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遊惡法修法聯盟聲明稿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2009/6/5聲明稿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下稱集盟)與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代表於日昨(六月四日)受國民黨中央政策會林益世執行長之邀,於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針對集會遊行法修法一事,進行小型政策意見交換會議。

會議由林益世執行長召集,出席成員包括: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高永光院長、輔仁大學法律系張文郁副教授、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學系葉毓蘭副教授、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洪文玲教授、魏千峰律師、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簡錫堦執行長、政治大學法律系廖元豪教授、台大法律系顏厥安教授、(下為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出席會議代表)賴中強律師、(下為集盟出席會議代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黃國昌常務執行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蔡季勳秘書長。

集遊法於本立院會期之修法進度,深獲各界關注。六月四日之會議值朝野拉鋸高度緊繃之際召開,所討論內容值得向各界報告。集盟特此發表聲明如下:

1. 會中國民黨團提出甫於六月三日修訂之集遊法最新版本,作為進一步與各界商討之依據。最新版本以行政院版及朝野協商結論為本,加以更新,更動條文包括第4、5、6、8、11、13、14、15、22、24、26、28條等。更新版之重點為:禁制區劃定範圍限縮;警方事前禁止權之取消;取消行政罰之連續處罰。更新版本未及修改、而林益世執行長於會中提及者,尚有第27條之處罰行為應更為限縮。

2. 集盟及民主平台對於國民黨團不再堅持行政院版本表示樂見,惟對最新版本仍維持警察高度管制之許可制精神,此點與民間社團所期待之合憲、從保障人民權利出發的集會遊行法,仍有相當大之歧異。民間社團並嚴正呼籲執政者、立法者,對民間社團重視之基本原則,做出進一步的回應與肯認。

3. 集盟及民主平台代表於會中表示,樂見執政者、立法者與民意溝通、尋求共識。國民黨團再次提出修改版本,顯見在國家重要政策之制定上,公民社會之積極抗爭、施壓、參與,能夠引導執政者走向對話。集盟及民主平台代表並於會中要求,執政者應規劃更多開放中立的對話管道,讓社會對集遊法提出充分的審議,而非「限期於本會期強制表決通過集會遊行法」。

4. 林益世執行長亦於會中表示「國民黨團從未說要於本會期強行表決通過集遊法」;並表示國民黨團是朝期待爭取社會支持的方向修法。集盟在此呼籲國民黨團應信守此承諾,以最大公共福祉為念,讓立法院通過的下一部集遊修法,是真正符合台灣民主進程,揮別舊威權思維、具有新時代人權精神的正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