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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一同走進冤案審判的過程。
2021-10-28 19:00   至   21:00 加入 Google 行事曆
2021-10-14 12:00   至   2021-10-28 16:00
806-104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57號10樓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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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有人】《審判王信福》電影放映&映後座談

⚡(本次為實體活動,沒有線上同步直播)⚡

一部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一同走進冤案審判的過程

時間:10/28(四) 晚上19:00-21:00 
地點:台權會南部辦公室(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57號10樓之4)
與談:張娟芬|《審判王信福》導演、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理事長
   伍安泰|王信福案辯護律師、台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誰是王信福❓
年輕時的王信福很phiau-phiat(漂撇)。
留長髮、穿花襯衫,在當時的台灣,這樣就叫做「流氓」。
後來的20年,因為「流氓」這個標籤,他不斷被送到外島管訓。
在38歲那年,慶祝初為人父的喜悅因為一場槍擊案驟然變調,人生從此改變......

▍案件簡介:為什麼要救援?
1990年發生了一起卡拉OK殺人事件。一名年輕人陳榮傑在卡拉OK開槍殺人,王信福被法院認定為下令者,在2011年遭判處死刑定讞。
本案最大問題是證據十分薄弱,法官認定王信福交付兇槍,但科學鑑定顯示兇槍上的指紋根本無法辨識身分;而法官單以陳榮傑之自白為主要根據,但陳榮傑的說詞一直改變,且皆和目擊證人不符,穩定度和可信度大有問題。
再者,陳榮傑已遭國家執行死刑,無法在法庭上接受對質詰問,而此乃法律賦予被告之權利。律師團也發現,所有不利於王信福的供述證據,都是警察對證人一問、再問、三問才取得的,而對王信福有利的證據,則完全不採,甚至在要求要聽警訊錄音時,檔案總是離奇且恰好的遺失。

▍「嗯...可是說不定他真的有做啊!」
在法律上,我們談的是有罪跟無罪,它取決的是證據。尤其當國家可以依此判決來剝奪人身自由及生命時,我們更應謹慎以待。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用合理的證據證明這個人有做這件事,那他就應該被判無罪。在王信福案中,我們的司法體系以如此粗糙的證據來定罪,那是否代表可能某一天,我們身邊的人,也有可能被這麼簡陋的證據剝奪自由或生命?邀請大家可以一起來看這部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審判王信福」,一同了解這個定讞十年的死刑冤案。

【延伸閱讀】
*《信福不幸福》漫畫:https://www.facebook.com/judgingwangxinfu/posts/297238578554406
*《審判王信福》宣傳短片:https://www.facebook.com/judgingwangxinfu/posts/367731264838470

▍合辦單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
@審判王信福 #信福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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