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台灣人權報告


監獄人權


  今年的刑事政策仍舊延續去年的方向,原則上是以「由『反毒』轉向『掃黑』」為核心。此等政策上的轉向,不論原因何在,對於獄政的影響,大體上而言,應是有兩方面。其一為監所人口的減少,其二為戒護上的困難。這兩點都會直接影響到監所人權的狀況。

一、拘禁人數過多

  首先是過剩拘禁的問題。如今台灣仍有約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超收狀態,雖然因反毒政策的退潮,收容人口有減低傾向,但距法定收容員額仍有一段距離。於此等狀態下,本應釐訂政策逐漸緩減壓力,但卻因為政策上的鷹派傾向,不僅使得上開政策無法釐訂,更嚴重的是甚至造成反效果。

  於嚴重過剩拘禁的時代,政府所採減緩壓力的政策,簡而言之,僅是一種所謂的糖果政策。亦即,開放假釋、減緩處遇上的嚴苛程度。這種糖果政策雖然有「人權保障」、「人道處遇」的外衣,但基本上仍舊是一種病急亂投醫的政策。於鷹派當權後,為求「嚴格、公正」的形象,除雷厲風行的掃黑、掃貪外,於副次政策方面,亦必須於獄政上採取嚴格態度。首當其衝的即是前階段的假釋開放政策。當然於法律無法立即改變的情況下,所能採取的僅有從嚴、從實審查假釋一策。

二、假釋審查從嚴

  雖說官方宣言新竹少年監的暴動原因,在於溝通管道不良以及職業訓練等設施的老舊,但這僅是表面的原因,真正的根結應在於假釋審查從嚴一事。原本監所管理人員可以利用寬鬆的假釋政策(以及其他的「人道處遇」措施),來管理被收容人,如今卻變成折翅的老鷹。於此等狀況下,法務部在少監暴動後,所謂監所管理人員的調查報告,當然會得到如下的結論。亦即,管理人員大都認為受刑人不易管理、工作與薪資不成比例、工作危險、升遷不易、半數以上有機會則願轉行。更明顯的例子是,於獄政改革方面,應首重何事一問的回答,雖然只有一成強的比率,但「獄政改革應重監獄嚇阻和隔離功能」的意見卻是佔了首位。人性改造工程師的標語本就是沒有什麼光環,如今則是更加黯淡。

三、國家資源空中樓閣

  面對此等局勢,法務部除正式設立監所人員的訓練中心,企圖利用教育(刑?)的方式改變或加強上階層管理人員的心態與技巧,其亦於現場擴展新的「糖果」來源。此即「國家資源有限,民間力量無窮」的標語。

  首先法務部是針對有限的國家資源從事重新調整的工作。法務部於一九九七年年初修正以擴充或增建監所為政策重點的「改善監所設施中程計畫」,刪減半數以上的編列預算,改採「改善監所設施後續六年計畫」,著重遷建、改建、擴建監所以及職訓、戒毒、懇親等處遇所需硬體。而後,積極利用媒體宣揚「有愛心的民間人士的獄政參與」。例如,積極利用民間力量(特別是宗教),進行所謂的(受刑人)心靈改革,並強調要推動「認養受刑人」計畫,企圖引企業界進入監所,教導實用工作技能,並提供出獄後的更生、就業機會。

  撇開政策急轉彎所造成的惡害不論,上開政策並無任何可厚非之處。然而,於誘引外界人士積極介入處遇領域的同時,當局當然要配合外界人士的觀點,修正監所內的處遇內容或標語,以事前排除民間人士的疑慮。

四、矯治教育成施恩

  參與獄政的民間團體,於心態上大多本是抱持施予恩惠的觀點,對於社會亂象亦會展露出堅實社會道德高標代表者的反應。亦即,於施比受有福的觀點下,藉著改革社會的熱誠,其會展現出貶低他人道德或行徑的態度。因為「施」一定是向下階層「施」,對於上階層其僅會表露「寬恕錯誤」而已。

  於上述心態的作祟之下,一些協助監所教化工作的民間宗教團體開始向法務部表示官方過於驕縱受刑人,法務部部長亦表同感,認為開放煙禁、電玩、清涼雜誌、開辦減肥班等,是過度的國家恩寵,並指示矯正司將來只提供與教化有關事項的服務。這些都是現在的「正常」社會中,不論有無道德,幾乎每一個人都能享受到的「日常生活」。則,道德者非難不道德者,然後硬將自己可能都無法實現的道德施諸不道德者身上,這種行徑是否「道德」?

  有關實質上的物質改革於現階段根本無法實施,官方僅是編列預算,而企業界於產業轉型的階段,不太可能傾注資金到可能無法回收的獄政領域,縱或願意傾注,其量與質都會令人懷疑,因為比起「投資」監獄毋寧投資大陸。如此,民間或官方實質上所能提供的處遇僅是「心靈改革」。

五、就醫權與被救護權

  姑不論受刑人是否迫切需要「心靈改革」,或許對他們來說,未來的事沒有現在的問題嚴重。今年監察院司法委員會調查獄政,八月行文要求法務部重視受刑人的就醫權及被救護權,並強調三個月內應提出改善計畫,否則將追究行政責任。根據一九九六年底的統計,平均每位醫師要負擔七百一十名收容人的醫療保健工作,況且實際在監服務的醫師員額嚴重不足,故實際負擔額應該更高(台北監的情形是一位醫師負擔一千一百五十餘人的醫療工作)。法務部則是無可奈何地舊調重彈建議以提高報酬的方式,企圖羅致醫師以解決監所醫療問題。此舉無形中表明了一件事情:醫師都沒有高標的道德。

  至於戒護人員的負擔,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則是一人負責戒護十二人(實際上會更高,因為監所必須抽調十分之一的人員擔任無編列人員的行政工作)。於無糖果以控制受刑人的行動,工作又繁重的情形下,現場第一線的監所人員所剩管理資源與技巧已經是不言可諭。

六、DNA騙局

  白曉燕命案後,死刑判決與執行的數量明顯上升。此外,法務部根據監獄行政法第十一條及五十一條規定,對暴力犯罪的受刑人進行「健康檢查」,但實際上是建立DNA採樣檔案,以促進科技辦案(重大暴力)的能力,而這應該是以修法為之者。這些事情只不過是冰山的一角而已。

  由反毒到掃黑,官方號稱已由不穩定的刑事政策轉向穩定。由一些有關政策效力的議題來看,本年度的獄政政策確實有比以前進步之處,但若由監所人權的觀點而言,其退步之處卻是非常明顯。我國今年度的獄政,由假釋從嚴從實審核、少監與台中監暴動、騷動,經劉邦友、彭婉如、白曉燕等重大刑案、宋七力等怪力亂神的事件,焦點開始轉移,並淡出於舞台之外。獄政政策提供了如鏡中看花般的美麗遠景,但卻犧牲了多年來(不論是否是有心的)的人權保障進展。被收容人的客體化現象,已到不得不加以批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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