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換湯不換藥的《國籍法》修法!

發起單位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到場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勞動人權協會、台灣關愛之家協會)、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 


2012年九月,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推出《國籍法》民間版本,進行立法遊說,希望使婚姻移民歸化條件、適用對象、以及歸化後的權益更能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解決新移民於歸化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然而至今我們所見內政部提出的《國籍法》修法版本不僅換湯不換藥,甚至有違移民人權!(條文說明如附件)

因知悉6月11日上午11:30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召開《國籍法》修法的黨團協商會議,許多關心新移民人權的民間團體將先行於10:00在立法院外舉辦記者會,以行動劇諷刺內政部國籍法修法版本、說明民間團體的立場,並反對黑箱的政黨協商出賣移民權益!

記者會現場以行動劇呈現內政部修法版本看似照顧新移民,實則將新移民當成嫌疑犯般的不斷進行檢查與排除,以致於讓更弱勢的新移民反而無法適用特殊歸化的條件!特地從高雄北上的越南籍新移民阿桃,今年61歲,2008年和長她10來歲的丈夫老來結伴,來台前公婆已過世多年,來台一年後,先生便中風、臥床,阿桃日夜在旁陪伴照顧,未料不到一年時間即過世。由於兩人膝下無子,阿桃的歸化條件需比照一般歸化:5年、500萬動產不動產證明、200小時的學習時數。如果內政部版本的國籍法通過,像阿桃這樣,喪夫且因為無公婆可以「被扶養」,仍舊卡在歸化門檻之外。阿桃說:「老公生病過世和沒有公婆可以孝順,都不是我願意的,這樣對我們太不公平。」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我國國籍法目前的規定已經製造了越來越多無國籍人,在兩公約及CEDAW的國際審查上都已經被國際專家提出來要求修法!而戶政司目前的修法版本雖然修改了不必先放棄母國國籍的規定,但仍須事後放棄。而決定「歸化」成功與否的要件中,卻仍然保留了「品行不端」這樣模糊不清的用語,雖然在立法說明攔給予了幾個看似明確的定義,最後一項卻仍是「無限擴充」到「其他」,難保未來不會繼續製造新的無國籍人。因此我們強烈要求應該刪除「品行不端」這樣模糊的法律用語,而應回歸到目前其他各國《國籍法》多所採用的「無犯罪紀錄」,這樣比較明確的法律用語,以免造成未來行政部門仍可以假「道德」之名,行剝奪人民國籍權之實。

勞動人權協會秘書長王娟萍批評有關內政部所列「品行不端」六項要件第二項:「妨害婚姻或家庭,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經法院判決無罪或不受理確定者,不在此限。」意即只要被提起公訴就被認定「品行不端」,要等法院判決無罪或不受理確定通常況日費時,不該讓移民一再經歷漫長等待。另,第十九條在五年內內政部都有撤銷移民國籍的權力,根本枉顧移民權益!期待立委傾聽民間聲音,應採納移盟的《國籍法》修法版本。

婦女新知基金會培力部主任陳逸則認為,我國現行的《國籍法》,在歸化和撤銷歸化的要件,明列「品行端正」一詞做為依據。但是,品行端正並非法律用詞,若以此為依據,恐給予裁量人員過大的判斷空間。再者,台灣社會對於品行端正的要求,有性別不同之標準;舉例來說,對於性行為、婚姻內之家庭義務等,男、女即有顯著不同的認知標準與限制,若以此做為判斷依據,則意味著國家透過「不予歸化」及「撤銷國籍」做為掌控女性性忠貞與性道德的手段,懲罰不符合「婦德」的新移民。我們要求的是刪除品行不端的抽象用語,而非以條列式限縮或解釋「品行不端」的範圍。我們不要只修文字卻沒具體改變其精神的國籍法修法,立委們與行政部門應該要傾聽新住民姊妹的處境與聲音,莫再高掛道德大旗,要求女性以貞操和道德換取國籍,換取生存權!

姊妹會執行秘書洪滿枝認為,移盟希望能保障外籍配偶政治參與權利以及刪除不合理的撤銷國籍年限都沒有被內政部採納,除了對「品行不端」的第三條修法太過保守,內政部針對第四條離婚和喪偶外配的特殊歸化,第二款規定新增喪偶的單身外配要奉養公婆,但卻沒有清楚定義何為「奉養」,萬一有姊妹被婆家刁難或是貼補家用的方式不被政府認定,可能就失去特殊歸化的權利。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TIFA)邱晧庭則認為,一躺多年的《國籍法》,好不容易爭取到要修法,實質的協商版本卻仍然枉顧移民的真實處境。藍綠立委都在尖銳的性道德、國族議題上曖昧退縮,充其量是為馬政府、立委卸任前拚個擦脂抹粉的政績、騙取選票,根本無助於底層移民的生存保障。在這個公民們紛紛宣稱覺醒的時刻,移民移工即便已歸化為台灣人,仍然要等十年才能參選,為自身權益、為社會公益奪權戮力。既然這些立委只在意選票,TIFA呼籲:在下半年立委選舉前夕,各地新移民姐妹應串連遍地開花的公民行動,如果有任何一個黨團,膽敢為這部愈修愈差的惡法背書買單,就要它付出慘痛的政治代價,並向各區立委候選人提出新移民認同的《國籍法》草案,作為當選後的具體要求。惟有更多新移民願意共同參政參選、拿回自己的政治權力,投入、監督與要求 2016的總統及立委選舉,才能讓移民權益更被重視。

台灣目前移民人數已超過50萬(含中國大陸籍配偶),加上其家庭成員,估計約為一百五十萬人,若換算為選票,可說是各場選舉中的「關鍵少數」。因此,移盟團體再次呼籲:

  • 反對內政部提出的《國籍法》修法版本,請各立委接受移盟提出的《國籍法》民間版修法版本。
  • 反對各政黨黨團不聽民意、密室黑箱協商,簽字同意內政部《國籍法》修法版本。 

記者會後,我們收到預定在11:30分召開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召開《國籍法》修法的黨團協商會議,因民進黨立委全數缺席以致協商會議取消,可謂是今日移民團體行動的小小成果。據聞內政委員會召委吳育昇竟說:「品行端正是台灣良好美德,拿掉品行端正有違台灣價值…」等語,聽在移民團體耳裡隔外諷刺!我們認為吳育昇委員或其他認為內政部《國籍法》修法版本立意良善的立委們,應再多用功做功課,並傾聽弱勢移民心聲,了解他們的真實處境,而非僅是將移民當成嫌疑犯,移民更不是被「用完即丟」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