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主要優缺點,你看懂了嗎?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本身沒有針對「違法內容」做定義和列舉,必須回到各機關現在正在使用的法律來看。這不是一部可以直接處理特定違法內容的草案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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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 Dec.10 1984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本身沒有針對「違法內容」做定義和列舉,必須回到各機關現在正在使用的法律來看。這不是一部可以直接處理特定違法內容的草案

每年1月28日是國際資料隱私日。去年的這個時候,我們首度嘗試整理了台灣的隱私新聞,希望能幫助大家有效掌握重要的隱私議題。 雖然今年已經過了兩天,但我們還…

不可否認,試圖在申訴人的權利、用戶的言論自由、以及中間人或司法機關的資源負擔三者間衡平並不容易,它會需要一套精密設計的機制。畢竟若因訴求司法機關的命令,而導致申訴不易或被忽視,或造成司法資源過度浪費,都不會是解決這個人權議題的良方。但無論如何,如NCC當前端出的草案這般,大幅側重申訴的重要性,卻刻意無視該制度現實上可能遭濫用的負面影響,恐怕只會導致糟糕的後果。我們呼籲NCC及行政院應正視相關國際標準的細緻討論,重新檢討數位通訊傳播法的相關條文,莫讓其成為數位時代的基本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