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呼籲中國政府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日前數百位中國學者、律師、記者、維權人士與公民發起兩份連署,呼籲中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令人遺憾地,中國人大第十二屆第一次會議已於3月17日閉幕,並未回應此一呼聲。臺灣守護民主平台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華人民主書院、殷海光基金會、「兩岸」協議監督聯盟等台灣公民團體,謹此聲援,並提出如下之呼籲:
 
一、「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
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我們呼籲中國政府盡速且無保留地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國政府在上個世紀末(1998年)簽署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2001年中國人大批准了後者,但是,十五年過去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仍未獲得中國人大批准在中國實施。
 
二、人權,是「普遍人民的最高願望」。台灣剛於上月底完成兩項國際人權公約
的國家人權報告審查程序,而本月召開的聯合國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第107會期,刻正在審議香港、澳門政府所提出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人權報告。我們呼籲剛上任的中國習李政權兌現中國政府上世紀末的莊重承諾,完成中國第三代領導人以來的未竟之業。
 
三、針對此次中國人大會議所論及的「勞動教養」制,我們並呼籲中國政府遵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八條:「任何人除非經法院判處刑罰,不得使服強迫或強制之勞役」規定,予以完全廢除,而非僅是「改善」。
 
台大法律系教授;殷海光基金會董事長顏厥安則認為,公政公約與民主是密切相關的。拒絕批准公政公約,就是拒絕民主。拒絕民主,就是拒絕讓 「權力」受到節制監督,拒絕讓權力的取得,要先獲得民主之基礎;拒絕權力的行使,要符合正當程序;拒絕讓有關權力的資訊,公開透明。這種狀況也意味著人民的「自由」不受到保障,權力可以任意的干預、侵害、剝奪人民的各種自由。因此拒絕批准公政公約,就是宣告,不讓中國民人享有自由,不讓中國人成為真正的「自由人」 。 他進一步指出:只要中國政府繼續壓迫中國的人權,甚至危害台灣的民主,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只是一場人吃人的悲劇。我們希望看到的,是「中國人權的全面振興」 。傳統中國文化是以「人」為本,從沒有以「民族」為本。以今天的角度來看,沒有人權,就沒有民族,更談不上任何有意義、有價值的「復興」 。所以,中國共產黨,趕快放掉這條巨大的鎖鍊,批准並實踐公政公約,讓中國人自由,也讓自己自由吧。(顏厥安教授發言全文)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中國政府、涉台系統這幾年來常把「累積政治互信」掛在嘴邊。但是,什麼是政治互信?訴諸民族主義無法「累積政治互信」,把謝長廷的微博帳戶刪除,是在破壞政治互信,以政治理由封殺台灣藝人,下封口令,是在破壞政治互信,民運人士李旺陽接受採訪後「被自殺」,更是嚴重破壞政治互信。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所有人在中國的自由,才有助於累積政治互信。反過來,如果中國政府簽署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後,長達十五年還不批准實施,讓條約成為白紙一張。那台灣人民絕對不會相信簽了「和平協議」後就會有真正的和平,也絕對不會相信簽了「軍事互信機制」後,中國就不會有軍事突襲。十五年了,球在中國政府那邊,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