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份子≠恐怖分子-論民主鬥陣的飯店被破門事件!

 顯然,張志軍的來頭比陳雲林更大,六年前的維安措施,只是將抗議民眾的國旗拿走;這次則更進一步,都還沒抗議,就破門進旅館房間,欲強制驅離,連抗議的機會都不給你,臺灣的言論自由,又更倒退一步了!賴中強律師的身份與行蹤,顯然已被國安單位監控,住哪間房間都很清楚,他的居住自由和資訊隱私,顯然已被政府的國安單位所限制,但我們要問,他是「恐怖份子」嗎?在臺灣抗議者,就已被視為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嗎?那不是戒嚴時期的威權統治者的思維嗎

「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換言之,怎麼會把抗議者,從旅館中破門而欲驅離之,更應該保護與保障其順利的抗議,讓張志軍聽見抗議,真正見識到,民主的政府,是如何保障言論自由的!

臺灣,是民主國家嗎?民主國家,可以允許將異議者,視為恐怖份子般的監控嗎?民主國家,可以壓制異議者的發聲,連入住飯店都不允許嗎?為何張志軍來台,臺灣就不像臺灣了?臺灣已經被中國「統一」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