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甚至集會遊行與結社,都是廣義言論自由的一環,也都是我國《憲法》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言論自由是延續民主社會的核心要素。
台灣在過去經歷了長達38年的戒嚴,公民社會的言論自由遭到嚴重打壓。台權會在成立之初,即長期進行救援因言論而入罪的政治犯的工作。而在解嚴後,台權會則積極健全各領域的言論自由,從集會遊行、新聞自由、到近來因數位科技的廣泛使用,而造成的網路資訊近用與言論審查問題,都在我們的關注範圍之內。
此外,因台灣近來言論自由的環境已較為健全,因此台權會也以自身作為基地,積極聲援其他言論遭到嚴重打壓的公民社會,如2015年的新加坡的Amos Yee案,2015年的中國對維權律師的大抓捕,以及2017年中國政府逮補李明哲案。

原文出自國際數位人權團體AccessNow於10月20日公布之國際連署,台權會參與聯署,原文及詳細新聞連結與連署…

本報告使用Ranking Digital Rights的方法,以台灣企業的公開政策評分。我們評估的企業涵蓋電信業者、電商平台、人力銀行、社群媒體,均為台灣常見的網路服務。

台權會已在RightsCon分享過eID、防疫疫情監控等治理與隱私倡議,收穫來自不同國家、專業的參與者回饋與建議。今年台權會參與2項議程,並在開放文化基金會的協助下,實體參加。

中共政權製造的裂痕,只有無視人權與尊嚴 原文刊登於2023年4月21日思想坦克 ,Read English below &n…

烏干達的倒退反同修法,跟台灣有什麼關係? ▍反同法案修法動態 在3月21日,烏干達國會以壓倒性的票數…

網路上大量的文字、圖片、影音、商品,有些你感同身受,某些你對它嗤之以鼻,他們爭相競逐我們的注意力,而很多時候,我們未必瞭解:為什麼我會看到這則廣告?有哪些內容不被允許出現?以及為什麼?

附錄:台權會發文北市府詢問法律疑慮的公文

台灣個資保護守門員長年空缺,讓數位發展的國家隊始終缺少最堅定的後盾,或許是好事多磨,期待我們能建立位階足夠,且有充沛量能與獨立性的隱私專責機關,建立數位環境下的民主韌性。

網路空間同時具備自己的房間與交誼廳的性質,可以從事私人通訊,也能公開暢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即是在規範交誼廳的場地出租方,也就是在網路內容管制中,政府可以干涉到何種程度,以及如何介入。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本身沒有針對「違法內容」做定義和列舉,必須回到各機關現在正在使用的法律來看。這不是一部可以直接處理特定違法內容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