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02_唐元雋’ Category

後續報導

唐元雋於2002年11月29日獲准離開台灣,並於當日搭乘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班機抵達美國尋求政治避難。

相關連結

對中國民主黨組黨活動的幾點思考(吉林)唐元雋(簡體) http://www.bjzc.org/bjs/bc/90/95

執著的民運戰士 (吉林)冷萬寶(簡體) http://www.bjzc.org/bjs/bc/79/100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聯合會 http://www.alliance.org.hk/

民主亞洲基金會(民主論壇) http://asiademo.org/gb/index.htm

「六.四」與我們「一汽工人聲援團」 / 唐元雋

1989年以前,我受原有的歷史觀和進步社會思潮的影響,想為自己開創一種新的生活,並進入體現現代公民價值的社會角色。我在一汽職工中搞了個「民主沙龍」來探討社會問題、議論國家大事,想通過這一活動使越來越多的人來關心這個社會。我覺得產業工人觀念形態的轉變對正在進行的經濟改革和將要到來的政治改革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甚至為推廣這件事幾次找一汽黨委的負責人商談,說服工作也曾取得一些效果。這起碼是我當時一廂情願的想法。

工人的聚會和自由討論,議題並不集中,也常常缺少專業深度。但平等地探討問題和對政治的關心,容易使人形成某種信念。這是一個基本社會群體擴大,對社會認知所需要的精神力量。我們都看到並面對這樣的形勢。80年代後期,國內經濟改革取得了較大成就,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但在改革中,執政黨不能進行有效的廉政建設,專制制度下的社會缺少公開化和透明度,沒有新聞輿論自由,監督機制如同虛設──這導致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以權謀私官倒腐敗現象迅速漫延;再加上當時出現的通貨膨漲,引起人民的強烈不滿。89年的學生運動所引起的人民廣泛參與的社會運動,就是這種情緒積累到爆發的結果。 5月份開始,北京的學生運動進入高潮。天安門廣場的示威學生開始向政府絕食請願,要求對話。此時的社會輿論、人民的呼聲均要求政府同學生進行平等對話。反對官倒腐敗、要求民主改革的學生運動和以往的「學運」相比,在企業職工中引起更多的支持和同情。

一、反對官倒腐敗,支持學生運動

5月17日前後,我們從媒體中了解到北京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絕食進入第6天了。包括長春在內的許多城市大專院校學生也在省政府等機構門前靜坐絕食,聲援北京學生。長春第一汽車製造廠大門前廣場上經常聚集著情緒激動的職工,在聽學生講演,情感有時會轉化為行動。種種跡象表明,產業工人起來表達自己意見、支持學生正義行動的時候到了。儘管廠裡各級主管人員奉有關部門命令三令五申嚴禁工人上街遊行,且專政機關的威力人人盡知,但被學生愛國行動深深感動的我們,決定不顧一切發動組織工人支持學生。

5月18日下午,我先後找了一汽職工黃學鋒、冷萬寶、李維、呂忠良等人,談了自己決定遊行的想法,得到朋友們的支持。我信心十足。 我們經過研究後,分頭找人談話、寫海報、印傳單。我記得當天自寫了一張小海報,並抄寫了數份張貼出去,內容大致是﹕「職工同志們,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官倒不去、腐敗不除,國無寧日。──為聲援北京學生愛國民主運動,茲決定於5月19下午4點50分在汽車廠1號門前發起集會並遊行,望廣大有愛國心的職工踴躍參加。──」後面寫的是「一汽工人聲援北京學生愛國民主運動團」。

李維和冷萬寶還寫了份篇幅較長且慷慨激昂的《告車城人民書》。其中有這樣的話﹕「難道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還能繼續眼睜睜地看著他們有秩序的倒下去嗎?──不!車城不能再沈默了」。是的,我們也是中國人,我們不能永遠沈默。

5 月19日下午,冷萬寶和李維在一汽大門前高高舉起自製的橫幅。白色的橫幅上用黑字書寫著「第一汽車製造廠聲援北京學生愛國民主運動」。兩人表情嚴肅十分堅定。人們聚攏過來。漸漸地,廣場上人潮如海,幾十面自製的橫幅旗幟在午後的陽光下顯得特別醒目。有的工人在台階上演講。此時附近的高音喇叭也正廣播廠裡禁止職工遊行的講話。我們沒有理會這些,按照預先的佈置,5點正,在一片沸騰的聲浪裡遊行的隊伍出發了。隊伍最前面是一面深紅色的大橫幅,上寫著「汽車工人聲援團」幾個大字。董孟祥和梁立維等幾人在前面引導隊伍前進。林宇航、張義、張慶祥、隋東、王偉等人幫助組織工人糾察隊,成為幾次組織遊行的骨幹力量。幾十名臂帶標誌的糾察隊員,沿途維持秩續,使遊行隊伍浩大嚴整,一路口號、一路掌聲,受到幾十萬市民的夾道歡迎。

