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02_移民/移工’ Category
時 間:2007年8月26日(日)11:00
地 點:台北市新移民會館~萬華館(台北市長沙街二段171號)
主辦單位: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台北市文化局、大大樹音樂圖像
贊助單位:行政院文建會、外交部
協辦單位:中央廣播電台
記者會流程
11:00∼11:05 「聆聽東南亞的聲音」歌唱比賽緣起與意義
11:05∼11:10 代言人萬芳演唱印尼民謠「ENGAWAN SOLO梭羅河」
11:10∼11:30 多元文化豊富台灣社會
1.導演侯孝賢致詞
2.中央廣播電台節目部副理吳瑞文
3.移盟代表李麗華致詞
4.第一屆團體組優勝者黃淑女和舒潘瑤示範演唱「水燈籠節」
11:30∼11:40 開放提問、享用姊妹特製越南甜點
11:40∼11:45 主持人宣布歌唱比賽時間、規則、報名時間、結語
不同於台灣其他歌唱比賽,要求新移民/工演唱閩南語或國語歌,第二屆聆聽東南亞的聲音歌唱比賽仍要求參賽者需演唱印尼、泰、越、菲四語歌曲,強調語言是認識一個文化的基礎,尊重新移民/移工使用母語的權利,並透過語言認識東南亞文化的精神。
你一定聽過歌手萬芳演唱深情的國語歌曲與道地的閩南語歌曲,但你一定沒聽過萬芳演唱印尼歌曲。今年聆聽東南亞的聲音歌唱比賽邀請萬芳擔任代言人,萬芳將於現場首度演唱印尼民謠「ENGAWAN SOLO梭羅河」,給你前所未有的感受。名導演侯孝賢先生也將到場並致詞、表達支持。新移民家庭代表李麗華也以個人經驗說明,透過學習菲律賓語言與歌曲能更進一步了解菲律賓的文化與生活。去年第一屆歌唱比賽團體組冠軍,中文識字班老師黃淑女和泰籍姊妹舒潘瑤示範泰國民謠水燈節。現場並備有姊妹親手特製的越南甜點。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發起團體:
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外勞行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夏潮聯合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蘆荻社區大學等。
新聞連絡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郭沛渝
88父親節,在這個屬於父親的日子裡,有一群爸爸卻不快樂。因為這些跨國婚姻家庭中的媽媽們,因不能提出四十一萬多元的財力證明,而無法拿到身分證。許多跨國婚姻家庭為此,只好去跟仲介業者借款,遭受高利息的吸血剝削,讓原來就不富裕的經濟,雪上加霜。
八月八號父親節,我們將帶著十位「新台灣之子」,拿著象徵四十一萬元財力證明的「借據」,於總統府前向「台灣之子」借錢,讓新台灣之子的媽媽們能取得身分證。
時間:2007年8月8日(三)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貴賓室(濟南路一段3-1號)
主持人:王娟萍(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
9:30 集合
10:00-10:05 開場
10:05-10:10 行動劇
10:10-10:15 新台灣之子向阿扁借錢
10:15-10:30 團體發言
1.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鍾錦明
2.南洋台灣姊妹會—陳明致
3.台灣人權促進會—黃佳平
4.婦女新知基金會–劉念雲(開拓組主任)
10:30 呼口號,結束行動
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發起團體:
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籍新娘關懷協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恩加樂國際善工協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嘉義縣扶緣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陸續增加中……)
