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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廢除死刑是總統、司法院長及歷任法務部長所宣示的政策;不過,民間對於死刑存廢卻還存在相當多的疑問。其中,最沈重的質疑就是:廢除死刑?那如何保障被害人的人權呢?雖然我們知道廢除死刑並不表示我們不在意被害者及家屬的人權,但是這個答案與社會大眾情感相距甚遠。有其他更好的答案嗎?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努力尋找中…
此次,我們邀請美國「犯罪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MVFHR, 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執行長,瑞尼‧庫欣 Renny Cushing 以及旅美日裔攝影師,風間聰 Toshi Kazama來台,舉辦三場(宜蘭、台北、高雄)的【Victims, we care!~看見被害人】的座談,和我們分享:廢除死刑也有被害者觀點,被害者也贊成廢除死刑。
庫欣先生的父親於1988年在家鄉新罕布夏州被謀殺,從此之後,他成為反對死刑的運動者。為什麼?他的體悟是什麼?此行他將和台灣朋友分享他們的經驗以及協助被害者的方法。自1996年起,風間聰先生以美國青少年死囚為主題,進行長達八年的拍攝。在那些年輕的臉孔背後,他看到貧窮、破碎家庭、冤錯;犯罪跟清白只在一線之間,死刑更顯得無理荒謬。風間聰還拍攝多位受害者家屬,他在他們身上看到,死刑不能平撫仇恨,在死刑之外,社會為他們做得如此之少。這次來台,也將首度展出2005年在台灣所拍攝的台灣死刑犯及被害者家屬的照片。
記者會現場有中英文口譯!台灣死刑犯及被害者家屬照片展示!歡迎媒體記者採訪報導!
【預計出席名單】
瞿海源教授(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召集人)、
瑞尼‧庫欣 Renny Cushing(美國「犯罪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MVFHR, 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執行長)、
風間聰 Toshi Kazama(MVFHR成員,攝影師)、
郭盈蘭律師(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死刑犯義務辯護律師)、
盧菁女士(盧正的姐姐)、
徐媽媽(徐自強的母親)、
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VICTIMS, WE CARE! ~看見被害人
宜蘭、台北、高雄三場錯過可惜的座談會…
台灣、美國、日本的「Victims」,帶你看見死刑帶來的傷痛!
【活動一:座談會宜蘭場次】時 間:2007年5月29日(二)晚上18:00~20:30
地 點:宜蘭市復興國中╱愛與希望大樓四樓第一會議室(宜蘭市復興路二段77號)
主 持 人:陳為祥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宜蘭分會會長)
活動內容:
看見死亡的顏色 攝影演講~風間聰 (TOSHI KAZAMA)
VICTIMS, WE CARE!╱看見被害人~ 瑞尼‧庫欣 (RENNY CUSHING)
綜合座談~ 瑞尼‧庫欣 、 風間聰 、張捷隆(宜蘭社區大學校長)
【活動二:座談會台北場次】時 間:2007年5月30日(三)晚上19:00~21:30
地 點:文化大學╱忠孝校區數位演講廳(忠孝東路一段41號,捷運善導寺站6號出口)
主 持 人:吳志光教授(輔大和平研究中心主任、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召集人)
活動流程:
看見死亡的顏色 攝影演講~ 風間聰 (TOSHI KAZAMA)
VICTIMS, WE CARE!╱看見被害人~ 瑞尼‧庫欣 (RENNY CUSHING)
綜合座談~ 瑞尼‧庫欣 、 風間聰 、盧菁(盧正的姊姊,冤案錯誤被執行者的家屬)、陳淑貞律師(白曉燕基金會董事)
【活動三:座談會高雄場次】
時 間:2007年5月31日(四)晚上18:30~21:00
地 點:高雄福華大飯店╱七樓 金鳳廳 (高雄市七賢一路311號)
主 持 人:邱毓斌(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活動流程:
看見死亡的顏色 攝影演講~ 風間聰 (TOSHI KAZAMA)
VICTIMS, WE CARE!╱看見被害人~ 瑞尼‧庫欣 (RENNY CUSHING)
綜合座談~ 瑞尼‧庫欣 、 風間聰 、杜花明(神話KTV縱火案受害者家屬,原諒加害者湯銘雄)、盧萍(盧正的姊姊,冤案錯誤被執行者的家屬)
【主辦單位】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www.deathpenalty.org.tw
【協辦單位】法務部、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輔大和平研究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東吳張佛泉人權研究中
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法律扶助基金會板橋分會、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法律扶助基金
會宜蘭分會、宜蘭律師公會、宜蘭社區大學、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周大觀文教基金會
現場有中英文口譯!提供教師研習時數!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2006年的報告,全世界有128個國家廢除死刑,只剩下69個國家依然維持死刑,台灣便是其中之一。
自從2000年以來,包括總統、司法院長、歷任法務部長都一再宣示台灣將逐步廢除死刑。截至目前為止我們的確看到一些進步:在法律上,台灣已經沒有絕對死刑;在實務上,2006年是台灣沒有死刑執行的第一年。