大隊開始行進時,陸續有一些單位的小隊伍加入進來,人數不斷增多。其中有長春紡織廠、電影機械廠等企業的職工。到達紅旗街時已近兩萬人。在遊行的目的地新發廣場省政府門前,我與梁立維、李維、董孟祥等分頭去向示威的學生講話,表達汽車工人支持學生運動。講話時,我因疲勞,聲音嘶啞,但熱烈的掌聲幾次打斷我的講話。這次成功遊行歷時數小時。傍晚時的夕陽也顯得格外艷麗。

我們的遊行不同於過去官方組織的、因欺騙宣傳或受強制而進行的活動,不同於文革期間那種被迫走上街頭山呼萬歲或聲討某個政治上失寵的官僚的遊行。它是工人真實情緒和意見的表達。產業工人參加民主運動,在我國現代進程中有重要意義。這次活動使我感受到一種從未有過的做人的尊嚴和光榮。

二、反對政府武力鎮壓人民的政策

1989 年6月4日,是我們民族歷史上一個沈痛的日子。天安門廣場上的和平示威,遭到當局的殘酷鎮壓。許多爭取自由、民主的愛國學生和市民倒在血泊之中。這場屠殺震驚了世界,也驚醒了中國人的良知。同時,它把新的恐怖籠罩在人民的頭上。中國人有受專制制度壓迫的久遠歷史,但也不總是屈服的。各地的群眾都用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向專制當局表示嚴重的抗議。

5月20日,當局宣佈北京地區戒嚴。第2天傍晚,我找了部份參加遊行的職工開會,在一所中學的運動場討論如何支持學生運動(許多職工在遊行時和我們建立了聯繫)。我與梁立維、董孟祥、冷萬寶等人在聚會上講了話。此時,在場的人的意志和情感已經同變化的局勢融為一體。我們在捍衛正義上,同學生的心是相通的。大多數人都同意繼續聲援學生,但也為可能出現的危險擔心。這是某種現實情況下人們的真實想法。許多年後,我談到當時一腔熱血幾於沸騰的感受時,有些人們難於理解。但不管怎麼說,我當時的確是這樣說、這樣做的。 「誰沒有父母、妻子、兒女?如果每個中國人都因為這一點就不敢關心這個社會,那我們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前途?」我說這些話時,看到大家是互相信任和團結一致的。

為了更好地行動,我們進行了分工。由董孟祥、呂忠良、林宇航負責聯繫一些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會,了解更多的情況。冷萬寶、李維負責起草傳單、海報等宣傳工作。梁立維負責帶人去周圍的企業進行宣傳和聯絡,以便共同行動。他曾帶人到長春紡織廠演講,受到那裡的工人熱烈歡迎。紡織廠職工還捐贈了許多白布。我們後來遊行時製作的橫幅旗幟,就是從這裡來的。我當時負責總的協調工作。 6月4日後的長春,也被恐怖氣氛所籠罩著。「專政機關」已經開始行動。據說省、市公安局的官員來一汽視察和「辦公」。在大門口的廣場上有時能看到他們的身影。只有少數神情緊張的工人聚在大學生周圍聽他們控訴北京發生的暴行。我的心情十分沈重。

5 日下午,我找了梁立維、冷萬寶、李維、黃學鋒、林宇航,在梁家開會,商量下一步的抗議活動。就在此時,我們起草了《急告車城人民書》。這份由李維、冷萬寶 2位年輕工人起草的、情緒悲憤的文章中寫道﹕「6月4日,滅絕人性的慘案在北京城中發生了,北京在流血,眼淚和憤怒已無濟於事。政府把我們的同胞當成任意宰割的羔羊。──長春的同胞們,難道北京人民的鮮血還不能喚醒我們嗎?政府的流氓和卑鄙行為、法西斯暴行已經讓我們不能容忍了,一分鐘的沈默就會有上千人的流血,──同胞們起來吧!反對屠殺!反對流血!反對暴政!」

我們研究了遊行示威的具體事項,擬定了口號,然後分頭去張貼號召工人起來遊行的《急告車城人民書》和海報。李維等人又去印製了一些傳單。第一批張貼出去的傳單、海報,很快被人撕掉。我們只好再張貼、再撕、再貼。專政機關為阻止工人遊行,在這方面是不辭辛苦的。最後我們派人看守住兩張海報,終於使部份上班的職工看到遊行的消息。

6 月6日下午,數千名一汽職工再次舉起「一汽工人聲援團」的橫幅旗幟,會合了紡織廠工人的遊行隊伍,高呼「反對屠殺!反對流血!反對暴政!」口號,走上街頭。我們的遊行隊伍前面是高校學生的遊行隊伍。此時,街道冷落,很少有人圍觀。沿途有關當局鎮壓的消息不斷,更隱約增加了一片肅殺的氣氛。我們遊行隊伍到了省政府門前場高呼了抗議的口號後,又參加了長春大專院校師生在地質學院廣場舉行的、悼念北京死難學生和市民的大會。李維代表我們在會上做了激昂的發言。發言結束時,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連聲高喊﹕罷工!罷工!罷工!數萬群眾的會場,許多人跟著高喊,將氣紛推向高潮,大會致半夜結束。

