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拉丁語為Habeas Corpus的人身保護令,不僅是最古典也最基本的人權,在我國憲法第二章中,也是規範得最為詳細的條文。人身自由的保障,意指非經法定程序,不可任意剝奪人民身體之自由。近幾年,因為兩公約施行的原因,司法院提出《提審法》的修正案也獲得立法院通過,任何人只要知道有人民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機關逮捕、拘禁,就可以向任一法院聲請提審,只要法院受理並對執行拘禁的機關發出提審票,就必須在24小時內開提審庭,適切地審理該案之拘禁是否具有合法性與必要性。
除了因為刑事案件所衍生的羈押與徒刑之執行的人身自由剝奪外,因為公共衛生的傳染病防治(比如SARS事件)、因為精神衛生的強制住院程序、以及因為外國人(尤其是大量外籍移工)違反法令而遭遣返前的外國人收容制度等等,都會涉及剝奪人身自由的問題。
台權會因為參與過外國人收容所的實地訪查,以及協助過台東女學生案、黃姓少年案、以及政大搖搖哥等涉及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的案件,因此本會致力於關注提審法是否有進行實質審查、外國人收容制度之替代收容的可能性,以及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制度如何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議題。

這個釋憲案是源自於2003年所爆發的SARS。當初被下令緊急封院的和平醫院,因為隔離地點缺乏配套措施與足夠的設備,造成和平醫院內的SARS死亡率,竟遠高於越南、新加坡、加拿大等國。透過大法官的這號解釋…

主編的話 /郭英調 台權會執委、榮總醫師 傳染病是比戰爭奪去更多人類寶貴性命的災難。因此一旦罹患傳染病…

陳尹暐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專員) 2005年7月 二OO三年四月,由於台北市立和平醫院未做好院內感染控制,…

「我們本來想說,醫院本來就有院長嘛,它本來是個運作中的醫院,你何必去接管它呢?讓它自己運作,我們幫…

和平祭壇 尋找替罪羔羊 記者會 兩年前四月間,台灣爆發SARS疫情,造成嚴重的社會恐慌與傷害,當初被下令緊…

因為SARS的延燒,整個台灣陷入歇斯底里。 人心惶惶,幾近抓狂。 第一線的醫護人員面臨生命中最大的險境,…

社會安全防疫聯盟 05/15/2003 由八個社運團體發起成立的「社會安全防疫聯盟」(社安聯)今天召開記者會,公…

2001.08.24 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M/V Amorgos)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在台灣南部鵝鸞鼻東方海域擱淺,由於船…

Q:如果台灣得不到賠償,該怎麼辦?臺灣的環境是否任由他人來污染呢? 無心的傷害就不算傷害嗎? A: 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