但,我們總是遇到一個質疑,一個最沈重的質疑:廢除死刑?那如何保障被害人的人權呢?雖然我們知道廢除死刑並不表示我們不在意被害者及家屬的人權,但是這個答案與社會大眾情感相距甚遠。
有其他更好的答案嗎?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年拜會法國司法部,向他們請益廢除死刑配套措施以及被害人保護的相關經驗時,他們很驚訝於台灣將「廢除死刑」與「被害人保護」劃上等號的邏輯。法國政府認為,無論死刑是否存在,國家對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責任都不應該減少,而廢除死刑更不應該成為國家加強保護犯罪被害人的動機或條件,死刑的存在不能成為國家減輕對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責任。
或許,還有其他的答案…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舉辦【 VICTIMS, WE CARE! ~看見被害人】系列活動,希望能夠藉此釐清被害者的多種面貌,看見不同的被害者及他們的不同需求,形成具體的政策建議,最後能夠從被害人觀點來談廢除死刑的推動,並且有效地協助具有不同需求的被害人。
這次系列活動主要邀請到美國「犯罪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MVFHR, 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來台。這個協會對於「被害人」有著不一樣的解釋,他們的成員包括暴力犯罪傷害的被害者及其家屬、遭逢冤獄的司法受害者,以及國家以正義之名執行死刑的死囚家屬等…。他們勇敢地站出來並大聲地告訴社會大眾:「我們都是被害人,而且我們反對死刑」。MVFHR的成員們認為,國家殺人無法減少犯罪,因此他們不願意為國家殺人背書。
美國「犯罪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的發起人及執行長瑞尼‧庫欣先生(Renny Cushing)是將美國廢除死刑運動及被害者權利運動結合的拓荒者。庫欣先生的父親於1988年在家鄉新罕布夏州被謀殺,但從此之後,他卻成為反對死刑的運動者。為什麼?他的體悟是什麼?此行他將和台灣朋友分享他們的經驗以及協助被害者的方法。
此外,我們也邀請同為暴力犯罪被害人及MVFHR會員的旅美日籍攝影師風間聰先生(Toshi Kazama)再次來台。自1996年起,風間聰先生以美國青少年死囚為主題,進行長達八年的拍攝。他走遍全美監獄,拍攝二十多位青少年死囚的黑白照片。在那些年輕的臉孔背後,風間聰試著去瞭解他們的成長背景與環境,他看到貧窮、破碎家庭、冤錯;犯罪跟清白只在一線之間,死刑更顯得無理荒謬。風間聰還拍攝多位受害者家屬,他在他們身上看到,死刑不能平撫仇恨,在死刑之外,社會為他們做得如此之少。這次來台,他將首度展出2005年在台灣所拍攝的台灣死刑犯及被害者家屬的照片。
本系列活動除了借鏡國外經驗,我們也邀請台灣的犯罪被害人、死囚家屬及冤案個案家屬一同參與座談,希望能夠藉此讓台灣社會看見不同樣貌的「被害者」,並且真正認清「被害者」的痛苦和困境。
我們誠摯地邀請您,參與【Victims, we care!】一起看見被害人,思考人權及生命的意義,進而想像生活在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
廢 除 死 刑 推 動 聯 盟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20070102新聞聲明
救濟之路並未窮盡
陳水扁總統應啟動特赦∕減刑審查機制!
義務律師將轉向高等法院提出再審聲請!
報載鍾德樹案「救濟程序已經窮盡」,希望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不要再阻撓鍾德樹的死刑執行」,並說「鍾德樹最快今天晚上將伏法」…云云。
首先,本聯盟要嚴正聲明,「依據我國現行法制、法治精神及國際公約,救濟程序並未窮盡」。上個星期五(2006/12/29),鍾德樹義務辯護律師已經向總統提出特赦及減刑聲請。今天早上11點,並已再將特赦聲請的補充理由遞交總統府。
我們認為:
1.依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4項規定: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
- 我國已簽署【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雖尚未完成批准程序,但依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18條,簽署國即使尚未批准,仍須受條約的約束,除非該國公開宣佈原來的簽署無效(但我國從未公開宣佈原簽署無效)。最重要的是,一旦死刑犯請求赦免,即應有停止執行死刑的效力,以阻止死刑的執行,否則嗣後的赦免亦將失去實益。
3.至於赦免事件應如何進行審查,我國現行的赦免程序規定過於簡略。既未例示總統得發動赦免權的事由,亦未提供總統裁量是否發動赦免權的諮詢機制,是故,極易發生如我國現行赦免法制僅係聊備一格的不良結果。當有可以慎重思考應否赦免的個案出現時,總統往往為了避免社會過於恣意的批評,而不願輕率行使赦免權;至於行政院以降之機關,亦凜於無法可據,而難以主動提供諮詢;甚至,社會上任何發動赦免的呼籲,「似乎」反而成為人治的負面示範,使行政權與司法權制衡之機制無由實現,殊非憲法規定赦免制度的本意。
4.在赦免法制尚未臻健全前,總統有必要依職權主動建立赦免程序之諮詢機制。例如美國各州及聯邦政府一般均有常設的赦免委員會(在聯邦為赦免檢察官,U.S.Pardon Attorney,設於聯邦司法部內,可指揮聯邦調查局或監所長官協助調查)負責調查過濾赦免聲請,並向總統或州長提出報告。法國在尚有死刑之年代,總統在決定是否赦免前,均聽取辯護人及相關人士之意見。
所以,我們認為總統應本於其對廢除死刑的政策宣示,以及憲法所賦予而無可迴避之職權,儘速啟動對鍾德樹案的特赦審查機制。我們也呼籲法務部以及執行檢察官,在總統做出決定前,不能執行死刑。
