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行政怠惰不願兼顧防疫與投票權 ​ 確診被剝奪投票權人民可申請暫時處分
上週11月17日上午,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四個公民團體,已經以最大的善意呼籲中選會與疫情指揮中心,應緊急研擬應變措施,以確保11月26日投票日時,...
投票權與防疫應兼顧 政府應擬彈性做法保障投票權 確診者投票日不能出門就是剝奪投票權
選舉投票不僅是台灣作為一個獨立民主國家的基石,也是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更是已具有國內法律效力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參政權所保障的範圍,公政公約清楚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