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稿】老師失控 行政失職 司法加油!—淯薪幼兒園兒虐案不是個案
更多照片 法律扶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1/17(四)針對日前爆發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以木鏟打一歲幼兒腳底板、將小孩塞入櫃子關禁閉等虐…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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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照片 法律扶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1/17(四)針對日前爆發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以木鏟打一歲幼兒腳底板、將小孩塞入櫃子關禁閉等虐…

政府應認清落實CRPD與CRC最大的挑戰來自每位身心障礙者與兒童的困境與需求 ――兼評兩個行政院層級的權益推動小組 本文原刊登於台灣人權學刊第4卷第4期 文/施逸…

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審查後,下週又將進入兒童權利公約的初次審查,今日上午本會也出席凱道的「民間兒少團體齊聚凱道 要求小英政府落實CRC公約記…

但這種完全基於安全的考量已矯枉過正,演變成凡不符合CNS要求但明明安好的老式磨石滑梯,也面臨拆除的運命。兒童遊樂設施的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但政府在思考該政策時,不能只剩兒童安全,還應多元思索,是否能營造友善兒童的環境、照顧到身心障礙兒童的需求、設施是否提供不同年齡層兒童的娛樂與挑戰性、是否促進親子共同娛樂、能否激發兒童的美感、創意、與自然環境的親近性等等。

同時, 新加坡政府也應確保Amos Yee獲得充分的保護,尤其是其安全與健康的充分保障。再者,新加坡法院在明天的審判,應遵守相關國際人權規範,無罪釋放Amos Yee。最後,我們懇切呼籲,新加坡政府必須在此刻懸崖勒馬,以Amos的無罪,來解決政府當前有遭到的困局,因為將Amos定罪,無疑證實「Lee Kuan Yew Is Finally Dead! 」這部影片所言為真。釋放Amos,並進而恢復與保障新加坡所有人民的言論自由,才是新加坡政府此刻當為之事

原本不畏強權的Amos,畢竟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孩子,根據他母親探視他後的文章顯示,他被關在該精神療養院的第七棟,這裡是關押真正精神病人的地方,Amos只是接受評估,這樣的處遇基本上違反比例原則,甚至嚴重違反新加坡政府已經批准的兒童權利公約,以及對待Amos應該考量的兒童最佳利益。我們很難以想像,將一位16歲的少年綁在床上超過24小時,燈光持續照射讓他無法好好睡覺,一天只讓他閱讀一個小時,尤其他是這麼自學好學的青年,再加上他必須與其他嚴重精神病患長時間相處,他必須時刻聽到其他病友的嘶吼與眼神,這樣的處遇怎麼可能會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