其次,義務律師除了已於今天中午向最高檢遞出第三次非常上訴聲請,亦將於下午向高等法院遞出再審聲請書。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並無能力「阻撓」死刑的執行,任何的救濟程序與權利,均係依據我國現行憲政體制、民主法治精神以及國際公約而來。握手槍、扣板機的人,是整個司法體系。鍾德樹定讞判決有嚴重瑕疵、鍾德樹罪不致死。如果今天晚上鍾德樹被執行了,這才是對司法和這個國家的淩遲和羞辱。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召 集 人:瞿海源教授
執行委員:吳豪人、吳志光、黃文雄、黃 默、高涌誠、廖福特、吳佳臻、高榮志、林欣怡
總統先生鈞鑑:
我們懇切的請求您,特赦死囚鐘德樹或減輕其刑,讓他獲得「應有」的懲罰。
鍾德樹的確犯罪,也確實因為他,所以有三個人在火災中,失去了寶貴的生命。但是,經由我們一再的研究及了解卷宗,我們發現他真的「罪不致死」,一則,本案定讞判決本身仍有瑕疵;二則,雖然國際標準與國際通例要求死刑案須有比普通犯罪更嚴格的額外程序保障,可是本案則連「額內」亦有不足之虞(請參考附件)。 因此,我們才請求您,一方面依據憲法以及赦免法,二方面考慮我國由於您的政策承諾,正處於死刑制度的變革過程中,行使特赦權,這是總統您專屬的權力。也唯有您這專屬的權力,可以解救「罪不致死」的鍾德樹一命。
許多國家在宣示廢除死刑的政策後,通常採兩種過度途徑。一種是法務部長不批准死刑執行,一種是由總統特赦或減刑。
法國在1981年於密特朗總統任內完成死刑的廢除,因為他的競選政見就是廢除死刑。上任後,在法國還未廢除死刑之前,他運用總統特赦權力,特赦死刑犯。當時,針對特赦權,他說了一段話,至今令人印象深刻:「我將自始至終履行我的職責,如果我有決定要做出,我就將做出決定。」我國所處情境和當年法國相似,我們相信您也有相同的睿智和決心。
依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項規定,任何被判處死刑者,均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而鍾德樹也曾於今年六月向您提出這個請求,但並未得到您的回覆。
雖然我國僅僅簽署而尚未批准此一國際公約,但基於生命權保障,以及您曾經一再宣示推動廢除死刑的精神,懇求您運用總統的赦免權,赦免鍾德樹的死刑或減輕其刑。
釋憲聲請代理人:
王寶蒞律師
尤伯祥律師
吳志光教授
吳豪人教授
高涌誠律師
高榮志律師
羅秉成律師
顧立雄律師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今天下午,大法官第1297次會議決議不受理鍾德樹聲請解釋死刑違憲一案,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深表失望與遺憾,特此發表幾點聲明:
一、 基於鍾德樹案定讞判決本身仍有瑕疵;且雖然國際標準與國際通例要求死刑案須有比普通犯罪更嚴格的額外程序保障,可是本案則連「額內」亦有不足之虞。 因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決定向總統要求特赦或減刑。
二、 要求總統之特赦聲請書已經於今天下午送交至總統府,因此呼籲高檢署執行檢察官,在總統啟動特赦審查機制的同時,不執行鍾德樹死刑。
三、 另外,國內法至今均尚未能阻止行刑,我們不排除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求助或者要求聯合國負責針對法律之外、簡易或任意的死刑執行(extrajudicial, summary or arbitrary executions) 的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來台調查。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召集人:瞿海源教授
執行委員:吳豪人、吳志光、黃文雄、黃默、高涌誠、廖福特
新聞聯絡人:
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吳佳臻(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高榮志(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鍾案義務辯護律師)
20061214新聞聲明
死刑違憲!
國家殺人也是犯罪!
自12月1日(五),法務部施茂林部長簽署鐘德樹執行令;12月4日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緊急拜會法務部李進勇次長,最高法院檢察署終於同意鐘德樹的律師王寶蒞曾多次具狀要求閱卷的聲請,而得以史無前例的在死刑執行令出法務部之後,暫時槍下留人。
非常上訴
律師及志工們利用兩天的時間閱完(影印)所有卷宗,雖然來不及看完全卷,但因為人命關天,律師還是在確定判決中找到兩點理由,並於12月6日將非常上訴狀遞出,並且在12月12日早上,又將補充理由狀遞出。
施茂林部長因事請假,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無法了解施部長簽署此一執行令的背後動機,但法務部相關人員,都慎重的向我們說明:法務部對於死刑案件非常的謹慎,檢察司的檢察官也會分案閱卷,所以部長簽下這個執行令,一定是非常謹慎、非常慎重才會簽下的。
但是,我們發現的是,除了鐘德樹自己所提起的兩次非常上訴聲請之外,法務部並未幫他提起任何一次的非常上訴。而王律師在閱完卷之後,短短不到24小時,即找出兩點理由提出非常上訴聲請;不到一個星期時間,就看完全卷,又提出兩點的補充理由。(非常上訴的主要理由請見附件一)
我們想問施部長,您所謂的「非常謹慎、非常慎重」所指為何?
我們也呼籲檢察總長吳英昭邀接受律師所提出的非常上訴聲請,幫鐘德樹提起非常上訴。
大法官釋憲
其次,關於大法官釋憲聲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為了救援個案,於12月6日緊急遞出一個釋憲聲請狀並要求暫時處分;但大法官也以非常快速的處理時間,於兩天後12月8日做出不受理的決議。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因此決定直接針對「死刑是否違憲」,請大法官針對194、263、476三號解釋做出補充解釋,並且希望開憲法法庭辯論。我們希望能夠進入最根本的對話,如果生命權是絕對的,死刑又怎麼能不違憲呢?
