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公」,也未「聽」~民間團體抗議司法院閉門造車 速審法公聽會應廣邀相關團體及人士參與

既不「公」,也未「聽」
~民間團體抗議司法院閉門造車

~速審法公聽會應廣邀相關團體及人士參與

20090818聲明

司法院於8月5日公佈「刑事妥速審判法草案」(簡稱速審法),並表示將從8月17日開始,在台北、高雄、台南、台中、花蓮,一連舉辦6場公聽會,邀請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等再集思廣義。今天也持續舉辦「刑事妥速審判法草案」第二場的公聽會。對此,關心台灣司法改革的團體,在此表達我們的異議。

公聽會只邀請特定對象,未開放「公」眾參與,也未「聽」見不同領域團體的意見,何來公聽之說?

我們尊重法律專業人士、專業團體的意見,但重大的司法改革、法律案,關係到的並不只是這些法律專業人士或團體,更重要的是當事人的權益,怎能不多聽聽各方的意見?

我們雖非「法律專業團體」,但都曾協助不同領域議題的相關訴訟、人權案件,對於當事人的感受與需求,或許知之更深!

因此,我們要求,司法院的速審法草案公聽會,應該徵詢各社運團體是否參與的意見;同時也應該針對司法院所公佈十二年以上未結案件的67位當事人,告知他們速審法內容,並且徵詢他們的意見。

表達異議之團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台灣勞工陣線、蠻野心足生態學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綠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