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教育就定位,基層警消才安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公聽會發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0月19日舉辦「從警察法及地方制度法修法,看提升警消機關地位,以及強化警消體系尊重人權文化」公聽會,台權會針對公聽會各題綱回覆。
台權會認為,不管是機關重組或是任務整合,都不應為擴張而擴張,造成第一線執行員警之負擔,且仍無法解決權責不明確的問題。而員警法治教育應當對人權保障與正當程序有充分認知,其執法才有中立的依歸,才能擔當民主國家中依法行政的公務員。
而針對警政體系違法濫權之質疑,台權會同意應當檢討。然也應建立對決策者之究責系統,且由基層警察不受限制,自由表達的前提下納入意見,此一檢討才有意義。同時,外部申訴的人民救濟途徑則需考慮資訊公開與隱私權,才能有效救濟。此外,針對警消組工會,應當能讓基層表達意見,不用擔心遭到清算、職場霸凌。確立後再討論強化勞動權益,才能真正符合基層需求。
最後,台權會重申,政府應納入包含ICCPR第37號一般性意見在內的國際人權機制修改集會遊行法,以避免警察不必要的業務或跨部會協調。而警察法修法也應當更全面盤點檢討現行法律如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司法程序相關的訴訟法等。以避免萌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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