這次釋憲聲請的代理人有包括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兩位副召集人吳志光、吳豪人教授;還有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所指派協助鐘德樹提非常上訴的王寶蒞律師;曾經幫馬曉濱辯護,而使大法官作成第263號解釋的李念祖律師;幫徐自強辯護,而使大法官作成第582號解釋的尤伯祥律師;有多次死囚義務辯護經驗、擔任蘇建和三人辯護律師的羅秉成、顧立雄律師以及負責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死刑救援小組的高榮志及高涌誠律師共八人。
在12月14日下午,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已經至司法院遞釋憲聲請狀。同時,除了長達19頁的釋憲聲請書之外,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亦有附上最新台灣社會民意之調查、媒體與重大刑案之研究報告、世界各國之死刑現狀等附件,最特別是還有給每位大法官的「南非憲法法院死刑違憲案判決」及「為廢除死刑而戰」兩本書。」前者是南非憲法法院於1995年6月6日,做出死刑違憲的判決;後者則是法國前法國司法部長、現任參議員的巴丹戴爾律師回顧法國廢除死刑的經典之作。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希望大法官本於責無旁貸之使命與職責,維護人性尊嚴,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作出引領我國憲政秩序更上層樓之劃時代解釋。(釋憲聲請摘要請見附件二)
全世界都在看
鐘德樹的案子,也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重視。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AI)立即於12月6日發起一個國際性的緊急行動,希望所有AI會員寫信給陳水扁總統及施茂林部長,希望槍下留鐘德樹。(附件三)
此外,曾經於2005年來台做台灣死刑調查,並發表國際報告的國際人權聯盟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FIDH)也於12月13日發出國際新聞稿,他們希望2006台灣務必要維持零死刑,這樣台灣更會被視為一個現代民主國家,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同時會為整個亞洲地區建立良好典範。(附件四)
附件一:非常上訴主要訴求
1.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有證人前後陳述不一之證詞、作為認定犯罪事實仍有瑕疵。
2.歷任審判均找不到「點火器」,僅以「不明點火器」一語草率帶過,既無物證,僅以證人前後不一的證詞,判處死刑,仍有值得討論之餘地。
3.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41條、第443條規定提起非常上訴,以資糾正。
4.最高法院於確定判決中,認為鐘德樹僅僅只有「間接故意」,但最高法院卻處以被告死刑,顯有違憲法比例原則。。
附件二:釋憲聲請主要訴求
請求大法官解釋:鐘德樹案件判決時,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科予刑事被告「死刑」之法律規範,已侵害人民受憲法第7條之平等權、第15條之生存權;或者有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之要求。
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過去關於死刑的釋憲聲請的解釋爭點
第194號解釋: 煙毒條例販賣毒品處死刑之規定違憲?
第263號解釋: 懲治盜匪條例擄人勒贖唯一死刑之規定違憲?
第476號解釋: 毒品條例之死刑、無期徒刑規定違憲?
附件三:AI新聞稿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20061216新聞稿中文翻譯及摘要(英文原稿請見附件)
台灣:法務部長必須停止死刑犯鐘德樹的處決執行
幾個星期前,台灣的法務部長承諾要認真考慮在未來幾個月當中,暫停死刑犯的處決,但似乎已於日前批准死刑犯鐘德樹的處決執行令。
法務部長施茂林於11月8日寫給國際特赦組織(AI)的公開信當中,承諾要「認真考慮貴組織所建議的在未來幾個月內不執行死刑犯的處決。」他聲稱:「我們完全同意你們所說的,要依賴死刑作為控制犯罪率的想法是不切實際。我們也認為死刑不是解決之道。」
「看到台灣政府當局在此等人命關天的議題上,前後自相矛盾,令人非常失望。」國際特赦組織亞洲地區代理秘書長凱薩琳(Catherine Baber)如此說道。「台灣政府已經說他們不認為死刑有效:我們將敦促台灣政府停止死刑犯鐘德樹的處決,以信守這項原則,並且進一步廢除台灣存在的死刑制度。」
針對呼籲停止死刑犯鐘德樹的處決,國際特赦組織(AI)也發出「緊急救援(Urgent Action)」行動,動員全世界各地的會員與支持者,寫信給台灣的陳水扁總統、高檢署謝文定檢察長、法務部施茂林部長等人,呼籲停止死刑犯鐘德樹的處決執行,並且減輕他與其他所有死刑犯的死刑判決,而在台灣全面廢除死刑之前,停止所有死刑犯的處決。
附件四:FIDH新聞稿
2006/12/13國際人權聯盟(FIDH)與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TAEDP)共同發表國際聲明之中文翻譯及摘要(英文原稿請見附件)
FIDH副主席Siobhan Ni Chulachain女士表示「我們呼籲法務部重新檢視這個(執行)決定,同時,陳水扁總統應該將死刑赦免為終身監禁」,「我們分別在2005年9月及2006年6月至台灣進行拜會,當時總統及法務部長都告訴我們廢除死刑是台灣政府主要的政治目標之一,這樣的承諾不應該食言。」
自2000年起,台灣死刑執行人數逐漸降低,截至目前為止,2006年尚未有死刑執行。「國際社會對於台灣是否能夠加入世界廢除死刑運動的期待相當地高,如果現在執行鍾德樹的死刑,將會是個非常負面的訊息。」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吳志光教授指出。
自今年六月FIDH/TAEDP的死刑調查報告出爐,司法院便同意法律扶助基金會應指派律師為死囚辯護,而目前法律扶助基金會已經為面臨遭死刑執行威脅的死囚相關的協助。再者,FIDH與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提出建議,根據國際法原則,應該停止讓死囚穿戴腳鐐,台灣政府已經著手改善監所狀況,同時,有關單位表示有意願就死刑議題與民間社會進行對話,這是值得肯定的進步。
「台灣政府公開宣佈廢除死刑的時間表,並且立即終止執行,現在正是時候。」FIDH副主席最後指出。「廢除死刑,台灣更會被視為一個現代民主國家,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同時會為整個亞洲地區建立良好典範。」
【活動說明】
