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所管理員工時與勤務法制化座談會

時間:6月26日(三)19:00-21:00

地點:中華電信工會4樓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38號)

主辦單位:台灣獄政工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背景資訊:監所管理員不僅是犯罪矯正最前線,也是社會治安最後一道關卡,全年、不分日夜輪值戒護工作。然而,監所管理員的勤務現場與勞動條件在高壓、高工時與高離職率的現況下惡性循環。夜勤戒護人員從早上8時至翌日9時,總時數包含備勤時數,即可高達25小時不合理的情況;或值夜勤班的戒護人員,於夜晚至翌日之備勤時段仍有執行勤務的可能,其所負擔之身心理疲憊程度遠較其他時段高,但享有的備勤費卻與一般社會大眾認知有所落差;職務代理人之勤務雖與戒護人員毫無二致,卻有同職不同酬的問題。

監所管理員勞動權益遭層層剝削的亂象,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決議(點次58-3-2)早已提出諫言,法務部應比照《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制訂《監所管理員值勤條例》,並重新界定工時與給薪,根本解決監所管理員過勞、薪資苛扣與勞力剝削等現況。但法務部矯正署卻將法律位階的條例,恣意降格為內部行政規則的《矯正機關戒護人員勤務要點》,《要點》僅是重述惡劣現況,新版《要點》草案更是迂迴規避日、夜勤戒護人員備勤時數之規範,無視日勤人員每次勤務時數實際長達10小時、夜勤人員每次勤務時數高達25小時之現況。

本次座談會希望討論,監所管理員作為公部門受僱者仍應享有的法律保障為何、如何定義勤務與工作時間,以及走向勤務法制化的可能。

時間

主題面向

與談

19:00-19:10

開場、講者介紹

 

19:10-20:00

  • 監所管理員的工時:日夜勤人員每次勤務時數、備勤未計入工時與常態補班制度
  • 監所管理員的勤務內容:監所的勤務點配置、常態高壓勤區、緊急外醫與突發事故
  • 職務代理人:無危險職務加給、年資中斷所生之慰勞假爭議

林文蔚、謝小建(台灣獄政工會)

20:00-20:40

  • 監所管理員作為公部門受僱者的限制與從屬性勞動,在此框架下仍應享有的法律保障?
  • 監所管理員的勞動保護:如何定義勤務與工作時間?
  • 國家對公部門受僱者的勞動生活應負起之保護義務:監所管理員勤務法制化的可能?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20:40-21:00

QA討論與現場交流

 

活動日期: 
2019/06/26 - 11:00
主辦單位: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獄政工會
地點: 

中華電信工會4樓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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