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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紹華(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台權會執委)
蘇案是一條時間長廊,參照出過去十多年來我走過的路。1995年我開始接觸蘇案,當時是應中時晚報副刊之邀,針對剛引起社會關注的蘇案寫一篇短文。為了寫這篇記得只有八百字的文章,我首度跨進了台權會的大門蒐集資料。就這麼一篇短文的因緣,我看著蘇案度過了十多年。風風雨雨的十多年,我從一個剛畢業的碩士生,進入報社擔任記者,努力尋找空間報導蘇案,後來遠赴柬埔寨工作,與獄中的三人繼續通信往來,接著赴美留學,在異鄉聽聞三人無罪釋放時,獨自喜極而泣舉杯邀明月,到今天在中央研究院任職,又因緣際會地回到台權會擔任執委,繼續關注蘇案。在這一個十多年的循環裡,我自由自在地完成了許多年輕時代才有的夢想。
然而,和我的生命同時存在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他們的人生發展卻不是和我並行向前的。天差地別地,他們被迫停滯,而且一停就是十多年,人生最可能有夢的十多年。這麼長的時間裡,他們無法成為自己生命的作者。
扭曲的人生劇本
1991年3月24日汐止發生駭人聽聞的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兩人在自家床鋪上被狂砍共七十九刀致死,刀刀見骨,血流滿地。警方經過四個月半調查,找到一枚血指紋,確認當時服役於海軍陸戰隊的王文孝為兇手。由於王文孝當時為現役軍人,經過軍法二審二讞便槍決終結。但他遺留下來的前後矛盾供詞,便成為一齣扭曲的法律劇本的開場白。
經手此案的數十名檢察官與法官們,自此致力於忽略王文孝供詞當中的不一致,也無視於搜索及採證過程的多處疑雲(例如,莊林勳擁有案發時不在場的證明),整個法案從調查、取證、到判決用法,處處充滿嚴重瑕疵,罄竹難書,在此不細舉,任何神智清楚之人若看過此案相關文獻,都會對整個調查與判決過程產生質疑。然而,即使罪證不足,1995年2月9日三審定讞,三人依舊被認定為兇殘惡極的殺人犯,各判兩個死刑。
兩個死刑,儘管一個人只能死一次。吳銘漢夫婦魂歸西天那年,三人只有十八、九歲,高中畢業,自此生命被凍結十多年。
他們本該最為青春綻放的二十至三十歲,是在土城看守所裡度過的,那是許多重刑犯等待槍決之前的暫留地。而他們的暫留,一停就是十年。看著別人來來去去,甚至消失在被帶往槍決的腳銬鐵鍊回聲中,三名少年怎能不未老先衰?在那裡,蘇建和看起來病態龍鍾,和在外頭為三人奔波申冤的蘇爸兩人在精神上相依為命;劉秉郎則是滿頭白髮,靠讀易經來理解多舛的人生;莊林勳數度神志不清,成天對著牆壁自言自語,只有「蠟筆小新」的卡通偶爾能讓他忘懷失笑。
終於,2000年5月19日,法院同意重新審理此案。三年後,2003年1月13日,再審宣判無罪,並當場釋放已被羈押近十二年的三人。所有關心此案的人皆欣喜若狂,歡喜迎接已過而立之年的三人出獄。然而,檢察官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成功,同年10月27日三人再度接受再審更審。2007年6月29日噩夢重返,法官做出判決,再度判決三人死刑。蘇建和等三人不服提起上訴,目前仍正在高等法院審理中。
我們的共同記憶
在這段漫長的歲月裡,無數的熱心人士接棒參與蘇案救援的行動,國際的聲援力量也不斷湧入台灣。這些熱心人士的生命,絕大多數都和我自己的一樣,也和台灣及這個世界的發展一樣,經歷了各式變化,不論喜怒哀樂興衰消長,都在往前走。但是,一個巨大且持久的不正義力量,不斷消蝕這些熱心,也將台灣昭彰的人權惡名銘刻在國際視聽之上,更使得蘇建和等三人的命運,總是被不斷地往後拉扯。從1991年至今,他們三人懸盪在生與死中間,一拖十多年。三名少年死刑犯如今也已人近中年。
因為他們的生命被迫停在那裡,十多年來,蘇案數度引起廣大的社會迴響,成為跨界社會團體的共同關注。許多的中年人隨著蘇案老去,許多年輕人伴隨著蘇案成熟,許多的少年聽聞著蘇案長大。更多的熱心人士在往前走時,曾與三人有過交叉,靠近之後又遠去,有些人會轉回再度靠近,有些人就只此一回交錯。無論緣分深淺幾回,蘇案三人的故事,已成為過去十多年來無數台灣人的共同記憶。
只是,我們仍活在這「記憶」的當下與現場,還沒走出這充滿義憤的記憶。世界在變,台灣在變,我們每個人都在變,為何台灣的司法不正義沒有改變?蘇案是一條時間長廊,參照出台灣的無力與韌性。希望很快地,記憶終究成為記憶,三人的生命可以和我們其他人的一樣,理所當然地往前走,走出他們生命中的陰暗長廊。
4月28日,蘇案更二審第四次開庭,法庭觀察員募集中!