6 月7日,一汽工人聲援團再一次以遊行示威來進行抗議活動後,長春市區內也相應出現緊張形勢。官方控制的新聞媒體大肆攻擊群眾和平遊行示威為「動亂」、「暴亂」。在宣傳北京「平息反革命暴亂勝利」的同時,他們也揚言要鎮壓長春的「動亂份子」。許多大專院校的師生和市民也針鋒相對第連續進行遊行示威,聲討當局的暴行。一汽是一個有影響的大企業,在歷史的緊要關頭能有這樣多的人挺身而出,不畏強暴,堅定地站在善良的學生一邊,體現了我們民族的可貴品質的一面。我們表達了對學生的同情和支持。但這種作用是十分有限的。由於以前歷史的原因,大多數產業職工還處在覺醒的黎明時期。他們沒有充分的知情權,缺少對社會的全面了解,對進步的價值及認識帶有很大的局限性。這也是這場運動的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被捕

我雖沒有進入「朝聞道,夕死足矣」的賢哲境界,但這次對正義學生的支持,使我在萬眾同心的呼聲中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滿足。我的內心廣闊而平靜。我相信我的精神世界充滿陽光。回過頭來,現實中存在的種種危險對我是多麼微不足道。但這畢竟是現實。這就是我們面對著一部巨大的、曾吞噬過無數中國人生命的專制機器。而此時它找尋的下一個目標,就是我們這些敢於把心中的不滿轉為公開抗暴行動的下層平民。當大多數人用他們的忍讓與善意勾勒對我們社會的幻想時,早已等待在那裡的黑暗,正向我們走來。

6月10日下午,我和家人帶著我的小女兒,並用車推著我的癱弟弟,在一個小公園裡度過了蒙難前的最後一個傍晚。這個傍晚是寧靜和令人難忘的。多年後我還能清楚的記著那一刻發生的事情。半夜,我在家裡被捕了。警察抄走了我保留的傳單和所有的讀書筆記、私人信件。他們還同時抓捕了冷萬寶、李維、梁立維、董孟祥等近20名「一汽工人聲援團」職工。

我被帶到長春市公安局的一個房間裡。為首的警察問我﹕「你為什麼組織反政府遊行來聲援反革命暴亂?」我對這樣的問題早有準備,也顯得很平靜。我記得當時是這樣回答的﹕「我們不認為群眾的遊行示威是動亂、暴亂。目前存在著嚴重的官倒和腐敗。這才是真正的『動亂』和『暴亂』。按照我國憲法的精神,政府是人民的公僕,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做錯了事,人民有權用遊行、集會等方式來表示反對或贊成。」我再一次重複道「我們有權這樣做!」對方覺得這些話不好直接反駁。這也是「邪不侵正」。於是,出現了片刻的沈默。但不是每個人都認可我的話。他們中的一個,暴跳如雷,指著我大聲說「你這是混帳邏輯!」接著又牛頭不對馬嘴問我﹕「政府和共產黨是什麼關係?你說!」我很難搞清他的用心。也許他將反黨更看成十惡不赦之罪。總之,我在他們眼裡,性質是非常嚴重的。

還是為首的警察(省公安廳的一位處長)表示不要談政治,只談事情經過。於是我又簡單地說了下遊行示威的原因和經過。這以後,他們每次審問我時,都說不談政治、只談事情經過。這是一起不談政治的政治案件。無論怎麼說,我總覺得有一個精心設計好的圈套在等著我。我怎麼也無法擺脫它。對我的提審有時在夜間,有時在白天。問題逐漸轉向我搞民主沙龍的目地及我當時的思想觀點上。他們要從我這裡找到對定罪有幫助的東西,圍繞著是否有人提綱領等問題循循誘供。我的回答是非常明確的﹕我希望人民通過和平的途徑改革國家、改革共產黨,最終實現民主化的目標。這也是相當一部份中國人的願望。我們沒有力量來左右這個社會。這種力量來自於各個階層的人民,也來自於所有真心促進政治改革的力量。我出於善良的願望,宣傳自己的主張,從事一種廣泛交流健康有益的社會活動,何罪之有?

