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樂生「樂生」了嗎?

文/郎于清(台灣人權促進會志工)

十年樂生講座─蔡雅瀅律師

1月20日晚上,台權會北部辦公室舉辦「樂生十年,最終言辭辯論開庭」講座,為1月29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的樂生療養院公民團體行政訴訟案,進行一個熱身的動作,希望藉此呼籲參與者關心樂生行政訴訟案。

從小在三重長大又身為輔大校友的我,其實一直到2007年的新莊萬人遊行前後,才漸漸認識樂生。訴求「拼捷運、拆樂生」的萬人遊行,是由當時的台北縣長周錫瑋主動發起;他曾親自到樂生院簽署「反對強制搬遷」連署書,在遊行中他卻拿著大聲公帶領民眾,喊出「樂生不拆,捷運不通」的口號。

當時,樂生院民和聲援的學生及公民團體,不斷地被媒體和政客炒作成反對捷運、阻礙新莊發展及妨礙交通建設的絆腳石。也因為2008年總統大選將近,藍綠政治人物紛紛表態,但竟一致地表示樂生跟捷運機廠一定無法共存。批踢踢上,大批鄉民也認為聲援院民的青年樂生聯盟是垃圾青年,只會以激烈的手段表達訴求,卻看不見不斷被政府各單位踢皮球的弱勢樂生院民。

日治時期因醫療知識技術的不足,政府硬生生地把漢生病人從原生家庭隔離至樂生療養院,說好聽是隔離治療,事實上是終生監禁。除此之外,還得面臨隨之而來的歧視和疾病污名。漢生病當時被認為是如同愛滋病一般的可怕疾病,一旦得病,因病菌感染末梢神經,四肢與臉部會變形,鼻子塌陷,使得面目改變,手腳不便,日常生活需要旁人協助照顧。而理應提供照護的政府,卻只發給院民每人每天少少的零用金,幾乎是逼著院民活活餓死。病情不嚴重的院民只好鋌而走險,每天翻牆出去找工作,但因為身分證地址登記為樂生院,常受他人的剝削和欺負。

1994年,政府為了新莊捷運,把腦筋動到樂生療養院上,希望當時平均年紀七十四歲的三百一十多位院民們,搬離生活一輩子的樂生,好讓政府興建新莊捷運機廠。這個惡霸政府不僅沒盡到照顧院民的責任,還強迫老年院民從三合院式的院區搬到公寓大樓般的新院區。完全無視居住人權。

反觀造成這一切的日本政府,過去在日本當地也同樣強制隔離漢生病患,但政府為彌補錯誤,不僅公開道歉、也提供一對一的看護,並妥善照顧上了年紀、手腳不方便的漢生病患,讓院民在療養院得以安享晚年。

2015年的現在,樂生運動邁入第十個年頭,台灣政府雖然已經公開道歉,也在2008年通過漢生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但卻沒有提供院民們完善的醫療照護,再加上,目前仍在山坡坡腳進行的新莊機廠工程,使山坡上的樂生院舍、迴龍醫院時時面臨走山危險,更讓其中的醫護人員及院民們隨時擔心居住及工作安全,造成身心痛苦,嚴重侵害人權。

公民團體嘗試透過司法途徑來糾正失靈的行政機關,2009年中華民國都市改革專業者組織、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愛地芽組織台灣分會作為上訴人提起環評行政訴訟,認為樂生院不應做為新莊機廠基地,應該依法重新環評、立即停工、進行土方回填、遷移機廠。此案的最終言詞辯論庭在1月29日開庭,期待法官能做出一個公允的判決,還給院民一個能夠快樂生活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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