四年前,高雄林姓兄弟因殺害鄰居造成一死一重傷,於去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今年耶誕節剛過,週一晚間(12/26)即傳來林姓兄弟被執行的消息。兩兄弟被執行之前,家人完全未獲通知。
2001年陳定南擔任法務部長時,曾承諾於任內廢除死刑,今年(2005年)九月國際人權聯盟(FIDH)來台進行死刑調查,陳水扁總統及法務部長施茂林皆同意將逐步廢除死刑。然而,就在年終之際,施茂林部長仍然簽下林姓兄弟的死刑執行令,台灣今年有三位死囚被執行死刑。我們認為,在全面廢除死刑的目標尚未達到時,至少應該盡量不判死刑、讓判決程序透明化,並停止死刑執行。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盧正、江國慶、徐自強…,他們都曾經或正在死亡邊緣掙扎,目前台灣尚有七十餘位待決死囚,我們希望遺憾不再發生。我們期待,台灣可以邁向文明成為沒有死刑的社會。在各地歡度新年到來之際,我們要為所有的生命祈福:我們期待一個有擔當的司法、一個有人性的社會,我們期待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一個尊重生命的社會。如果你也有同樣的期待,歡迎加入。
主辦: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輔仁大學和平對話中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等)
地點:法務部對面北一女圍牆(台北市重慶南路165號)
時間:12月30日(週五)下午4:30~5:30
活動流程:
4:30—4:40 主持人:吳豪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4:40—4:50 所有參與者披上黑紗巾、點蠟燭儀式
4:50—5:10 持蠟燭繞行法務部
5:10—5:30 李敏勇朗讀詩作「死亡記事」、來賓致詞
5:30 活動結束
▓活動紀實:
在法務部對面北一女圍牆,所有參與者披上黑紗巾、點蠟燭儀式,攜著虔誠交雜著悲涼,參與者繞行法務部,傾聽詩人李敏勇朗讀詩作「死亡記事」,那時還是下著雨。
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輔大和平研究中心、東吳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澄社…)於2005年5月19~22日,邀請日裔美籍攝影師Toshi Kazama(風間 聰)來台進行影像展出與演講,今日假國際藝術村舉辦記者會。記者會一開場,由知名DJ同時也是長期從事教會青少年服務工作的Lily C.,演唱自己創作的歌曲“Stars Fall from the Sky”,意指缺少關懷、迷失在社會中的青少年,就像天上墜落的星辰一般,亟需這個社會多加關注與扶持。
接著,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吳豪人親自扮演死囚,從象徵執行死刑的毒藥注射台上掙脫束縛起身,並分享他短暫模擬面臨死亡的感受。他指出,這次由替代死刑推動聯盟邀請Toshi來台進行系列演講意義非凡,因為Toshi讓社會大眾面對死囚、面對死刑執行過程、看到死囚的家庭與成長背景,同時也讓我們看到犯罪被害人與家屬,提供我們的社會更深層討論死刑的存廢。
Toshi身為一位專業攝影師、同時是三個孩子的父親,他希望以攝影來提醒世人,美國社會的槍枝、犯罪、毒品等問題,都源於社會未曾教育人民生命的價值。雖然他本身也曾經因為暴力事件受害導致左耳失聰,但是他指出,他痛恨犯罪行為但並不因此痛恨個人,因為他知道如果換個位置或成長背景,你我都有可能成為照片中的任何一位死囚;拍攝少年死囚、家屬、被害人家屬,讓他學習站在不同的位置,來瞭解每個人不同的背景與經驗。
站在一張巨幅黑白照片前,Toshi緩緩訴說他面對第一位拍攝對象Michael時受到的震撼,「我印象中的死刑犯應該是像野獸一般,但是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這麼一個白淨、弱小的孩子…如果不是在這裡,他可能會跟我的孩子成為同學。」自1996年起,Toshi以青少年死囚為主題,進行了八年的攝影計畫。他走遍全美監獄,拍攝下二十多位青少年死囚的黑白照片。在那些年輕的臉孔背後,他看到貧窮、破碎家庭、冤錯;犯罪跟清白只在一線之間,死刑更顯得無理荒謬。同時他拍攝電椅、藥物注射台等行刑器具,將死刑無可開脫的殘忍呈現在觀者面前。此外,Toshi也拍攝許多位受害者家屬,他在他們身上看到更感人的價值;死刑不能平撫仇恨,在死刑之外,社會能為他們做的卻是如此之少,他認為國家以殺止殺的作法只會造成更多的仇恨。
記者會現場在數張空椅子上放置仍在死囚行列的青少年照片,四周散落各種彩色氣球,替代死刑聯盟執行長吳志光表示,這象徵著他們原本應該有的彩色青春,也代表這些被判死刑的青少年們在這個社會缺席了;死刑所影響的不只是受害人與家屬,同時也讓死囚家屬失去他們的親人。這一次,Toshi將告訴我們的故事,不只關於被判死罪的少年、看似無罪的社會;更關於同情與共感、尊嚴與原諒,關於愛…。
940519替代死刑推動聯盟 採訪通知
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Toshi Kazama 少年死囚影像
青春本該多彩,Toshi Kazama鏡下的少年卻只見黑白。
在美國,這些未滿18歲的少年們,尚未有權買煙、喝酒、尚未有權投票\r
國家卻已經有權判他們死刑…\r
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輔大和平研究中心、東吳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澄社…)將於2005年5月19~22日,邀請日裔美籍攝影師Toshi Kazama來台進行影像演講。Toshi Kazama身為一位專業攝影師、同時是三個孩子的父親,他希望以攝影來提醒世人,美國社會的槍枝、犯罪、毒品等問題,都源於社會未曾教育人民生命的價值。
自1996年起,Toshi以青少年死囚為主題,進行了八年的攝影計畫。他走遍全美監獄,拍攝下二十多位青少年死囚的黑白照片。在那些年輕的臉孔背後,他看到貧窮、破碎家庭、冤錯;犯罪跟清白只在一線之間,死刑更顯得無理荒謬。同時他拍攝電椅、藥物注射台等行刑器具,將死刑無可開脫的殘忍呈現在觀者面前。Toshi還拍攝許多位受害者家屬,他在他們身上看到,死刑不能平撫仇恨,在死刑之外,社會為他們做得如此之少。
Toshi的作品獲得國際特赦組織 (Amesty International) 重視,於AI 網站上長期展出他的作品http://www.amnestyusa.org/abolish/juveniles/。Toshi亦多次受邀在全美各地、日本、香港、加拿大等各國家舉行演講。2004年第二屆廢除死刑大會(Montreal 2004, Second World Congress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於加拿大舉辦,Toshi更受邀展出攝影作品。
繼2004年底,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安排Toshi首次來台;短短三個小時的演講,為在場每一個人帶來了憾動與啟發,也引起國內媒體大篇幅的報導外,這一次,Toshi Kazama將告訴我們的故事,不只關於被判死罪的少年、看似無罪的社會;更關於同情與共感、尊嚴與原諒,關於愛….