新聞聯絡人: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倡議委員會召集人 陳雪慧
時間:2007年7月25日(二)10:00
地點:行政院門口(忠孝西路與中山南路交叉口)
主持人:王娟萍(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
流程:
10:00~10:05主持人開場說明今天抗議目的
10:05~10:10行動劇
10:10~10:25移盟及新移民代表發言
洋台灣姊妹會邱雅青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鍾錦明會長
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組主任劉念雲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吳佳珮
10:25~10:30呼口號、結束行動
口號
1.財力證明,階級歧視
2.沒錢沒身分,反對、反對、反對
3.保障婚姻移民,廢除財力證明
4.基本人權要保障,財力證明要廢除
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發起團體:
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籍新娘關懷協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恩加樂國際善工協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嘉義縣扶緣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陸續增加中……)
團體連署名單:
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性別流’s、OURs:都市改革組織、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台灣在地文化交流協會、屏東縣潮州鎮潮庒文教協會、社團法人南投縣南投市青年返鄉服務協會、政治大學女性研究社、中華民國無障礙文教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台灣國際醫療行動協會楠梓移工服務團隊、中國國民黨青年團台東縣支團、Zi Teng、Migrante International、Asia Pacific Forum on Women, Law and Development、台北市棒球協會、女學會、破周報、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四方報、亞太移工工作團、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屏東區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服務中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中華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監督協會、大安溪部落工作站、南洋台灣姊妹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NGO台灣國際難民關懷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籍新娘關懷協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恩加樂國際善工協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嘉義縣扶緣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個人連署名單:
