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中記者問道何以本土首次人權海報作品繪製方向多鎖定在自由權、參政 權等政治意味濃厚的主題上,而較忽略社會權的部份?經由陳菊、李敏勇、陸 先銘等說明:
一、此次邀展為了尊重藝術家的創作自由,故僅要求以人權為主題 發揮,並未限制藝術家思考、創作的方向;在不預設立場下, 多數藝術家選擇了以政治迫害訴求、爭取媒體自由等主題來表 達人權的理念。其實此次創作中對於其他如維護生命權、以尊重生命關懷生命為表達等之 作品亦為量不少。而往後舉辦年度人權海報活動時,亦或可採專題方式:諸如 廢除死刑、軍中人權、監獄人權、兒童人權、婦女人權等生命權、生存權、社 會權議題來一步步推展人權理念。二、當初發邀請函予藝術家時,附上了世界人權宣言30條,此中人 權約可歸納成「自由權、參政權、社會權」,而台權會的努力 方向雖已從關懷政治解放議題擴展到基本人權課題諸如生命權 、生存權、社會權等主張;然以台灣現階段的社會條件,及長 久以來執政黨的專權統治、自由權遭禁錮等迫害下,藝術家對 人權議題的思考與創作,最後總歸回自由權的壓迫與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