時 間:94年5月19日(四)早上10:00~11:00
地 點:國際藝術村遊藝廳(北平東路七號二樓)
出席人士:Toshi Kazama(攝影師)
吳志光教授(替代死刑推動聯盟 副召集人)
吳豪人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 會長)
高涌誠律師(民間司改會 執行長)
記者會將由關懷人權的阿美族歌者阿洛現場演唱撼動人心的生命之歌開場;
現場也會重現執行死刑的電椅和注射台;
更重要的是,在記者會現場會展出TOSHI的照片,聽TOSHI用影像和生命對話…\r
歡迎記者先生小姐蒞臨現場攝影、採訪!
新聞聯絡人:吳佳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林欣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以下演講及座談,皆為免費入場,歡迎踴躍參加。
第一場
2005/5/19(四)19:00—21:30 COZY caf’e(台北市麗水街33巷23號)
從創作談青春與社會的擦撞
與談人:Toshi Kazama(攝影師)、馮賢賢(公共電視製作人)、李敏勇(詩人)、楊力州(紀錄片導演)
第二場
2005/5/20(五)16:30—18:00 律師訓練所
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少年死囚影像演講(本場次為保留場,不對外開放)
主講人:Toshi Kazama(攝影師)
第三場
2005/5/21(六)15:00—17:30 花蓮東華大學文學院第二講堂(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少年死囚影像演講
主講人:Toshi Kazama(攝影師)
第四場
2005/5/22(日)15:00—17:30 敏隆講堂(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號12樓)
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少年死囚影像演講
主講人:Toshi Kazama(攝影師)
關於替代死刑推動聯盟
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輔仁大學和平研究中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等團體於2003年發起成立。致力於監督政府施政、對大眾闡明理念,逐步推動死刑從台灣土地上消失。相關資訊請見網站:www.deathpenalty.org.tw
主辦單位:替代死刑推動聯盟
承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民主基金會、輔仁大學和平研究中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COZY caf’e、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r
有關各場活動訊息,請見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網站:www.deathpenalty.org.tw 洽詢電話:02-23639787
殺人影展
時間:2004/12/10-12/15,共六天
地點:總統藝術電影院(中華路一段59號4樓)
入場方式:
(1) 影展期間(12/10-12/15),所有場次完全免費。
(2) 總統戲院採現場排隊入場方式,電影開演前30分鐘開放現場索票(共147個座位,1人限領2張票券,候補票券20張,限當日當場使用)。
(3) 領取票券者,請於該場次開演前入場,開演前5分鐘尚有餘額開放候補,遲到者自行負責,遺失票券者不得進場。
注意事項:
1.為維持放映品質,電影開演20分鐘後不得入場。
2.如有未盡事宜,將依現場實際狀況有所調整。
共放映:《女魔頭》、《回家》、《真相拼圖》、《死亡線》、《正義難伸》、《鐵案疑雲》、《缺席》、《末日戲碼》、《島國殺人紀事一、二》等九部影片。
影片簡介
1)回家(Coming Home)
1997/台灣/彩色/ 57mins/紀錄片/16mm 導演:吳秀菁
民國81年間發生的「神話KTV」縱火案,震驚了台灣社會。湯銘雄因酒醉縱火奪走16條無辜人命。
52歲的杜花明,是受害人之一杜勝男的姐姐。在所有受害家屬大聲韃閥湯銘雄時,她主動寫信給湯銘雄,表示原諒與鼓勵。
身為原住民的杜花明和母親杜花,之所以能夠原諒湯銘雄,除了出自基督徒信仰的「寬恕」外,也和杜花明的親身經歷有很大的關係。她曾一生平順,卻在丈夫賺了大錢並參選失利後,家庭突逢劇變。杜花明最後走出陰霾,人生觀從此也有了很大的改變。
杜花明不但與湯銘雄通信長達一、兩年,並且親自到獄中探望他。湯銘雄深受感動,亦心生悔改。
86年7月,湯銘雄在台北看守所受槍決。杜花明表示,死刑的目的固然是要讓人心生警惕,但如果能給罪犯機會,讓他們悔改,用餘生貢獻一己心力,對家屬和社會,是否會更有幫助?
2)末日戲碼(Manners of dying)
2004/加拿大/彩色/100mins/劇情片/35mm 導演:Jeremy Peter Allen
殺人與被殺,一旦跌進國家執行死刑的框架,就該是由「正義」出手,終結「惡棍」的生命,再簡單俐落不過?