唐慧琳、高智梅、蘇美雅、林敏琪、羅娜貝、劉秋賢、蘇美玉、沈文香、林美華、陳美芳、美莉沓、楊江瑛、褚縈瑩、龔尤倩、吳哲安、劉漢民、游雅婷、梁綺涵、杜瑛秋、葉珈語、鄭稚草、王怡然、游斯帆、鄧之恒、姚耀婷、吳佳芳、王淑珍、李育豪、何松庭、連振佑、劉念雲、劉銘緯、陳平浩、王振益、舒正光、李宗望、李思璇、魏淑滿、張廷瑜、何俊頤、楊鎮謙、陳秀琴、楊小卉、蘇姿棋、黃馨頤、羅鍾靈、楊雅婷、黃詠光、陳柏屼、張月婷、李鎨澂、陳薇薇、鄭祐欣、楊宛怡、凌筠茹、呂卉媞、馮涵棣、沈玉瑜、徐靖媛、溫炳原、成亮、蔡佩蓉、羅宇信、張麗玉、陳芯宜、方俊育、翁佳霖、林良謀、陳雅慧、謝臥龍、萬廷威、葉慶璋、魏令城、呂玉玲、李欣怡、林鈺玲、林雨君、邱正祺、徐光華、林佳禾、胡清雅、陳秋雅、張文虎、宋竑廣、李達義、葉建良、蔡伊婷、陳素珍、劉瓊文、徐中雄、巫祈麟、宋國誠、許雅芬、洪千惠、吳香蘭、徐子俢、蘇昭芬、尤麗絲、林芳玉、管中祥、王顥中、陳端恬、張美齡、董福興、陳續升、崔愫欣、王鴻楷、吳文正、朱曉海、余漢儀、曾靖雯、戴禮欽、羅淑惠、葉慶元、蔡海如、林昕、黃鳳鈴、陳建良、唐景俠、吳啟新、黃倩玉、簡瑞芬、李佳燕、范遠濤、林鈺潔、鍾明光、李文权、靖琦、孫銘宗、蔡彩紅、張哲瑋、吳蕙如、林威震、鄭美華、黃倩鈺、陳思宜、蘇錦雲、歐芳文、陳春蓮、黃敏潔、陳怡君、羅加鈴、陳曉雯 wumi、杜娟娟、比恕依.西浪、林順隆、賀照田、許岡祺、張慧詩、郭力昕、吳曜杉、邱劉峻、邱永木、邱劉隨、邱凱毓、張建元、邱劉明、邱雅青、黃國祥、吳寧馨、陳虹穎、陳智筠、林家新、吳奕萱、張玉如、劉于瑞、侯姵玲、吳慧敏、王于杉、吳映青、何佳駿、楊華美、葛揚漢、黃博那、潘瑤、李坪鍵、簡素娟、林于藍、王麗容、林佩立、張雯琦、Abuu.kaaviana、尤素芬、張立本、孫瑋卿、歐芬蘭、孫銘德、孔維國、陳美霞、李麗華、蘇芊玲、曾婉燕、黃麗玲、吳昭瑢、林忠志、林木興、Connie Bragas-Regalado、陳信行、WU Sui-shan、陳金德、王淑麗、楊雅娟、王翊涵、劉俊儀、李凱婷、張皓筑、朱蓮竹、林欣蓓、葉乃銘、Robin Chang、陳燕婷、黃文玲、李惠珊、劉淑雲、李麗英、邱靖雲、丁文卿、呂嘉鴻、劉梅君、謝敏蘭、賴樹盛、馬保和、王凱平、張仁杰、趙剛、吳怡佩、陳斐虹、顧景昇、陳斐虹、張世倫、陳宜中、王曉丹、陳毅峰、羅桂美、Olivia Chan、魏玓、王子培、蕭朱亮、成令方、歐佩樑、姜貞吟、夏鑄九、蔡雅如、馮建三、李尚仁、陳瓊儀、朱錦鄉、郭昕宜、林庭瑤、劉心正、丘延亮、汪英達、謝梅華、曾國霖、游惠晴、林柏年、陳香杏、游婷婷、林銘雄、梁修身、鄧佳旻、周宇修、廖元豪、陳源湖、劉幸珠、廖娥、陳怡伶、蕭淑文、楊巧鈴、袁明城、曾柏文、李宛真、王麗玲、鄭尹真、李昭安、邵雅芬、黃淑女、簡妏如、蕭雅倩、吳淨寧、周志杰、黃立慧、王宏仁、包淳亮、李育真、宋聖君、方喜恩、潘纓花、何守中、王玉萱、吳美華、鄧海、白耀庭、林淑雅、吳子鈺、吳欣宜、周佩誼、許彙慈、曾嬿芬、楊智涵、張來好、陳大衛、Mo’o Eucna、張孟妤、陳長文、李素香、宋小海、藍佩嘉、陳韻如、江秋美-Nau、丁乃非、安振豪、章如玉、黃玉、邱羽凡、施威全、平田良子、蔡家倫、凌靜濤、吳信郎、曾薰慧、潘淑滿、陳姿宏、辛靜婷、賴文鳳、史美延、張志良、李建誠、潘美玲、林倩如、沈秀華陳昭如、李俊憲、范雲、吳佳臻、陳依潔、詹熒熒、張芸菁、周玫良、賴俊銘、黃聖閔、廖雲章、張正、法度.雅威、潘俊宏、關晨引、郭盈靖、陳韋綸、許乃丹、鄭稚草、楊秀彥、王玨、鄭鴻生、洪珮華、黃小陵、瞿宛文、謝明美、楊明惠、蔡順柔、楊祖珺、甯應斌、何春蕤、朱政騏、陳雪慧、羅美惠、呂美枝、王君琳、張雅翕、黃錦樹、黃盈豪、張淑娟、辛志超、林蕙青、黃才容、夏曉鵑、王介言、國樞、施逸翔(連署統計至2007/07/23,陸續增加中)
新聞聯絡人: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倡議委員會召集人 陳雪慧
今天持續監督移民政策的團體,到行政院門口要求新任新政院長張俊雄撤換移民署署長吳振吉。