但是,1989年7月初,案件還剛剛開始審理,司法部門立功心切,在吉林省的報紙、電視等媒體上大造輿論。《長春破獲一反革命集團》成為主要報刊的頭版消息。電視上也出現我們組織遊行的「罪證」。

此案的性質就這樣被確定了。我從新來的犯人嘴裡得知,本案的辦案人員均因此立功而得到重獎或升官。我知道我們的命運已被一只無形的手操縱了,重獲自由的希望十分渺茫。

四、判刑

果然不出所料,89年11月份,檢察院向我宣佈受起訴的兩個罪名﹕「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我覺得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罪名比這帶有更不確切的內容了。它根本不是基於法律,只不過是當權者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任意踐踏。我當時氣憤地說﹕「隨你們怎麼處理。我已經做好了一切準備。」

1990 年11月27日,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聯合辦案近1年半,終於開庭了。我們這些因思想和言論觸怒了當局的犯人、這些受愛國熱情驅使遊行示威的犯人,走進了莊嚴的法庭,面對前面的國徽,我也想起古戲中公堂上常掛著「明鏡高懸」的字。法的含意原該是公正。可此案在這裡開庭,意味著一切早成定局。這裡只是走過場而已。儘管如此,當審判長宣佈判處我20年徒刑時,我仍感到吃驚。這是何等嚴重的「罪行」啊!我曾在小說中看到過冤案的故事,也從史書中了解到有關思想獄、文字獄的記載。可今天,我做為當事人身處其境才真正體會了冤獄的滋味。同一天,我的同伴李維、冷萬寶、梁立維、李忠民分別被判刑13年至2年不等。

法庭幾乎提不出任何有關我犯罪的證據,又不准證人到庭,只是草草念了幾段庭外準備好的所謂證人證言,無非說我如何煽動動亂及制定了什麼綱領、分工等。還從我私人信件和筆記中摘念了幾段話。在法庭上,我做了陳述。我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一種社會責任感,出於對自己國家的熱愛。我希望中國早早走上民主和法制的道路。我認為自己是無罪的。

我上訴後,一位高級法院的法官曾對我宣佈﹕「推翻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犯罪,不一定要有行動,只要確定出你有這樣的動機就可定罪。」他又補充說﹕「如果這種事都等到有行動,人民民主專政政權早就不存在了。」多麼堂皇的理由!沒有什麼話比這更能曝露出他們對法制的偏見和無知。世界上哪有一個政權脆弱到說幾句話就會被推翻的。當然,我的辯解是無用的。20年刑期的重罪,僅僅因為我自由地談論了自己的主張,僅僅因為我們進行了反對官倒腐敗、聲援學生的秩序良好的遊行。我們不過是按照憲法行使了自己的公民權利。在這裡,看來不是有、無法律的問題了,而是中國邁進現代文明社會的今天,如何消除以權代法的問題。從這裡我也看到,中國憲法的真實和權威性,早已被當權者破壞掉了。

經過近兩年非人道的看守所生活的折磨,91年4月19日,我們的上訴被駁回後,我與李維、冷萬寶、梁立維3名一汽工人聲援團職工加上因坐輪椅遊行而被判5年徒刑的長春市殘疾人何振春,會同北京判刑送回原籍的學生領袖劉剛、張銘等11人,被押上囚車,送往遼寧省西部的凌源監獄。在那裡又開始了我們的「勞動改造」生涯。

五、結束語

我在97年因此案改判而獲釋,回到闊別8載的家鄉。有一次聽人說,當年,司法機關曾在一汽職工中追查那面寫著「汽車工人聲援團」的深紅色大旗,費力不少,但終無所獲。是啊!對他們來說,不繳獲一汽工人遊行的主要旗幟,怎能算是真正的勝利呢?我努力打開自己記憶的門,搜尋那位受我們委託拿走並保管這面旗幟的年輕工人既相識又陌生的面孔。可在我腦海中浮現出無數個,都是那麼正直、堅定。 我相信這面旗幟還保存著,至少在一汽人的心中,直到永遠。

