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了五月,與您分享幾件重要的人權事件以及我們努力的成果。

四月下旬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是否違憲一案召開了言詞辯論,本次辯論備受關注,台權會也就此案提出了法庭之友意見書,提出死刑與憲法保障生命權之意旨有悖,也與憲法節制國家權力之意旨不符。同時,涂予尹會長就人性尊嚴以及死刑制度的立法設計等角度出發來進行思辨,期望憲法法庭能夠積極並勇敢做出死刑違憲的判決。

「臺印度勞工合作備忘錄(MOU)」已於4/19送立法院環衛委員會審查,移工人權團體再次指出私人仲介剝削的問題,呼籲政府應以「G to G」(政府對政府)作為引進移工唯一管道,並將移工人權保障納入這份MOU當中。

今年是台權會成立四十年,將舉辦一系列「人權護台灣」座談,第一場以集會遊行法為主題,介紹現行集會遊行法規範上的問題,也說明行使集遊權時遇到的困難,例如警察缺乏人權概念的執法以及公共空間集會缺乏保障。5/11將談「隱私權作為民主基石」,​​民主社會的公民在政府與企業的夾縫間,如何維繫資訊自主?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ICERD)於四月召開首次國家報告審查。在難民庇護機制上,移民署竟利用不實資訊,美化具有多重缺漏、嚴重侵害尋求庇護者的權益的現行制度。我們也預計在今年提出新的民間版《庇護法》,邀請大家與我們共同關注在台尋求庇護者的狀況。

【死刑是否違憲】111年度憲民字第904052號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庭之友意見書

憲法法庭今年初公布受理王信福等37人聲請「死刑是否違憲」一案後,台權會與許多關心廢死議題的團體、個人依據《憲法訴訟法》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我們從台權會自成立便開始關注死刑握在獨裁政府手中造成的人權侵害起,到1987年聲援湯英伸案,1990年馬曉濱三人案、1995年蘇建和三人案實際參與救援的經驗,將這三起當年司法判決中都曾被認為「罪無可逭」的案件重新爬梳,發現死刑案件判決即使看似「依照法律」進行,但從審判過程中隱藏的社會階級歧視、主流文化對少數者的霸權、政策擺盪導致的恣意......到判決確定之執行本身根本陷於政治考量,幾乎沒有制度理性可言,這些問題是無論司法系統如何宣稱自己足以設計制度避免冤案、或如何補強死刑程序的缺失,都不可能杜絕的制度問題,本意見書一萬六千餘字將詳細闡述我們何以從個案經驗中得到如此結論——除非廢除死刑,否則這種無法救濟的制度失靈一定會持續存在,違反我國憲法保障基本權、節制國家權力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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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憲法法庭宣告死刑違憲責無旁貸】

憲法法庭於4月23日針對死刑是否違憲一案召開言詞辯論。針對死刑違憲與否這個議題進行思辨,從人性尊嚴的角度出發,生命權毫無疑問應受到憲法的保障,法院甚至該以最嚴格的審查基準檢視所有死刑規定的合憲性。沒有任何權利,乃至於公共利益,可以正當化死刑的存在。另外,死刑制度在實體與程序面的規範上存在不足之處,實體法對於死刑量處的規範形同空白,使得死刑的量處毫無預測性可言,只能依賴法官的主觀判斷。此外,現行法律也始終未明確規定冤案的定義或是審判過程合法性審查的要件,導致身陷冤案的死刑被告在面對司法恣意或失靈時難以求助,只能在各級法院的來回判決間尋求最後一絲希望。縱使立法者能盡可能將法律規範精緻化,但卻不可能達到完備,也不足以杜絕司法者恣意判處死刑的可能。死刑既然牴觸了生命權及人性尊嚴的保障,立法技術上又無法避免司法恣意或失靈的危險情況,期望憲法法庭能夠積極受理,並勇敢做出死刑違憲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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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稿|印度移工MOU記者會:拒仲介、反雙軌,唯一G to G】

引發社會巨大爭議的「臺印度勞工合作備忘錄(MOU)」,不僅在簽訂程序上不公開透明,也未改善過去移工政策的缺失。本次記者會,除了再次呼籲政府應正視移工的人權保障,也強烈反對政府採行「私人仲介制度」與「G to G」(政府對政府直接引進)並行的雙軌制來引進移工。觀察現行國內移工續聘政策即可知道,雙軌制看似提供了多元的服務管道,實際上只是放縱私人仲介繼續剝削移工而已。私人仲介藉由剝削移工來降低成本,以提供更方便、便宜的服務,使得雇主根本沒有動力使用政府直聘中心的服務,直聘中心形同虛設,完全無法發揮其功能,在這樣的情況下,移工遭到剝削的問題也無法解決。目前該MOU已在4月19日送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勞動部也邀請民團參與第二次諮詢會議,我們將持續監督審議的進度,並再次呼籲政府以「G to G」作為引進移工的唯一管道、將移工人權和相關勞動人權保障納入這份MOU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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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側記|人權護台灣 台灣人權促進會40周年:現在上街還可創啥?集會遊行與台灣民主化歷程】