首先,團體演出行動劇「移民署大家庭真可愛」,凸顯移民署重大缺失,移民署長不適任。劇中移民署家庭爸爸(移民署長)貼著『我只想當官』,面對大兒子(查緝隊員)要求添購三合一指紋、虹膜、臉型機,在毫無法源授權移民署的狀況下,依舊非法添購三千多萬的機器。二女兒(移民輔導)的預算經費卻是零。小兒子(勾結人蛇警員)爆發弊案,移民署長只想掩護,不徹底檢討移民署制度管理問題。
接著,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吳佳珮發言,指出前境管局非法採購,不僅非法且浪費納稅人的錢,添購三合一指紋、虹膜、臉型機放置海關。究竟是前境管局局長吳振吉或是現任移民署署長吳振吉應該為此負責?再者,移民署成立不超過四個月就爆發人蛇勾結弊案,顯示當初社團一再強調移民署的專勤大隊權限過大。現在事實證明,專勤大隊因握有權力,且毫無制衡機制,移民署內部訓練管控出現問題。弊案至今,移民署有提出任何改善方案或是加強任何管控、訓練嗎?移民署卻一再抹黑、污衊移民、移工為社會問題來源。因此,我們要求吳振吉下台。
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吳紹文表示,身為移民署長,沒有編列任何移民輔導預算,卻能花大錢非法添購機器。如果是客委會或是原民會主委沒有編列服務預算,首長絕不會有如此輕鬆待遇,可見執政團隊對新移民家庭之權益漠不關心,僅將移民署長職位視作政治酬庸考量。
新移民家庭成員陳陳明致先生表示,移民署一再推託單位成立不久,許多事務尚未上軌道。新移民家庭延長居留證、或詢問相關生活事宜,基層服務人員無法回答、不清楚移民法令。甚至,要新移民打電話給民間團體,如南洋台灣姊妹會詢問。主管台灣數十萬移民及其家庭的移民署早在94年11月30日移民署組織條例由總統公佈實施,就已進入籌備期間。卻大言不慚,以新單位成立來搪塞,可見移民署署長吳振吉毫無掌管移民署的能力。
接著,社團與移民家庭成員在行政院門口呼口號,要求撤換移民署長吳振吉。移民署何榮村主任秘書與行政院二組代表出面接受社團陳情書後,結束今天的抗議活動。
口號
1.移民署,人蛇鼠,蛇鼠一窩髒兮兮
2.口口聲聲為移民,輔導預算卻是零
3.人民納稅養米蟲,移民署長真好當
4.移民人權不容侵犯
行動劇「移民家庭真可愛」歌詞(改編自『我的家庭真可愛』)
我的家庭多弊案
移民都在哭
購買機器亂花錢
輔導移民沒預算
勾結人蛇衝業績
升官發財真簡單
人民納稅養米蟲
移民署長該下台
吳振吉不適任理由大公開
一、非法採購,強迫全民買單
移民署在尚未正式掛牌營運前,已經先砸下重金三千六百萬,購買二十二套生物特徵辨識系統,準備在今年針對所有中國人不論短期觀光或居留,在入境通關之時,都必須接受「按捺指紋、拍攝臉型、掃瞄虹膜」的三合一查驗,再存入資料庫與國內外單位交換情資。(註1)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之一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未授權移民署可針對中國短期觀光客按捺指紋,也沒有授權移民署可蒐集中國人臉型與虹膜資料。(註2),甚至可以與國外單位進行情資交換。
移民署未成立,便非法採購,強迫全民買單。
移民署主任何榮村在4月19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即便已購買三合一生物特徵查驗機器,現在及未來將不會採指紋及虹膜,僅取臉型。(註3)如僅取臉型,移民署為何需要購買這麼昂貴三合一生物特徵辨識系統?是否有圖利廠商之嫌?如不僅取臉型特徵,移民署主任何榮村面對媒體跟團體的質疑,企圖以欺瞞方式矇騙台灣民眾又該當何罪?
非法採購,身為前境管局局長與現任移民署署長吳振吉難道不需負起責任?
二、把移工當代罪羔羊,把全民當凱子
移民署以外僑居留證容易遭偽造為由,將換發外僑居留證晶片卡。如要解決外僑居留證容易遭偽造,只需要比照國民身分證加強防偽功能,不需要花費上億元來換發晶片卡。預計整個外僑居片居留證換發初步需上億的經費,移民署先由勞委會的就業安定基金申請一千八百多萬元的經費換發十二萬張晶片卡。移民署預計等7月新卡上路後,再向立法院提出預算。如同購買三合一生物特徵機器一般,同樣是先採購,造成既定事實後,把全民當凱子強迫買單。
