能被外人理解、也難以對外人述說的狀態下生活,會在造成個人的心理「消逝感」。講者說這些時,我也在想,除了迫切需要的法律層面的肯認與資源分配,這種「看見」與理解,在校園或日常生活互動、新聞媒體敘事也可以(且必須)持續進行。

其他很難忘的事,還有包括認識從泰國和印尼來訪的人權民團工作者、認識在台灣的其他民團、拜訪劉吉雄導演並接觸他的作品、參加緬甸抗暴週年記者會、走訪緬甸街、參加《大風之島》紀錄片放映和座談、參訪洲美和社子島、認識居住權的議題、還有在書展的時候才更接觸到的數位人權議題。雖然對於這些議題我比較多是被動的參與,去聽去看、比較沒有輸出,還是讓我有很多學習與收穫。

其實我也還在摸索跟反問自己怎麼樣把以前在學校內外、在過去半年實習期間學到的、觀察到的、感覺觸動到的種種,確實地運用在自己接下來要做的事情上,才不會辜負這些經驗和遇到的人,包括在台權會遇到的大家。雖然現在還沒有明確的答案,也總是覺得在這邊收穫受益的比幫上忙的多出很多很多,但我會帶著這些疑問與收穫和感謝的心繼續探索跟努力。希望台權會的大家都好好的。希望很快有機會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