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遊法有問題!『抗議集遊惡法,捍衛公民社會』請和我們一起參與連署,推動修法!

在台灣,我們時常聽到政府或民間各界,談論著要發展公民社會,讓台灣成為成熟理性的民主國家。然而,在近來一連串人民團體的公開活動受到政府打壓後,我們才赫然發現,作為公民社會的核心指標:人民有透過公開論壇、集會、遊行等活動發聲的自由權利,在台灣陳腐的集會遊行法制下,卻沒有獲得應有的保障,和受到合理、合乎比例原則的管制,連帶也影響了我們真實公民社會的實踐發展。

什麼是台灣的公民社會?你知道嗎,依目前的集遊法規範,在任何室外場地舉辦公開論壇宣講,不事前申請就是違法!?

什麼是台灣的公民社會?依目前的集遊管制實務,政府只允許人民到官署前陳情、請願、抗議三十分鐘,否則就將舉牌驅散!?不從甚至可對參與者宣判兩年有期徒刑?

什麼是台灣的公民社會?依目前的警察執法規範,集會遊行活動中警察可任意地命令解散活動,卻不用依據任何的法律標準?這麼大的裁量權力,卻不用受到任何監督,人們也救濟無門?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有一個訴求修改集遊法的連署頁面,在苦勞網的協助下已經建立了。
歡迎大家連到下面頁面支持連署:
http://www.coolloud.org.tw/user/20060421/mainpage.asp?mode=sign

另,最近集盟會有相關座談會行動,請密切注意!

更多的相關論述,可上集盟部落格: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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