十二月二十日,已通過朝野黨團協商的漢生人權法案,因無法即時完成黨團簽署而出局,關係所有漢生病友尊嚴與權益的條文歸零,樂生院古蹟指定也喪失在院會進行表決的機會。經過七十七年,全體漢生病友的基本人權仍舊敵不過政治人物與政黨的政治利益操作。而七名來到立法院參與「陪漢生法案等最後一段∼36小時持續靜坐」的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同樣歷經苦難,同樣高齡,他們沈痛地說,「感同身受」。昔日政治受難者對於今天的「政治」受難者所表達的焦急與關切,讓所有催生漢生人權法案的社團與個人無言以對,也同時感受到更重的責任。
漢生人權法案本身並不完美,卻是長期參與漢生病人權益與樂生院保留運動的民間社團,一再面對行政、司法、立法機關相互推諉的情形下,為了突圍所作的努力。
(一)法案的保障對象,包括樂生院內、院外所有漢生病人:在國家錯誤隔離與歧視政策下,所有漢生病人皆應予以精神補償,而曾被強制隔離者再依時期長短予以補償。
(二)法案的權益內容,涵蓋對過去的補救以及對未來的保障:國家應正式道歉、調查事實、回復名譽、消除歧視,並且保障漢生病人終身受醫療與生活照護,現居樂生院區的院民則另外保障其於院區的居住權、提供社區照護、尊重其個別意願。
(三)法案的落實,則設計了漢生病人參與其中的人權保障與推動小組,且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如果法案通過,行政機關就不能再以過去一切依法、並無錯誤,悍然拒絕國賠協商;就沒有立場單方面決定樂生院與漢生病人的拆或遷;也無法繼續敷衍那些質疑捷運工程的院民,而必須應漢生人權保障與推動小組要求,盡完整公開資訊的義務。如果法案通過,司法機關就有機會超越與責任無涉的「補償」,進一步追究國家的人權侵害「賠償」責任;就不至於誤認「新醫院」的提供可以取代樂生院的社區照護;也不應該將院區保留與公共工程的選擇認為是一般的行政裁量。
今天,立法機關原本可以在自己的權限範圍內,為漢生病人權益與樂生院保留盡力,我們等到的卻是,台聯拒絕簽署協商結論並宣稱,「一切問題只需行政解決、毋庸立法」。倘若如此,自救會何須抗爭多年全無結果?難道任一國家機關的怠惰,都可以拿其他機關的怠惰來卸責嗎?台聯拒簽的另一個理由是,「法案不完美」,而無視自救會要求通過法案的呼籲,那麼它就必須自行對法案主體的犧牲負責。親民黨團的拒簽,實際上則是害怕樂生院古蹟指定影響捷運工程而有礙其選舉利益,全然不顧樂生院民人權遭受侵害的傷痛與應受補救的迫切性。
自救會發表的「哀莫大於心死」聲明中表示,他們會記得這一切,我們相信,歷史也會記得。而漢生病人權益與樂生院保留運動,仍將繼續。至於政治人物與政黨的人權、人道、人性立場,就交給所有選民在這一輪選戰中評斷。
台北市捷運局於10號晚間宣佈,表示新莊線新莊機廠工程將於9月11日復工,並隨即於9月12日清晨,大動作驅離守在院區門口的樂生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以及聲援群眾。透過參與抗爭的社運朋友回報現場消息、以及媒體畫面,我們除了加入聲援行列,更清楚的看見,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捷運局再一次以暴力手段對付人民,也看見政治人物罔顧承諾,未能盡責延續政策,完成原有的評估工作。我們對此嚴正抗議,也要求工程會立即說明,在未釐清所有工程疑慮之前,捷運工程必須馬上停工!