對典獄長帕林頓(Parlington)、和將臨死刑處決的凱文(Kevin)而言,死刑執行前的數小時,可以充滿悲傷、殘酷與無奈,也可以是輕鬆、詭譎、諷刺、瘋狂而可笑的。由典獄長、死囚、證人、醫生、行刑者、獄卒、獄廚共同演出的這齣死囚末日戲碼,為合法的國家殺人演繹出各種面貌。死囚與其他面對死刑的人,因為死亡近在眼前而產生的複雜情緒,也將呈現其中。
本片將「死刑」還原為「生」與「死」間的掙扎,將執行死刑者與死囚還原為「人」,將社會慣常簡化的「惡」、「恨」與「正義」,還原為各種人性反應,帶觀眾走一趟「正義殺人」的大觀園。
3)女魔頭(Monster)
2003 /美國/彩色/ 109 mins/劇情片/35mm 導演:Patty Jenkins
李從小生長於破碎的家庭,八歲被父親的好友性侵害,十三歲被家庭環境所迫,她學會在公路旁拉客從事性交易;小時候的李曾幻想成為瑪麗蓮夢露一般的巨星,但周遭的巨變、眾人的排斥,卻讓她養成了比男人更強悍的性格。
不曾感受過愛的李,遇見了另一個女子:莎,並為她付出所有愛。為了與莎一同離開建立新生活,李更努力籌措金錢。在一次性交易當中,李險些被強暴及毆傷,她因自衛而殺死了對方,並拿走了他身上的錢。此後就像一條不歸路,生活的壓力、對嫖客的仇視與憤恨,讓她一再犯下同樣的罪行。
本片由真人真事改編,李因涉嫌七件謀殺罪被判處死刑,並於2002年處決身亡。莎莉賽隆的深刻演出讓觀眾感同身受,獲2004年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獎。
4)真相拼圖
2002/美國/彩色/95mins/劇情片/DVD 導演:Moises Kaufman
1998年10月,懷俄明大學一名同性戀學生:馬修謝普,被發現遭綑綁於拉若米小鎮郊外的一處籬笆上,被人痛毆而身受重傷,引起全美上下的關注。經過一禮拜的生死搏鬥,馬修謝普仍不敵死神招喚,在21歲生日前夕去世。一夕之間,居民心中美麗寧靜的家園也隨著他的死亡成了眾矢之的的罪惡重鎮。
本片導演Mois’es Kairtman與紐約Tectonic劇團成員為了尋找新戲的題材來到懷俄明州,實地探訪馬修謝普案的相關人士,除了完成新舞台劇,《美國天使》(Angels in America),也發現隱藏在案件背後的真相。
導演根據超過200人次的實地訪談,拼湊出事件的真實面貌,以模擬紀錄片的手法將案件經過還原,呈現出不同面向的觀點和更為深廣的內涵。
謀殺只是一個手段,真正的兇手是仇恨與恐懼,面對生死交關的抉擇,你會選擇仇恨還是寬恕?
5)死亡線(deadline)
2004/美國/彩色/85 mins/紀錄片/ DVD 導演:Katy Chevigny & Kirsten Johnson
冤獄救援是許多反死刑運動的萌芽起源。一群芝加哥西北大學新聞系師生協助調查,並為多名死囚洗清罪名,引起了美國伊利諾州州長雷恩(Ryan)的良心煎熬。本片忠實紀錄了雷恩州長在2003年1月10日為何採取美國司法史上「最大規模死刑犯全面性減刑措施」之舉。他在卸任前兩天以「死刑的非道德性」為理由,宣布予該州的167名死囚犯全面減刑,所有死囚都被改為「終身監禁」,包括一名將在48小時後遭處決的死囚。電恩在前晚給死囚案受害者家屬的信中,對他們表示無限的同情,然為避免將任何可能的無辜者處決,他必須這麼做。支持廢除死刑制度人士對雷恩此舉讚揚有加,然而此一行動亦引發美國社會對死刑制度的廣泛討論。
6) 正義難伸
1988/美國/彩色/85mins/紀錄片/35mm 導演:Errol Morris
將一個人送上死刑台需要多少證據?
1976年達拉斯一個酷熱的夜,亞當如同往常一樣,開著轎車出外去找樂子。他遇上16歲的大衛,兩人看了場電影,從此他們的命運邁向截然不同的方向。大衛宣稱亞當開槍射殺了攔車臨檢的警察;而亞當雖然極力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說他看完電影就直接回家,但陪審團並不採信他的話,決定將他送上死刑台。
如同所有被定罪的犯人,亞當堅稱他是無辜的;不過命運不同的是,在獄中度過11年後,亞當遇上了具有偵探性格、面對問題鍥而不捨的導演艾若艾瑞斯。在導演抽絲剝繭、鉅細靡遺的訪談之下,奇蹟竟然產生了。
「槍下留人」!面對這樣一個劇力萬鈞的題材,任何一個紀錄片導演都難免見獵心喜。本片除了呈現證人不同觀點、邀請觀眾在眾說紛紜之中,發揮自己的判斷力之外,更難得的是,導演呈現了社會與論的禁忌地帶,讓我們一窺「死刑」背後,隱藏的其實是「判人死刑」集體潛意識的權力象徵。
7) 鐵案疑雲
2003/美國/彩色/ 180mins/劇情片/ DVD 導演:Alan Parker
美國德州一位積極推動廢除死刑的知名大學教授蓋爾,因性醜聞身敗名裂、妻離子散、窮途潦倒,只有其女同事、也是廢除死刑聯盟的親密戰友哈洛威對他包容諒解。某日驚傳哈洛威遭姦殺,蓋爾在「鐵證如山、罪證確鑿」下,被判處死刑。
因「藐視法庭」才剛出獄的記者碧西接到蓋爾的「指名採訪」,希望能在其死前最後三天,進行每天兩小時的專訪。在訪談與暗地調查中,碧西發現疑點重重,死到臨頭的蓋爾竟真的是「冤枉」的,但案情急轉直下,「真相」已全然超乎想像。
最後的晚餐是兒子最愛的甜點,刑具已然齊備,看倌也都入座,當長針與短針成了一根長長的針筒刺進死囚的動脈前,關鍵的證據能否及時出現,挽救一條人命?
什麼是正義?誰有權力宰制生命,是自己、法律,還是上帝?這部片子有極沉重、震撼的意外解答!
8)缺席(The empty chair)
2004/美國/彩色/50mins/紀錄片/ DVD 導演:Vic Teich
晚餐桌前的那張空椅,象徵著慘遭殺害,再不能與親人共享天倫的一條生命……\r
。受害者家屬帶著憤怒與不平,藉由司法途徑尋求正義,但即便國家機器剝奪了行兇者的生命,是否就能讓已逝的摯愛回到晚餐桌前同坐?「恨」是撐持某些生者活下去的動力,但國家「對行兇者行兇」便能療癒受害人其心頭至痛,這樣的假設是否為真?
本片透過訪談死囚、典獄長、不同態度的被害者家屬等,持平呈現這個假設的不同面向,說明每個人因不同的背景、價值觀、情緒與對於人性尊嚴的信仰,面對失去摯愛之痛,療傷過程可以不同,看待死刑的立場也可以不同。無法改變的,只是餐桌前那張空椅,並不會在兇手斷氣那一瞬間再被填滿。那麼,對於受害者家屬而言,死刑的意義又是什麼?
