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審查集會結社權、隱私權之民間回應

 

2013年2月27日是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的第三天,上午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及執行秘書邱伊翎針對集會結社權利及隱私權議題發言。

在集會結社權利方面,目前人民團體法及集會遊行法都是以管制的心態出發,大量限制人民集會結社的權利。在政府承認集會遊行法已經違背公政公約的情形下,行政機關仍大量適用集遊法,驅散、起訴集會遊行的人民。對於這樣的現象,執政黨有無提出修法進程,政府違法有無問責機制。

在隱私權方面,雖然個資法已經在2012年10月開始施行,但是重要條文仍然暫緩施行,而且政府部門不斷濫用個資法,拒絕公開本應公開的政府資訊。雖然有個資法保護個人資料,但是聯徵中心等大型資料仍欠缺立法設立監督機制。健保局也在未經立法授權及國人同意的情況下,建立資料庫,將納保就醫資料釋出給學術和非學單位使用。

詳細的發言內容,請見以下資料:

集會結社權:

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