移民署勾結人蛇集團危害社會的嚴重程度比以偽造居留證在台灣認真工作的移工們更高;勞委會不檢討外勞制度的缺失導致移工們自行轉換雇主,就業安定基金不拿來解決台灣失業問題,卻一致拿移工當代罪羔羊轉移台灣民眾的不滿。
三、逼立院修法,為移民署違法、非法行徑背書
移民署在沒有法源基礎、未經立院程序通過預算,便已經即採購機器、發包晶片居留證採購案的情況下。正在立院審理中的《出入國籍移民法》中,移民署偷渡與行政院版本及協商時不同的草案條文給予移民署決對權力來蒐集所有外國人、中國人、無國籍人士生物特生資料,一律由移民署決定要蒐集何種生物特徵、要作何使用(註4)。
移民署各種違法、非法行為已經先做,再利用修法時機,要立院為其種種行徑背書。實在是把移民署當愚民署,愚弄移民/工、愚弄台灣民眾也愚弄立院諸公。
四、25個服務中心仍處籌備狀態,未能正常運作
94年11月30日移民署組織條例已由總統公佈實施,就已進入籌備期間。人權團體一再呼籲移民署層級過低將來無法達到協調各部會處理龐大移民/工事宜,無奈吳振吉只求做官。果然在移民署成立後,發生以下狀況,擾民至極:
1. 逾期居留的外勞自首遭移民署與警政署互踢皮球的狀況;
2. 電話無人接聽、櫃臺沒有服務人員;
3. 面對新移民詢問相關法令、制度問題,移民署人員無法回答;
4. 移民居留證時間到期日前至移民署辦理,移民署人員卻以離到期日還有一段時間為由要移民下次再來,導致逾期居留人數被迫增加;
5. 派出所警員拒絕發流動人口聯單。
五、本年度之「移民輔導」預算是鴨蛋,但移民署卻還對外宣稱輔導與查察並重。從其預算編列看出,移民署只是個警察大隊,移民人權只是一張包裝紙。移民署組織法第二條明文規定移民署掌理事項含括「移民輔導之協調及執行事項」,署長記得編列年終獎金預算,卻忘記編列法令規定應執掌的業務經費。移民署署長吳振吉表示專勤大隊到新移民家庭裡可扮演社工角色,新移民家庭有問題可通報社政單位。但社會工作、輔導專業並非喊喊口號即可,專勤大隊一邊抓新移民把柄,如何一邊做輔導嗎?
六、移民署官員缺乏多元文化與國際觀,捉襟見肘,動輒以夫妻雙方是否有生育兒女作為「假結婚」之評斷標準;或遇見逃家女性,不問對方是否遭受家暴或精神虐待,粗魯判斷對方為性工作者,讓移民女性遭受二次傷害……等等,履見侵害人權案例,是台灣人權倒退之禍首。
七、人員組成有問題,內部管理不當
移民署不僅人員63%是警察轉任,據報導,內政部去年移撥人員之時,警政署將「有風紀問題」的員警拚命往移民署送,並編制在各地專勤隊、服務站裡頭(註5)。事實證明,今年四月份爆發包庇人蛇的專勤隊侯永弘與蔡忠貴,在擔任外事警察時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早就被檢方鎖定。
八、弊案連莊,督導不力
2005年8月、2006年10月移民署的前身入出境管理局多次爆發內部人員勾結人蛇集團,成立移民署後,短短4個月不到時間又爆發遺失重入國證與勾結人蛇集團嚴重缺失(註6)。一個專勤隊的科員就可以索賄、養人蛇來衝業績,前出入境管理局局長、現任移民署署長吳振吉不加強內部管控、人員訓練,根本解決問題,卻提出換發外僑晶片居留證、蒐集生物特徵等行政措施,將移民/工抹黑為問題來源。一個服務站的科員可以遺失重入國證,移民署署長被內政部記過處分,移民署內部卻只以減少人員保管的重入國證數量,並以找不出遺失原因簡單帶過。究竟是找不出遺失原因,還是另有弊端?幾個重大犯罪,人口販運、逼良為娼、壓榨奴工、包庇犯罪、索賄等,只要不危及吳振吉官位、風頭一過移民署一切照舊,不知檢討。
九、移民法草案嚴格的查察,移民/工面談、入境、遣返皆由移民署球員兼裁判,增加不肖人員對新移民上下其手的機會
移民法草案訂定嚴格查察方式,可路上隨意攔檢或至新移民家中查察,移民署人員並可攜帶槍械。持槍帶刀男性居多的專勤大隊進入多半只有婦孺在家的新移民家中查察,依法新移民不得拒絕移民署查察、移民署掌管新移民能否居留大權、現實狀況查察人員持槍帶刀,難保不會有不肖人員利用權力索賄,甚至性侵。法律的刁難及無監督機制,讓新移民容易成為不肖移民署人員剝削、侵害對象,也讓不肖人員有更多與人蛇勾結講價的籌碼。
人權團體一再呼籲應成立申訴委員會或有聽證程序,讓新移民家庭在不服移民署行政裁定時有申訴管道。移民署卻一再拒絕,令人質疑移民署訂定嚴苛法令,又不敢接受社會公評的真正原因?
