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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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聲援

人權團體嚴厲譴責中國政府近日大規模打壓中國人權捍衛者
圖片來源:http://sc.mp/l00mo
我們也呼籲台灣政府,再次肯認以民主和人權為兩案交流的前提,對中國政府的蠻橫行為提出道德批判。台灣人權團體將持續不斷地關注當前中國維權工作者面對的嚴峻情況,也呼籲各界響應聲援行動,讓國際的壓力影響北京當局,早日鬆開箝制人權的髒手,還給這些勇敢無畏的人權捍衛者應有的自由。

台灣公民社會排字聲援余澎杉(AMOS YEE) 宣判前夕,搶救星國言論自由!
同時, 新加坡政府也應確保Amos Yee獲得充分的保護,尤其是其安全與健康的充分保障。再者,新加坡法院在明天的審判,應遵守相關國際人權規範,無罪釋放Amos Yee。最後,我們懇切呼籲,新加坡政府必須在此刻懸崖勒馬,以Amos的無罪,來解決政府當前有遭到的困局,因為將Amos定罪,無疑證實「Lee Kuan Yew Is Finally Dead! 」這部影片所言為真。釋放Amos,並進而恢復與保障新加坡所有人民的言論自由,才是新加坡政府此刻當為之事

嚼香蕉對抗強權的星國少年Amos Yee
原本不畏強權的Amos,畢竟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孩子,根據他母親探視他後的文章顯示,他被關在該精神療養院的第七棟,這裡是關押真正精神病人的地方,Amos只是接受評估,這樣的處遇基本上違反比例原則,甚至嚴重違反新加坡政府已經批准的兒童權利公約,以及對待Amos應該考量的兒童最佳利益。我們很難以想像,將一位16歲的少年綁在床上超過24小時,燈光持續照射讓他無法好好睡覺,一天只讓他閱讀一個小時,尤其他是這麼自學好學的青年,再加上他必須與其他嚴重精神病患長時間相處,他必須時刻聽到其他病友的嘶吼與眼神,這樣的處遇怎麼可能會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

言論無罪!思想良心無罪! 台灣公民社會呼籲新加坡政府 應立即釋放少年余澎杉 (Amos Yee)
台灣的許多非政府組織,選在這天來到新加坡駐臺北商務辦事處,對新加坡當局表達我們對於Amos Yee當前人權受到嚴重侵害的高度關注,並要求新加坡當局應遵守兒童權利公約之相關規定與承諾,考量Amos Yee的兒童最佳利益與身心發展之權利,尤其特別注意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C):「所有被剝奪自由的兒童應受到人道待遇,其人格固有尊嚴應受尊重,並應考慮到他們這個年齡的人的需要的方式加以對待。」以及第40條第一款:「締約國確認被指稱、指控或認為觸犯刑法的兒童有權得到符合以下情況方式的待遇,促進其尊嚴和價值感並增強其對他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這種待遇應考慮到其年齡和促進其重返社會並在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的願望。」新加坡政府應確保Amos Yee獲得充分的保護,尤其是其安全與健康的充分保障。再者,法院應重新進行審理,並立即釋放Amos Yee。最後,我們也對台灣政治人物呼籲,不要前往新加坡進行訪問,除非新加坡當局改變態度,釋放Amos Yee這位年輕的良心政治犯。

國際公民社會呼籲立即釋放越南政治良心犯TRAN HUYNH DUY THUC先生
2015年5月24日的今天,是Thuc入獄後的第六年。直到現在,Thuc仍然在監失去自由,而其他三位共同被告,皆早已獲得釋放。因此,我們要呼籲越南政府務必遵守國際和國內的義務,確保Thuc先生可以立即獲得釋放。唯有有關當局採取必要措施撤銷其定罪,Thuc先生才有可能獲得遲來的正義。國際社群和各人權組織,將密切關注。

跨國惡性關廠的永豐餘集團何以有恃無恐?
Hydis的前東家中國京東方(BOE)在2006年宣佈BOE-Hydis倒閉、拿了技術就落跑的行徑,引發韓國社會對於外資跨國剝削的憤怒,輿論沸騰催生了《防止產業技術外流及產業技術保護法》(以下簡稱《防止產業技術外流法》),希望能遏止企業合併與收購(M&A)後,打著技術交流的名義,實則竊取子公司的尖端技術。有趣的是,當年制訂《防止產業技術外流法》的重要推手,即是現任的韓國總統朴槿惠,朴在國會議員時期,分別於2007年5月、2009年6月與2011年2月提出三次的修正草案。2007年,Hydis工會以該法控告資方;隔年3月,法院判處崔姓前總經理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技術開發中心負責人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然而,中國京東方早已習得所有Hydis的技術,於母國自行生產LCD各項產品。 雖然後續的司法程序為時已晚,但《防止產業技術外流法》確實發揮了一點作用。如今,面對永豐餘集團的二度傷害,Hydis工會卻無法再以該法對抗資方,原因在於2011年6月底國會通過的修正案,限縮了該法保護的技術類型與範圍,能夠受到國家保護的對象,僅限於政府資金投入研發的技術,沒有公部門支援的企業,自行研發的技術被排除於該法的適用範圍之外。又,韓國Hydis在京畿道利川的生產線,僅3.5代線的營運規模,亦不符合「7代線以上才適用該法」的奇怪規定。

[新聞稿] 黎明前的夜行,走向自由圖博 – 310圖博抗暴56週年紀念高雄遊行
黎明前的夜行,走向自由圖博 -310圖博抗暴56週年紀念高雄遊行 新聞稿 2015年3…


譴責香港政府暴力清場 踐踏傘下人權
人民以和平、理性與非暴力的方式上街表達訴求,不僅是言論自由與集遊權的核心,更是普世肯認的基本人權價值,在社會的民主與多元層面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如今,對於公權力的囂張蠻橫、警方淪為打手的場景於香港再次上演;咫尺之隔的台灣,今年走過324行政院事件、428反核行動遭受當權者鎮壓,赤裸裸、變本加厲的國家暴力讓我們深感痛心,更強烈譴責國家機器膽敢如此目無法治、踐踏人權。 針對香港政府與警方的失控的行徑,身為台灣的社運團體,我們提出以下聲明: 一、香港政府與警方立刻停止暴力行為,切勿再傷害任何一位抗爭者 二、香港政府應迅速調查並審判對群眾施暴者之責任 三、香港政府應積極正視運動訴求,落實真普選 共同聲明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共同聲援團體:台灣北社、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社團法人台灣永社、社團法人台灣公民媒體文化協會、華人民主書院、華人民主文化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東吳大學人權學程、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 、人本教育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醫社、台灣守護聯盟、阿扁聯誼會、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持續連署中....)

香港社會怎撐起這場抗爭
面對北京當局封死了自回歸以來引頸期盼民主選舉特首的夢想,香港社會展現了國人所不熟悉的一面,從觀光大城、貿易轉運港與金融之都搖身一變,成為公民抗命、學生罷課、佔領靜坐的世界頭條。這是一場香港民間力量對抗香港統治階層與北京政府的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