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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國際訓練工作坊
三月 13th, 2010 by tahr

[台灣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國際訓練工作坊

日期:3/26(五)、3/27(六)

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5點

地點:外交部領事人員講習所(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80號)

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亞洲國家人權機構監督網絡(Asian NGOs Network on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ANNI)

贊助單位:外交部

[下載議程]
**本次活動提供中英同步口譯及用餐,敬請事先回傳出席名條。

說明:

我國於去年(2009) 3月31日批准通過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國際公約〉及〈兩公約施行法〉,〈兩公約施行法〉並已於去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由總統宣布生效。
去年於兩公約批准後,法務部即展開一連串相關作業,包括「人權大步走:兩公約教育培訓計畫」、及匯整「各機關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規定」之檢討清冊等等。
而總統亦於去年12月9日〈兩公約施行法〉生效典禮上表示:「台灣雖被排拒在聯合國之外,但願意承擔國際義務的精神與決心是非常清楚的」;更表示「目前有許多人在談,按照這兩個人權公約,政府必須要成立人權委員會,目前我們也在思考要用什麼方式實踐公約要求,同時又與憲政體制沒有扞格的問題」。隨後,總統府也宣布將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來研究、擬訂後續相關人權政策。
民間社團自兩公約通過之後,即不斷倡議應以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來作為下一步與國際接軌的人權政策;也在總統府宣布成立之人權諮詢委員會後,倡議該諮詢委員會的任務之一,應為研究如何在台灣的政府架構下,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
不論是民間或是官方,各種相關討論剛在起步,台灣人權促進會因此與「亞洲國家人權機構監督網絡」共同舉辦此次工作坊。希望能普及相關知識、擴大對話。
本次工作坊共邀請六名國外講者,皆曾高度參與其國內、區域內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工作,將提供案例解析、與實務經驗,供台灣參考。台灣已經脫離國際人權場域近40年,相關知識、資訊皆相對缺乏,國際公民社會之互動,成了我國最主要的對外管道,敬邀 貴單位參與此次盛會,廣為推廣並派員參加。

國外講者介紹: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政府豢養的老虎
十二月 14th, 2009 by tahr

政府豢養的老虎

/顧立雄律師(台權會執委、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召集人)

今年12/10國際人權日,也是兩公約國內施行法生效日。12/9總統出席兩公約國內法施行典禮,公開表示「目前有許多人在談……政府必須要成立人權委員會,我們也在思考要用什麼方式實踐公約要求,又與憲政體制沒有扞格」。12/11日上午,總統於接見10個民間社團的會面中,證實了總統府下將設置一「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主責提出國家人權報告。

無法貫徹公約精神

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等20多個民間社團於1999年組成「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對此議題倡議已久。我們要指出,總統府目前規劃的委員會版本,功能僅如行政院人權保障小組,並非民間倡議許久、符合聯合國理念的國家人權機構,也無法貫徹兩公約的精神。

根據聯合國之理念,國家人權委員會必須是一個獨立於行政體系之外、國家級的、專責所有人權保障的機構。此機構必須有充分的秘書處編制與預算,於行政體系之外獨立運作,行使職權包括:接受人權侵害案件之申訴與調查、對立法與施政進行人權面向的事前建議及事後監督、人權教育推廣等。

而此一機關既是獨立機構,也不會負擔「兩公約施行法」所訂定的「提出國家人權報告」之責。國際上任何公約的「提出國家報告」之責,應由國家之最高行政機關,也就是內閣承擔。聯合國所提倡之國家人權委員會,固然會做人權報告,卻是於行政體系之外所做的獨立報告,或對行政體系之報告提出的檢視報告;因此不應、也不會為行政體系「代勞」寫報告。

人權委員會須獨立

聯合國鼓勵設置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所以可以落實兩公約的精神,乃因其有權、也有專業能力可以持續監督政府,讓公約發揮效力,而非看似老虎,卻是受政府豢養的老虎。因此,民間所倡議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是獨立的「監督機關」,絕非兩公約施行法的「執行機關」。

總統12/9的談話中,強調要設立符合「國際標準」的人權委員會。目前總統所提議之諮詢委員會,絕對不為國際標準所接納。我們希望這只是一個「過渡性、任務性」的機構,最終目標仍為催生一個真正符合「國際標準」與「憲政體制」、為民間企盼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我們希望總統盡快公布此一諮詢委員會之功能與成員,讓大眾釋疑。台灣已經脫離國際人權體系近40年,政府在各種相關措施的努力上,務必要借重公民社會的國際參與和經驗,切莫閉門造車,才能如總統所說,讓國際社會感受到「台灣承擔國際義務的精神與決心」。

(全文刊登於12/14蘋果日報論壇)

TAHR報夏季號:永不輪替的任務,推動國家人權委員會
六月 30th, 2009 by tahr

主編的話

台權會推動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已超過十年了,雖然歷經諸多波折至今尚未成功,但是我們依然堅持這個理想,因此本期TAHR報以國家人權委員會為主題,希望能與各位分享台灣與國際的相關訊息。

<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在1999年成立,今年又再積極運作,同時經過聯盟成員討論之後,再次提出新版說帖及法律草案,我們為您呈現聯盟的組織概況及努力過程,也說明聯盟所提出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的內容。或許有人會疑惑,台灣如果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之後,究竟會是什麼景象,因此我們也呈現社團對於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期待。
每一個國家在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過程中都會參考國際經驗,台灣恐難例外,因此我們摘錄聯合國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專業訓練手冊的精要內容供大家參考,當然個別國家之經驗亦是珍貴,我們也摘要12個亞洲國家的國家人權機構,探究其獨立性,檢視各國家人權機構是否能夠「看到」、「聽到」人權侵害事件、「提倡」人權保護以及「撥亂反正」,同時也呈現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可借鏡之處。當然人權團體的努力不會因為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而停止,因而我們亦與各位分享參與Asian NGOs Network on National Institutions的經驗。

台權會是FORUM-ASIA的成員,今年台權會與FORUM-ASIA在台北舉辦EAST ASIA HUMAN RIGHTS FORUM 2009,我們也為各位精彩重現。而推動廢除死刑亦是台權會之信念,於是我們亦於此呈現「廢除死刑新思維」這本書。

邀請您與台權會一起走人權路!

廖福特

TAHR報(TAHR PAS) 夏季號下載閱讀:檔案一檔案二

如何落實兩公約,國際社會都在看!
五月 14th, 2009 by tahr

新聞報導:東亞人權團體:政院版集遊法 牴觸兩人權公約

News: Rights activists urge Ma to turn words into action

**台權會新聞稿**

如何落實兩公約,國際社會都在看!--東亞人權代表團呼籲台灣政策應比照國際標準 記者會

Our Solidarity with Taiwan: East Asian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all on Taiwan to fully Implement ICCPR and ICESCR Statement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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