十、胡亂解釋法令,刁難移民家庭
移民法規定申請永久居留證需提出財力證明,移民署卻處處刁難,要求移民家庭如提存款證明,其金額一年不能動用,或見金融機構分行片面要求存款30天才開財力證明。
十一、內政部命令,卻無法執行
柬埔寨配偶歸化國籍一事,2007年3月29日內政部已公告「2007/3/31以前跟台灣人結婚的柬埔寨女性,不需要檢附『放棄國籍』證明,即可辦理台灣身份證。」。已經過了近兩個月,柬埔寨姊妹們前往移民署辦理,卻遭到辦事人員不知如何辦理而打回票。
備註
註1:新聞來源2007/1/1中國時報〈移民署新措施 大陸客來台 通關辨臉伺候〉
註2:《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之一「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之;未接受面談、按捺指紋者,不予許可其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請。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註3:新聞來源2007/4/19聯合報〈機場生物辨識 七月啟用〉
註4:未經協商,移民署卻私自修改第八十二條草案條文後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協商版本』送入立院內政委員會中。
移民署擅自修改草案第八十二條條文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於入國(境)接受證照查驗時,入出國及移民署可運用生物特徵辯識科技,蒐集個人識別資料後錄存。
前項規定,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 未滿十四歲。
二、 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免申請外僑居留證者。
三、 其他經入出國及移民署專案同意者。
未依第一項規定接受生物特徵辯識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不予許可入國(境)。
有關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辦法,由入出國及移民署定之。」
註5:新聞來源2007/4/14中國時報〈接收警署莠員 移民署先天不良〉
註6:2005/8/3日中央社〈南臺員警掛鉤人蛇檢調大搜索〉、2006/10/27日中央社〈境管人員與人蛇掛鉤 掩護大陸女子來台賣淫〉、2007/3/28中央社〈遺失200張許可證 移民署長吳振吉將遭嚴懲〉、2007/4/14中國時報〈索賄、縱放 移民署11官員包庇人蛇〉
主辦單位: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參與團體(依筆劃排序):
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外勞行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夏潮聯合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依筆劃排序):
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左正東助理教授、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陳宜倩助理教授、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夏曉鵑副教授、台大社會系曾嬿芬教授、台大社會系藍佩嘉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廖元豪助理教授、賴芳玉律師
內閣總辭,新閣員上台。內閣人事輪了幾番,但對移盟團體來說,無法思考移民政策、執行移民事物的移民署署長卻穩坐官位。吳振吉誇大移民署功績,只會作官,作事全無。不僅愚弄新移民及其家庭,也愚弄台灣人民。記者會當天移盟團體將提出具體事件,呈現出吳振吉掌管移民署的能力不足;對於移民政策的概念不正確;對於一再爆發的弊案也無解決、預防能力。若是同樣情形發生在客委會或原民會,首長絕不會有如此輕鬆待遇,可見執政團隊對新移民家庭之權益漠不關心,僅將移民署長職位視作政治酬庸考量。因此,移盟的團體與新移民家庭要求應立即撤換移民署署長。
時間:2007年5月24日(四)10:00
地點:行政院門口(忠孝西路與中山南路交叉口)
主持人:王娟萍(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
流程
10:00~10:05主持人開場說明今天抗議目的
10:05~10:10行動劇「移民署大家庭真可愛」
10:10~10:25移盟及新移民代表發言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吳佳珮
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吳紹文
新移民家庭代表陳明致先生
10:25~10:30呼口號、結束行動
主辦單位: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參與團體(依筆劃排序):
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外勞行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夏潮聯合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依筆劃排序):
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左正東助理教授、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陳宜倩助理教授、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夏曉鵑副教授、台大社會系曾嬿芬教授、台大社會系藍佩嘉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廖元豪助理教授、賴芳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