轉載自民主亞洲基金會

唐元雋簡介

<img src="http://www.tahr.org.tw/files/tang1.jpg" alt="唐元雋(右者,著橘色衣)於金門近照(2002.10)" style="float:left;margin:10px"/>*  中文姓名 : 唐元雋
*  英文姓名 : TANG YUANJUN
*  出生日期 : 1957年3月27日
*  職業 : 工程師
*  現在所在地 : 台灣
*  早期狀況 : 判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  資料日期 : 91/4
*  最新狀況 : 流亡台灣
*  資料日期 : 02/10/18
*  簡介 :
      o   唐元雋,1957年3月27日出生於中國吉林省長春市。籍貫是江蘇揚州。父母是第一汽車製造廠的工程師。從小在一汽子弟小學(中學)讀書。
      o   1974年中學畢業後&quot;上山下鄉&quot;在吉林省農安縣務農。
      o   1977年至1980年在一汽工具分廠做工人。1980年考入一汽職工大學機械工程專業,學習四年。
      o   1984年畢業後,在一汽車身裝備廠做工程師,從事汽車衝壓模具的設計和製造工作。
      o   童年和祖父、母一起生活過幾年。祖父是一位正直愛國的知識份子,從30年代起,在一些大學任教,建國後雖然被定為反動學術權威,但剛直不阿、不畏權勢、敢於立言。深受他的影響,從他那裏瞭解了中國歷史並學會了關心社會。
      o   喜讀歷史。80年代中期,自修法律,通過17門課程的國家學歷考試,並閱讀了洛克、盧梭、孟德斯鳩等西方啟蒙思想家的政治法律思想著作。
      o
        1985年以後,工作之餘在一汽職工中搞了&quot;民主沙龍&quot;活動,時常聚會,通過探討社會問題、交流思想,使越來越多的人關心社會和國家的發展。這期間曾提出關於改造黨和國家、促進社會民主化的想法。
      o
        1989年6月10日,他與另外五人在長春被捕,他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反革命集團」、「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o
        1991年4月轉往遼寧省凌源縣第二勞改支隊九大隊一中隊囚禁,備受酷刑。
      o
        1997年初,唐元雋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要求推翻對其的判決,而其父唐垣武則呼籲要求政府予以唐元雋保外就醫。4月1日,唐父往監獄探望唐元雋,他的頭髮已六成變白,被打至肋骨折斷一根,並患有肺結核及乙型肝炎。這兩種病都極需休息,但唐元雋在監獄中仍需從事繁重勞動。
      o
        1997 年5月,吉林高級人民法院破天荒推翻了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判定「反革命集團罪」不成立,另設身定做把唐元雋的「反革命宣傳煽動罪」也由10年改為 8年。他和李維原定在6月9日獲釋,但因為消息披露後,迅速被全世界傳媒廣泛報導,反饋回大陸後,引起自中央至地方對「六四」評價的激烈爭議,故當局遲遲不肯釋放兩人。
      o
        1997年7月7 日,兩人自遼寧省凌源監獄釋放,8日回到吉林長春的家中。9月,唐元雋因患肝炎在北京醫病,因與北京徐文立從未見過面,故於18下午5時往徐文立家拜訪,但進門才五分鐘,多名公安就衝入徐文立家將唐元雋押走。19日下午5時,兩名長春市公安來到唐元雋家給家人一份拘留通知書,表示唐元雋涉嫌「與非法組織人員聯繫」被刑事拘留,羈押於長春市鐵北看守所,於10月4日上午10時獲釋。公安表示給予他拘留15天的處罰是因為他仍在「剝奪政治權利」期間,外出沒有請示公安局。
      o
        1998年11月,他被推選為中國民主黨全國籌委會53名核心成員之一。
      o
        1999年5月2日,他與王澤臣、冷萬寶、蕭立軍、全立及楊福文六人在黑龍江一家飯店商量有關紀念「六四」的籌備活動時,突然被大批公安帶走,稍後獲釋。
      o
        2000 年6月,他與梁立維、冷萬寶、劉少坤、李傑、姜勝旱、何振春及賈偉等8名參與八九民運的異見人士聯署一封致江澤民及朱鎔基的公開信。公開信表示,「六四」是一場反腐敗、爭民主的群眾運動,將之定性為動亂並殘酷鎮壓是絕對錯誤的。他們要求平反「六四」,給死難者家屬及入獄的受害者以賠償;立即釋放王有才、江棋生、徐文立、王澤臣等民運人士;進行政治改革,建立民主體制。
      o
        2002年10月14日,唐元雋搭漁船偷渡到台灣大膽島要求政治庇護的唐元雋。
      o
        2002 年10月18日,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峰正律師首度與尋求政治庇護的中國民運人士唐元雋在金門會晤。曾多次被捕、被傳訊的唐元雋告訴林峰正律師表示,這次他出逃,主要是受不了中國政府對於人民不斷的壓制。出獄後,不管他到哪裏,都被跟監,傳送的E-mail也被檢查;當局也不斷地騷擾他生活領域及工作場所;隨時隨地約談他的老闆及同事。在這個兩個小時的談話裏,唐元雋說他想要留在臺灣。對此,林峰正問他,許多中國的民運人士都比較想要前往歐美等地居住,為什麼他想要留下來?對此,唐元雋則回答,留在這裏,是因為想要向臺灣的民主取經。他說,像陳水扁、呂秀蓮兩個人過去都曾當過政治犯、身繫牢獄;不過,他們都可以透過民主的選舉平反;但是,在中國這種高壓的社會裏,卻是永無平反之日。由於西方社會與中國的背景不同,不像台灣也是華人社會,如果中國要走向民主,他相信,過去二十年來台灣的民主進展,可以做為中國民主發展的典範。
*
  Tang Yuanjun, who had visited several cities trying to help organize the China Democracy Party, was sent ot a detention center in Changchun on a charge of having contacts with an illegal organization. Police took Tang away from the Beijing home of longtime democracy activist Xu Wenli on September 18, 1998, transported him to his home city of Changchun in northeastern China and are holding him in a detention center there. Authorities on September 19, notified his family about the detention and charge. Tang was one of several workers at Changchun's First Auto Works who were jailed for organizing sympathy protests with the Tiananmen Square demonstrations in Beijing in 1989. A court later commuted his sentence of 20 years to eight, and he was released last year.

