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台權會針對教育部就「是否公開普通高中課綱微調案中未公開文件」回覆之聲明

 

【黑箱課綱,持續黑箱】

雖然新政府上台後,新教育部長潘文忠撤回微調課綱的內容,但是針對本會要求教育部「公開」當初作成「課綱微調」決議的「課審會名單及所有會議記錄、發言摘要」,新上任的教育部長仍然再次回文告訴我們:「不予公開!」 這樣影響人民「受教權」甚鋸的「課綱」及「十二年國教課綱」,換了新政府,卻依然維持「黑箱」!要教人民如何信任未來的教育政策會真的公開透明、讓人民參與? 本會與教育部針對「課綱政府資訊公開」的行政訴訟,將於週三7/20下午3:00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法庭開庭,歡迎各位關心課綱及政府資訊公開的朋友們,一起來旁聽!

台權會針對教育部就「是否公開普通高中課綱微調案中未公開文件」回覆之聲明

針對本會函請教育部公開普通高中課綱微調案中未公開文件一事,教育部回函表示,該部於103年2月27日對外提供同年1月25日高中分組會議及1月27日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之會議紀錄,已可使社會大眾了解課綱決定之過程,因此為保障參與人員暢所欲言,仍不會公開課綱微調時之課審會委員名單、會議紀錄、發言摘要、記名投票單等資訊。

新政府的教育部與舊政府一模一樣,令人感到失望;掩飾政府資訊公開的官僚作風,完全沒有因政權輪替而改變:教育部仍然聲稱課審資訊不公開,可以保障課審會委員暢所欲言、避免被不同意見攻奸,並將爭議資料曲解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行政機關內部作成決定前之準備作業。我們質疑,既然是依法定程序所召開的課審會議,會中作成的課綱決策影響學生受教權甚鉅,而課審委員都是政府所聘用的決策參與者,其言行怎能因為擔心「被施壓、被批評」,就可以躲在個資保障的大旗之後,忽略課審委員參與執行公共事務的事實。退萬步言,即便這些資訊屬於內部作成決定前的準備作業,該條但書也明確指出,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從課綱案中對於課審會的會議決議在社會大眾中引發的爭論狀況所見,公開資訊對釐清事實的公益甚鉅,然而教育部對此仍舊視而不見,只是便宜行事,沿襲政府「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的陋習。

教育部並回覆本會,因應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等課綱訂定程序的修法,該部將「朝公開高級中等以下課成審議會委員名單、會議紀錄及發言摘要之方向」處理。但是課審會組成及會議程序之修法,跟政府資訊公開別屬二事;即使沒有修法,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條等規定,教育部仍應以主動公開課審會相關政府資訊為原則,以落實該法立法目的,而不是以高級中等教育法業已修法為由,就對過去沒有公開的資訊不聞不問,難道過去讓它過去就可以,不需要矯正以往的錯誤了嗎?

本會對教育部所提公開課綱資訊的訴訟將於7月20日下午3:10分,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法庭進行更一審的第一場準備庭。歡迎關心政府資訊公開及課綱議題的朋友,與本會共同持續關心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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