9)島國殺人紀事一、二(Formosa Homicide Chronicle)
2000/台灣/彩色/113 mins/紀錄片/ DVD 導演:蔡崇隆
島國一
為什麼三名台灣死刑犯會引起國際社會的積極救援?怎樣的案情令台灣司法體系之沈痾一一現形?民間社會的救援能量如何捲動起台灣司法改革的契機?
《島國殺人紀事》紀錄了台灣有史以來最受矚目的司法案件—蘇建和等三人案的始末。一名記者在偶然的機會中,接觸了這個千夫所指的雙屍血案,多年查訪蒐証,不斷追索命案的真相,逐漸發現執法人員所拼湊出來的死亡拼圖背後,隱藏著難以想像的推理與聳人聽聞的祕辛,如果依照法院判決槍決三名青年,極有可能無法為死者申冤,而只是另一個悲劇的開始……。
此片揭露司法體系的保守腐化,死刑制度的正當性因此受到強烈挑戰。導演以偷拍方式採訪關鍵性的司法人員,以及它所凸顯的司法人權議題,在世紀之交的台灣社會,曾引發諸多爭議。2000年,纏訟近十年的「蘇案」獲准再審;兩年後蘇建和等三人獲判無罪出獄,目前仍在等待司法的最終確定判決。
島國二
盧正在歷史上的某個時刻,悄悄地消失,他消失地這麼急促、這麼安靜,安靜到島國上所有的人都幾乎遺忘了這件事,但是,盧正的家屬不會遺忘,他們永遠會記得是龐大的國家機器殺了盧正。
1997年12月,台南市婦人詹春子遭綁架撕票,棄屍現場發現之指紋、毛髮,均不足以找出涉案對象。案情膠著一個月後,曾任保安警察且與死者夫婦熟識的盧正,被警方以協助辦案名義約談。原先否認涉案的盧正,在被警方留置36小時後,終於簽了自白書承認作案,警方也因此宣告破案。檢察官和法官無視瑕疵百出的偵審過程,堅信證據力薄弱的兩條鞋帶,以及盧正的自白,一至三審相繼判決死刑定讞。
盧正的胞姊盧菁和盧萍堅信弟弟是清白的,她們不願放棄希望,不斷尋求再審及非常上訴機會。2000年8月正當監察院向法務部調卷,準備就本案偵審過程發生的各項瑕疵展開調查之際,法務部長陳定南突然於9月間批准盧正槍決執行令,盧正至死仍喊冤不已。
島國持續殺人,島國人民則持續選擇遺忘……\r
12月10日(五)
19:30 開幕片-回 家 20:30-21:30 *導演映後座談
12月11日(六)
11:00島國殺人紀事1、2 14:00女 魔 頭 16:30回 家 19:00真相拼圖 21:00死 亡 線
12月12日(日)
11:00鐵案疑雲 14:00 缺 席 16:30正義難伸 19:00回家 21:00神 秘 場\r
12月13日(一)
11:00正義難伸 14:00 死 亡 線 16:30真相拼圖 19:00鐵案疑雲\r
12月14日(二)
11:00 真相拼圖 14:00鐵案疑雲 16:30正義難伸 19:00女 魔 頭
12月15日(三)
11:00女 魔 頭 14:00島國殺人紀事1、2 16:30 缺席 19:00閉幕片-末日戲碼
20:30-21:30 *導演映後座談
座 談 會
12月12日到12月14日,在「殺人影展」之外,還有一系列的座談會,
邀請人權社運工作者、紀錄片導演、被害者家屬、藝術工作者、辯護律師、宗教界人士……從不同的方向、觀點和民眾對談:是正義伸張?還是正義殺人?
地點:堡壘咖啡廳(台北市延平南路98號,中山堂2樓)
第 一 場
死囚平反路漫漫
周峋山、盧正永遠等不到平反的那一天\r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12年死牢監禁後,再審宣判讓他們有機會呼吸自由的空氣,但目前還在等待不確定的司法結果
徐自強,死牢待決中
曾經參與冤獄救援的人權工作者、律師,談一談台灣死囚平反之路,如何的漫長…\r
時 間:2004年12月12日(週日)14:00-16:30
主持人:李念祖(律師、民間司改會董事)
與談人:葉啟祥(教會公報總編輯)林永頌(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蘇建和(人本文教基金會行政助理)
第 二 場
我與死亡擦身而過-藝術工作者的心路歷程
導演、攝影師、畫家、歌手…,在國外,許多藝術工作者選擇「死刑」做為創作題材,在台灣,漸漸也有一些藝術工作者用創作來詮釋對「死刑」的感受「與死亡擦身而過」,究竟是怎樣的心情?
時 間:2004年12月13日(週一)19:30-22:00
主持人:林詩梅(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與談人:Jeremy Peter Allen (【末日戲碼】導演)吳秀菁(紀錄片【回家】導演)沈紘騰(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攝影師)
第 三 場
宗教如何看待國家殺人
寬容、憐憫、救贖…,不總是宗教亙古不變的議題嗎?
天主教、基督教對於死刑的態度,清晰可見;在台灣擁有最大影響力的佛教,態度又是什麼?
宗教如何看待國家殺人?我們從宗教、哲學、社會面切入,精彩對談。
時 間:2004年12月14日(週二)19:30-22:00
主持人:雷敦龢神父(輔大中國社會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與談人:
惠敏法師(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教務長)溫金柯(財團法人淨土宗文教基金會教理哲學研究部主任)
【教師研習時數認證辦法說明】
本次影展及座談已取得台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教育局教師研習時數認證,請攜帶教師證,並於活動結束後,向工作人員索取研習條。
各縣市認證時數不一,影片及座談會每場最多以二小時計,詳情請洽現場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