*
  唐元雋在國外發表的有關文章請見:http://asiademo.org/gb/index.htm

資料引自: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聯合會、民主亞洲基金會

全世界都在看唐元雋能否一圓自由夢?

11/01/02台權會新聞稿\r

中國民運鬥士唐元雋參與1989年民運,因此遭中國當局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20年徒刑。出獄後的唐元雋仍常透過海外媒體發抒政治訴求,要求中國釋放政治犯、平反六四冤案、推動政治改革,亦常參加推動民主及政治多元化活動,1998年並獲選中國民主黨全國籌委會53名核心成員之一。因為積極參與民主運動,唐元雋1997年獲釋後,前後遭3次拘捕,並頻遭傳訊、搜查住處與警告(請參照附件),打工就業亦頻遭騷擾阻礙。

唐元雋因苦於中國政權迫害,於今年10月14日於廈門搭乘漁船,在金門大膽島上岸;但因非法入境及台灣當局無法立即確認其身分與入台目的,金門海巡隊對其供詞存疑,並將唐元雋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經過各方奔走,唐元雋身分已獲中國海外民運人士王丹、周鋒鎖、張健、唐柏橋、封從德、熊焱、程真及紐約民主亞洲基金會董事長張勝凱、會長洪哲勝等確認,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會長林峰正亦於今年10月18日赴金門探視唐元雋,返台後比對洪哲勝提供之照片,已確認其為唐元雋本人無誤。但行政院雖於今年10月 16日對媒體表示將本於推動民主、尊重人權的原則,對此案做適當處理,相關單位至今仍未就此案後續處理方式明確表示意見。

基於對普世人權價值的尊重,並參考相關國際公約規定,如聯合國分別於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4條與1951年通過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請參照附件),台權會於2002年11月1日召開記者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峰正律師提出以下三項訴求,呼籲台灣政府應明快妥善處理唐元雋案:

一、 台灣不應將唐元雋遣送回中國,使唐重入獨裁者虎口。 <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第33條規定:任何締約國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難民驅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因他的種族、宗教、國籍、參加某一社會團體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而受威脅的領土邊界。唐元雋正是因政治信仰異於中國當局,才選擇逃往民主台灣。若將其遣返,唐元雋之人身安全與自由勢必將遭剝奪。

二、 尊重唐元雋選擇居留台灣或前往第三國的意願。 唐元雋曾於今年10月18日,親口向台權會會長林峰正表示希望於台灣居留,以學習台灣民主法治的經驗。依據<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第32條精神,台灣政府應尊重其意願。

三、 儘快處理唐元雋居留事宜,不應再有遲延。 從今年中國、日本、南韓、德國、西班牙等國處理北韓難民政治庇護的例子,可以清楚發現處理時間皆未超過15日,而唐元雋來台至今已18日,政府單位卻無明確處理動作,依舊將唐元雋留置金門。雖然台灣雖非以上條約締約國,仍應遵循國際人權標準,參考相關國際人權公約規定,審慎積極處理唐元雋案,此亦有助台灣兌現陳水扁總統「要為推動亞太地區民主化而努力」、「為體現台灣民主特質的主動性與優勢性,要協助推動中國民主化」的承諾,政府切勿貽誤先機、自毀立場。

無任所大使、執業律師邱晃泉在記者會上呼應台權會,指出新政府曾倡言要人權立國、將國際人權法典國內法化;前總統李登輝、前行政院長蕭萬長在柯林頓政府與江澤民交好時期亦說:「人權只有一套國際標準,沒有所謂的亞洲價值」;1998年<世界人權宣言>50週年紀念時,台灣人權先驅柏楊與台北市長馬英九亦曾謂:「台灣漸漸從人權輸入國轉變為人權輸出國。」

邱晃泉表示,綜觀上述脈絡,政府應慎重考慮接受唐元雋的政治庇護。接受唐元雋的政治庇護,除是對唐元雋追求理想甘冒生命危險的肯定外,更是「台灣落實人權標準宣示的驗證。」

邱晃泉指出,在十月份時,印度、馬來西亞、斯里蘭卡等國家參與台北一場國際人權研討會時,皆對唐元雋表達高度關切。

林峰正說,國際各界確實皆對此案保持關注,他本人將於11月6日與國內人權工作者赴美國波士頓與中國民運人士討論相關議題,包括唐元雋案的發展。他表示,若相關單位推託遲延處理此案,國際人權團體將會對此案有更進一步的關切。

