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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o xiao

【投書】無視人權與民主參與的科偵法草案

木馬偵查、空拍機、GPS定位追蹤等供檢警用來偵辦犯罪案件的技術,該如何規範以期保障人民隱私?法務部公告的科技偵查法草案,只提供短短五天讓民眾發表意見,與行政院規定至少六十天的公告期差距龐大,違背機關徵集公眾意見的必要程序,迴避民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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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個資調取 成不受監督黑數

檢警辦案有調閱個資的需求,但人民也有保護自己個資不被濫用的權利。持搜索票才能拿到個人留存在企業的資料,本是這個數位時代應秉持的司法程序及國際慣例。此外,我國或許短時間內仍無法避免以公文調取個資的情形,但執法機關至少應強化這個機制的透明度,業者也須審慎評估執法機關調閱個資的申請文件是否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