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日前屏東超商傷人事件,台權會也與許多人一樣感到難過與遺憾,且認為這次事件各方有不同層次的受害者:首先,被攻擊導致視力受損的店員,毫無疑問是直接的受害者。再者,攻擊店員的精神障礙者,也應該依法負有相關責任,但我們也必須說,因為台灣精神衛生資源不足與社區支持服務體系的不健全,許多像這次事件的精神障礙者,也是體系下無法獲得保障的受害者。最後,我們也必須指出,每次類似重大事件發生之後,各種歧視污名與獵巫的態度,最終都會形成龐大的推力,促使行政部門與立法者們急於以欠缺不同專業考量的修法方案,透過將當事人進行監禁隔離與社會排除的方式,來快速回應社會輿論的壓力,直到下一次爆發類似的案件,這種難以面對問題核心只想求快的惡性循環,沒有人不是受害者。
因此,台權會對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將於本週四(10/7)緊急排審的刑法第87條與98條修正草案,也就是想要刪除監護處分五年的執行期間上限,就是這個惡性循環中,最沒有幫助,且完全顯示政府與立法者不想解決問題不負責任的態度,一旦法案通過,沒有人是贏家,我們只會繼續停留在不斷社會排除與不斷發生傷人與被傷悲劇的循環當中。
所以,台權會呼籲立法院應好好參考「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10月2日的聲明重點,在事實與專業鑑定未釐清之前,停止將所有責任歸因於精神障礙者個人,社會各界與新聞媒體也應停止對當事人歧視污名與妖魔化,因為這樣只會讓有需求的障礙者,更加不敢出來尋求支持。再者,精神疾病犯罪者的事項涉及司法、法務、警政、消防、心理及社政各單位的專業,這些跨領域的單位應針對事件一起進行根本原因的分析,才有可能建置兼顧精神衛生、社會安全、人權保障、司法正義各項價值的法案、政策與制度。該學會的具體建議絕非當前社會排除的模式,而是應該「採用主動社區關懷支持照顧,針對各種個別根本原因進行介入,全面地維護安全並顧及權益,做到良好的處遇分流,適當整合精神醫療照顧系統與司法處遇系統,才能夠避免少數具有暴力傾向之病患反覆發生暴力行為。」
最後,台權會也要呼籲立法者,不僅這次修法版本行政院與司法院就有非常大的歧見,今天在場許多人權團體也都擔憂目前的版本有明顯違反憲法、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疑慮,甚至衛福部心口司也正在研擬一部盡可能往CRPD靠近的精神衛生法,基於種種的考量,我們呼籲立法院應好好審視各方的建議,先不要急著通過目前的監護處分草案,重新回到能兼顧精神衛生醫療與社會安全保障這種重要價值的方向,研擬更能根本解決問題的法案與政策。
➤|台灣人權促進會 秘書長 施逸翔|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