此外,台權會於會中表示,台灣過去亦有許多民主異議人士受惠於他國的政治庇護。如今台灣終於轉型成為崇尚自由法治、尊重人權的主權獨立國家,亦應體認建立處理難民問題機制的必要性。為尊重人權並與國際接軌,儘管台灣並非上述國際公約締約國,台權會亦呼籲政府實應針對因宗教、國籍、參加某一社會團體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因素而成為難民者,研擬制定<庇護法>等相關規定。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任黃默在會中說明,近幾十年來,因國際人權法發展,導致難民定義擴大解釋與複雜化,已不再限於政治難民。黃默指出,唐元雋民運份子的身份、背景已被瞭解、動機也明確「相較之下,唐案是一個很簡單的案子,我們沒有任何藉口再拖延處理。」

他認為,國內並無庇護法制的現狀,並不足以做為無法明快處理唐元雋案的托辭。黃默說,若政府對人權立國、國際人權法國內法化的宣示是「玩真的」,就該儘快處理此案,若過程中發現該修法或立法,再立即進行。

「政府不能以無法律規範而作為不處理的藉口…,這是本末倒置的說法。」黃默進一步說明。「法律本就是根據我們生活經驗的需要、解決問題而訂立」。

黃默亦具體建議相關單位儘速將唐元雋送至台北,由台權會的律師協助其處理相關法律問題,並提出政治庇護的訴求。此點已獲林峰正會長同意。

邱晃泉認為,唐元雋案中所牽涉的入境與庇護問題不應混為一談。「唐元雋雖然是非法入境,但非法入境亦可尋求政治庇護。」他並指出,台灣雖無「庇護法」,但仍可由憲法、國際人權法、國際習慣法等處尋求相關處理依據,如憲法15條中對於保障生存權的規定、22條中概括的自由權保障、<難民地位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 14條規定等。

採訪通知,歡迎攝影\r 全世界都在看唐元雋能否一圓自由夢? ——呼籲政府妥善處理唐元雋案並建立庇護法 民運鬥士唐元雋因參與天安門民運,遭中國當局,判處二十年徒刑,服刑八年後獲釋。然而唐元雋出獄後,仍持續從事民主運動,在海外民運刊物上,常可看到他的為文要求中國釋放政治犯、平反六四冤案、推動政治改革,在中國境內也積極推動民主運動,無畏極權專制的威脅。他在1998年並獲選中國民主黨全國籌委會的五十三名核心成員之一。獲釋後,他仍曾被中共三度羈押,並頻遭傳訊、搜查住處與警告,即使打工就業,仍頻遭騷擾阻礙。他的遭遇,與台灣戒嚴時期的民主人士待遇並無二致。 苦於中國當局迫害,他在10月14日自廈門偷渡至金門大膽島,投奔自由。未料,卻被金門海巡隊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中國海外民運人士與紐約民主亞洲基金會董事長張勝凱、會長洪哲勝等人確認唐元雋的身份。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會長林峰正律師已經於2002年10月 18日親赴金門探視唐元雋,經過交叉比對洪哲勝提供之唐元雋資料,確認其確為唐元雋本人。我們確定,他是民主鬥士唐元雋,而不是來台打工的偷渡客。 行政院雖對媒體表示將本於推動、尊重人權的原則,對此案做適當處理。事隔兩周,各方人士固然關切頻仍且動作積極,但相關單位仍未有明確決定。唐元雋在大陸沒有自由,即使來台,也同樣失去自由。 唐元雋這個個案,考驗著政府的智慧,海外民運人士也正高度關注此事。台灣政府應該如何處理?台權會將於11月1日星期五假台大校友會館,針對大陸民運人士唐元雋來台所衍生的問題及代表之意義,提出我們的觀察與訴求。    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時間:2002年11月1日(五)10:00 AM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D(臺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一號3樓) 出席人士: 林峰正(台權會會長) 黃默(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政治系教授) 邱晃泉(外交部無任所大使) 聯絡人:台權會 (02)2363-9787

偷渡客與難民庇護: 中國民運鬥士唐元雋,考驗台灣人權價值

作者:顧玉珍(2002/10/31)

  今年十月,雙十國慶後不久,中國民運人士唐元雋擺脫中共的監視,泅泳至金門大膽島,向號稱民主與人權立國的台灣要求政治庇護。曾因參與六四學運被中共判刑二十年,假釋出獄後又因籌組中國民主黨而再度入獄的唐元雋,雖然提出身份証明,王丹等流亡美國的民運人士也立即發出緊急呼籲,要求台灣「本著國際社會公認的處理政治避難的有關原則,不要遣返唐元雋,以免使他再次受到中共的政治迫害」,金門岸巡隊仍以非法入境及身份目的不明為由,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政府要如何處理此案?陳水扁總統前不久才兩度強調,要「為推動亞太地區全面民主化而努力」(8/29, 亞太民主合作論壇),以及「為體現台灣民主特質的主動性與優勢性,要協助推動中國民主化」(9/8,三芝召開高層會議中指出),如今面對一名要求政治庇護的民運人士,政府是否能不憚中共壓力,給予人道協助,還是會把民主鬥士送回獨裁者的刀俎上?