台權會40周年系列講座以集會遊行法為開頭,探討台灣民主路上的未竟之事。台灣自1987年解嚴,然而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卻仍時常受到政府、法令的限制。雖然今日台灣民主化看似帶來街頭一定程度的開放,但副秘書長王曦強調,只要禁制區、集遊許可制沒有被刪除,人民的集遊權就難以完整。
周宇修律師除了點出在爭取集會遊行權上下一步可能採取的途徑,像是改善台灣社運團體處理集遊法議題的策略、釋憲及修法等,也強調集遊權實踐受阻的關鍵在於執政者是否真心尊重人民擁有表達意見與群聚集會的權利。許仁碩老師則指出員警在集遊現場執法的問題,並說明警察系統封閉的教育、訓練體系讓人權概念與外部監督難以介入,也形成警界相互包庇、權力高度集中的現象,導致員警在集遊現場執法時容易侵害到人民權利。最後,蘇慧婕老師強調公共空間對集會遊行的重要性,也認為政府應當正視現代人群往來聚集空間結構的轉變,給予公共空間更高的保障,才能確實保障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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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稿|ICERD審查:台權會呼籲移民署正視庇護缺漏,而非以不實資訊美化】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ICERD)於4月22至23日召開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針對審查中關於難民庇護的部分,移民署雖聲稱尋求庇護者不會遭到拘留,然而本會在4月初就收到兩位已提出庇護申請且正在審查者遭警政單位抓至收容所拘禁。此外,移民署也未如回覆中稱會協助庇護尋求者延長合法停留,或協助其與NGO接洽,以獲得就學與醫療照護。目前超過半數的庇護專案個案,待審期間已超過六個月,卻未能取得暫時性合法身分,導致其有被抓捕的風險,甚至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而移民署雖稱有遵守不遣返原則,但因機場未設立移民署庇護窗口,即使當事人提出遣返存在迫害風險也無從受理案件,導致許多人未經調查即被遣返至可能危害其人身安全的國家。從上述可看出移民署負責處理庇護事務與負責抓捕、遣返的單位有嚴重資訊不流通與權責劃分不明問題,且現行庇護制度的種種缺漏已嚴重侵害在台尋求庇護者們的權益,因此我們呼籲移民署除了應盡速改善現行專案的缺失,如未核發審查期間合法停留許可、缺乏執行細節等,也應檢討各單位間的權責劃分及資訊流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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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人權,代代護台灣 

每個人,都應擁有自在生活,免於恐懼,以及有尊嚴的活著。

這是個簡單、卻也宏大的願望。當下的台灣,能夠擁有基本的民主生活,需要感謝無數前輩們的奮鬥,讓台灣從威權步入民主,也需要你與我,以及未來的世代一同捍衛,守護台灣這片土地。

我們關注什麼?

我們關注影響人們在民主社會參與政治自由的法規。關注被制度壓迫、漏接,因而處於不利處境的人們。

在台灣,帶著威權遺緒的集會遊行法,仍然幽微地箝制人民自由發聲的空間。土地開發制度所引發的迫遷,造成居民的痛苦與傷害。而尋求庇護的難民和遠洋漁工,則是因為制度的漏洞,工作與生活的基本權益不受保障。

科技的新興發展,也帶來更多人權上的挑戰。因此,我們不僅做研究、發聲倡議制度改革,也進行社會溝通,期待社會大眾的理解與支持,成為倡議制度改革與推進的重要動力。

有你一起,衛人權,護台灣

很多事情,一棒接著一棒往下走,就能逐步看到階段性的成果。

例如,歷經十年爭取,健保資料庫案最終由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強化人民隱私權的保障。在難民議題上,經過二十年的倡議,終於在2023年取得部分成果,當事人將有機會享有在台工作、就學的權利。被徵收家園的桃園航空城居民,在當事人的堅持與律師團的努力下,取得了勝訴判決。我們也與漁工工會組織合作,促成行政院提升11.4億預算補助遠洋漁船架設Wi-Fi,並獲得美國勞工部的公開支持。

請你支持,讓台權會的步伐走得更穩  

如果你認同台權會努力的方向,請用定期定額支持我們。

無論事情有多艱難,只要不當的法規制度還在,我們就會持續努力、推動改變、深化人權覆蓋的面向。人權工作,是我們熱情的所在,而資金的奧援,則是支持我們持續倡議、奔走的關鍵資源。

台權會目前在台北、高雄兩個辦公室,共有11位工作人員。不諱言資金總是我們心頭的重擔、擔心每年收支能否平衡,有沒有足夠的資源做來年的工作規劃、要取捨哪些安排。長期而言,我們希望定期定額能夠負擔50%的人事開支,讓財務更穩定,若能取得200位新的定捐夥伴加入支持,就能讓我們的步伐走得更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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