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春長先生往生記者會 蘇案救援團體聲明 (10.29.00)
平反冤獄, 立即放人!
這是蘇案救援走到今天最令人傷心的一刻。傷心的原因不是在於 蘇爸爸在奔波救援多年後,竟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對他來說,能放下 肩上的重擔未嘗不是上帝的恩賜。悲傷的是,這十年來的努力,竟沒 能來得及讓他看到蘇案的平反。
這件發生在民國八十年的血案,固然當場使得兩位被害人命喪現 場,但更可怕的是,這起悲劇並沒有隨著司法的審判而終止。在毫無 證據、真兇已經伏法的情況下,司法卻堅持以薄弱的警訊自白判處了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個人的死刑。
十年來,本案歷經檢察總長提出三次非常上訴、國際人權團體、 監察院、立法院、國民大會、民間各界救援團體聲嘶力竭、竭力奔走 ,終於使得最高法院於日前裁定駁回高檢署的抗告,開啟了蘇案重審 之門。
但十年來我們親眼目睹司法體系內部在處理蘇案上的腳步錯亂: 在法院方面,不只先是草率地僅以自白作為有罪判決的依據,繼而一 逕拖延蘇案再審的時間。至於檢察體系,一開始未調查清楚就草率起 訴,後經檢察總長認為本案確有疑點而提出三次非常上訴,但是,高 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卻又對再審提出抗告,而阻止本案進入再審的實 質審理程序,造成檢察一體的矛盾。在這種情形下,我們不知還能給 予司法體系多少肯定與期待?
因此,我們誠摯要求 政府
平反冤獄!重還三位年輕人自由與清白!
儘速放人!不要再讓人命為台灣不彰的司法付出代價!
請 總統依法行使權利,以憲法上所賦予的權力赦免蘇案;或請司法能 真正走出封閉與傲慢的心態,公平審酌相關本案疑點,儘速解決這件 沒有證據卻以司法殺人的荒謬審判!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死囚平反行動大隊 聯合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