  彭明敏教授在《自由的滋味》書中自述一九七0年的逃亡經歷:「海島的最後一絲微光,在後面漸漸地消失了。我差不多已經到達了公海,擺脫了國民黨特務的掌握,在我一生中,從未感受到這樣「真正」自由的感覺……自由的感覺是那麼強烈,幾乎使心身承受不住。……我冒著生命危險逃離台灣這個事實,就已完全否定了那個政權和它想毀滅我的各種宣傳。」他尋求瑞典政府的政治庇護,隨後又以所謂「無國籍政治難民」身份進入美國,先後受聘於密歇根大學、俄亥俄州賴特(Wright)大學客座教授。

  在獨裁黑暗的時代中,他國政治庇護為台灣民運人士提供續命與續志的香火,刺蔣案的鄭自才、撰寫<台灣人四百年史>的史明、國策顧問謝聰敏都曾受惠於國外庇護。

  庇護難民是落實人權跨國界與普世化價值的基本功。<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四條第一項闡明:「人有權在其他國家尋求並享受庇護,以避免迫害。」聯合國更於一九五一年通過<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一九六七年通過<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要求有難民進入的國家,應儘量給予政治庇護,絕對不可將之遣送回國。為什麼強烈要求各國須對人權被侵犯者提供庇護的權利?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的討論記錄指出,此舉不僅基於個人人權與人道主義的關懷,更因為若無跨國的庇護機制,人們將不願意為他們的權利挺身而出,進而推動國際社會更加尊重人權標準。

  然而,台灣人向來只有被他國政治庇護經驗,國內也缺乏救濟難民的庇護法。過去只有因應國共對峙而擬定的「對匪陸海空軍重賞招降辦法」,以重金懸賞駕機來歸的「反共義士」,強調因利勢導招降納叛,扭曲國人對難民庇護的看法。如今雖然政黨輪替,號稱「人權立國」,夸言要輸出民主與人權經驗,但是對於逃避迫害而來的人們,我們是否願意並有能力給予適當的人權保障?在「反共義士」沒落之後,「非法」來台者全部被打為「偷渡客」,無論他是民運人士或國際公認的西藏難民。在台灣,「偷渡客」向來被污名化為罪犯或社會問題製造者,一律以「遣返」來便宜行事。

  唐元雋案不僅是一件關乎偷渡的個案,它突顯台灣對難民之人權保障法令及機制之缺乏。德國作家海里希.玻爾(Heinrich Boll)說過,二十世紀將主要作為難民的世紀而被銘記。難民己成為世界上普通公民日常意識的一部分,台灣也許起步晚了,但遲到的認知總比虛情假意的無知好,讓我們摒棄對「反共義士」與「偷渡客」的歷史成見,研擬出真正能保障人權的「庇護法」及機制程續。

中國民運人士緊急呼籲

緊急呼籲

今日從報上獲悉大陸人士唐元雋游泳到臺灣尋求自由一事,我們深感關注.唐元雋是資深民運人士,我們中有些人與他有過聯繫,對他有一定瞭解.我們認為他到臺灣,是因為反感中共極權統治,與一般偷渡行為有很大不同.對於臺灣有關部門表示「懷疑他的動機」並擬「按國安法法辦」,我們深感憂慮.我們公開呼籲臺灣當局有關部門從人道主義出發,本著國際社會公認的處理政治避難的有關原則,不要遣返唐元雋,以免使他再次受到中共的政治迫害.我們也願意尋求各方面協助,幫助唐元雋實現享受自由空氣的願望.

簽名人: 王丹, 嚴家其, 王軍濤, 胡平, 于浩成, 陳小平, 易丹軒, 陳軍

大陸人民偷渡大膽島

中國時報   兩岸大陸  911015  李金生/金門報導 大陸人民唐元雋昨日中午搭船偷渡到大膽島,遭駐軍發現之後表示要「投奔自由」;金門海巡隊以其動機可疑,目前暫留置隊本部偵訊,並將依違反國安法移送法辦。  江蘇無錫籍的唐元雋(四十五歲)係在昨日中午十一時許,自廈門雇船出海進入大、二膽水域,在離岸約五十公尺處「跳船」泅水上岸。  大膽島守軍在他登岸之後即趨前逮捕,唐某見狀表示他嚮往台灣的民主、自由,希望能「投奔自由」到台灣工作。  由於過去也有大陸人民偷渡被捕後即諉稱要「投奔自由」,據報前往處理的金門海巡隊對其供詞存疑,已將他押返料羅隊本部訊問,並決定依法送辦。

© 2008 台灣人權促進會
Designed by Arcade games -- Made free by Get more visitors | Web directory | Game che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