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濟南路一段2號之1)三樓A

主辦: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

JUST DO IT--是人權建制化的時刻了

  人權不只是口號,也不只是象徵,人權──JUST DO IT。

時值人類時序邁入西元二千年的倒數時刻,人權保障已成為全球人類社會的共識,重要的工程便是如何落實人權,將其建制化為常設組織。因此,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內社運團體、法學界共同發起「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於十二月九日召開<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記者會>。

  聯盟所公佈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催生說帖及聲明>,乃是參考聯合國<巴黎原則>與各國的設立經驗,主張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能應包括:

  1. 調查可能侵犯人權的案例,並進行仲裁調解,必要時可協助弱勢受害者進行訴訟;
  2. 根據憲法和國際人權標準,全面審查法案,並提出修法、立法和修憲的建議;
  3. 規劃國家的人權政策;
  4. 規劃並推廣教育機構內外之人權教育與研究,包括與人權特別有關的司法、警察、獄政與其他公務人員的養成教育與在職訓練;
  5. 每年提出國家人權報告。

  台權會會長黃文雄代表聯盟向政府提出呼籲:政府應在此後一年,進行公共討論與規劃籌備的工作,參酌聯合國「巴黎原則」及各國實例,立法設立一個獨立自由且有效力、充分反映公民社會多元性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以期明年國際人權日時,我們可以終於有一個可與各國並駕齊驅的人權促進與保護機制。

  現場出席者除了台權會會長黃文雄(請參見發言稿),還有澄社社長瞿海源、人本文教基金會執行董事史英,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王如玄、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賀德芬、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薛欽峰、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楊思勤、律師公會聯合會蘇友辰,分別由居住權、婦權、司法權與人權教育等面向來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立之必要性。另外,柏楊先生因人在綠島準備人權碑揭幕之事,未及趕赴記者會現場,但亦委託黃會長代為宣讀其支持信件。

  「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的發起人共二十一人,包括台權會會長黃文雄、柏楊、史英、瞿海源、柴松林、賀德芬、王如玄、紀惠容、曹愛蘭、黃武雄、黃默、高成炎、高瑞錚、蘇友辰、古嘉諄、楊思勤、劉渤、范光群、許志雄、邱晃泉、薛欽峰。

相關訊息請至台權會網站:http://tahr.yam.org.tw

 

<<回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