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們一部符合時代民主進程的集會遊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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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們一部符合時代民主進程的集會遊行法20090612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記者會新聞稿



自三月集遊法修法草案協商破裂、進入表決以來,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下稱集盟)便展開一連串阻擋錯誤修法的動作;兩個多月來,各方輿論震盪,社團代表、學界代表、行政院人權諮詢小組、報紙社論,都對行政院版提出強烈批評。公民社會從阻擋錯誤版本,到遊說溝通,到現在,努力引導修法向「及格」前進。

國民黨團於六月三日提出新的修改版本,顯見在國家重要政策制定上,公民社會的積極施壓與參與,能夠引導執政者走向對話。而我們之所以仍不能接受新版本,必須在會期即將結束之際,繼續抵抗,並非為反對而反對,而是新版本仍遠遠不及格。我們要再次提醒執政者及立法者,這次集遊修法,是二十年來第一次,有重大的歷史意義;新誕生的集遊法,將反映這個時代的民主進程。這部新法,將見證我們尚未脫離戒嚴思維,還是見證台灣已經邁入民主化的下一階段?

集盟與公民社會代表因此同聲對執政黨做出以下呼籲:

1. 執政黨對集遊法之修正,應以放棄堅持「強制報備制」、「警察具有命令解散權」為前提。並應就集會遊行時警察強制力之行使與鎮暴警械之使用,做出符合比例原則及憲法保障之明確規範。我們樂意在此前提下,與執政黨在集遊法具體條文上,進一步對話。

2.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在六月四日與民間團體交換意見的會議上,表示國民黨從未說要強行表決集遊法。我們要求執政黨以此為諾,繼續與社會、朝野溝通意見、力求共識。

公民社會對一部集遊「保障」法的期待,一點都不會過高。集遊修法在台灣之所以意義重大,有戒嚴時代作為遠因,也有陳雲林事件作為近因。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及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六月初甫因違反集會遊行法而遭起訴,更是一個警訊。現行的舊版集遊法,或許可推諉給歷史錯誤,但未來的新版集遊法,新政府要負起全部責任。錯誤修法萬一通過,公民社會將不會遲疑、以身試法,檢驗執政黨「將街頭還給人民」的承諾。

時間:6/12 (周五)上午9:4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前 (濟南路一段2-1號前面)

發言代表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顧立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瑞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民間司改會執委黃國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顧忠華、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執委賴中強、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台灣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綠黨發言人潘翰聲、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人本教育基金會代表蕭逸民、野草莓學運代表上官良治、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代表、台北市同志伴侶協會發起人陳敬學、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林世煜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綠黨、台北律師公會、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野草莓學運、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台灣記者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小米穗基金會、人民火大聯盟、北社、公投護台灣大聯盟、蠻野心足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鄭南榕基金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台北市同志伴侶協會、台灣法學會、性別人權協會、全國學生家長聯合會、希望職工中心、台灣環保聯盟、公投護台灣大聯盟、南方野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聲援團體: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松菸公園催生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