台北縣政府將有意解決問題的樂生青年聯盟、樂生自救會、與在場聲援人士,視為工程障礙,居然出動專門鎮壓武裝暴動、逮捕武裝罪犯用的霹靂小組,更以「侵占私人土地」為藉口,將上百名群眾以警備車強制搬遷。據在場學生表示,警方視學生為罪犯,逕行盤查,要求留下姓名與身分證字號,被警方威嚇要提出告訴,更有學生看見旁人被反手戴上手銬。警備車將人載往林口偏遠山區,然後就地放人,任其自行想辦法下山。早在今年三月,樂生院民與青年樂生聯盟至行政院長官邸門口抗議時,警方就曾將抗議群眾載往內湖山區不顧,而今又故技重施,北縣府與丹鳳派出所聲稱依法執行公務,事實上,前述種種強制搬遷的手段,已經嚴重違反行政執行法的比例原則,非法行使其警察權,不但不是「依法行事」,更涉及強制罪,妨礙人民自由!
而樂生保留問題,儘管蘇貞昌在行政院長任內曾經承諾,將保留樂生文化資產,並讓院民原地續住,然而隨著蘇貞昌卸任,承諾隨即跳票,政策亦無法延續。我們認為,政治人物的承諾,影響政策方向,而政策方向若有重大改變,應該進行公開的政策辯論,審慎評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在拆遷前夕,面對青年樂生聯盟的提問,卻表示「工程會責任已了」,足見其推卸責任,放任北縣府與捷運局在古蹟審查與各種地質爭議未完成之前,進入樂生院區施工!我們認為,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現任行政院長張俊雄、文建會主委翁金珠,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都應該負起責任,說明政策轉變的理由、古蹟審查的結果,並針對保留方案進行公開辯論,也呼籲台北市捷運局馬上停工,而台北縣長周錫瑋,更須為北縣府今日的暴力作為,鄭重道歉。除上述聲明以外,社運界亦將聲援樂生後續行動,爭議未決、立即停工!
簽署團體: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南洋台灣姊妹會、警察改革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青年移盟、中學生權利促進會……(陸續增加中)
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組主任 劉念雲
簽署日期:2007年9月12日

為了立體呈現蘇案三人無罪的證據,蘇案平反行動大隊依照案卷中的紀錄,製作原尺寸一比一的臥房模型,用以說明上訴理由,檢視高等法院判決書的違法與專斷。
據報載,最高法院已於八月二十七日完成蘇建和案人工抽籤分案,三位被告隨時面臨重新羈押和死刑定讞的威脅。蘇案平反行動大隊為了要求最高法院應以最慎重的程序審理,我們嘗試台灣刑事訴訟辦護史上首次:
原尺寸立體模型呈現無罪證據
懇請媒體朋友前來採訪,檢視判決的錯誤,揭露被告的冤屈
時間:2007/9/2(日)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4樓(濟南路2-1號)
流程:
1. 上訴說明
2. 原尺寸立體模型揭幕:先為死者默哀一分鐘,再揭幕
3. 無罪證據的說明及問答
主持人:
史 英 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蘇案平反行動大隊召集人
義務辯護律師團: 蘇友辰律師、許文彬律師、古嘉諄律師
(將派代表出席) 顧立雄律師、羅秉成律師、尤伯祥律師
新聞聯絡人:
陳生慶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秘書
蕭逸民 人本教育基金會蘇案專案秘書
時 間:2007年8月26日(日)11:00
地 點:台北市新移民會館~萬華館(台北市長沙街二段171號)
主辦單位: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台北市文化局、大大樹音樂圖像
贊助單位:行政院文建會、外交部
協辦單位:中央廣播電台
記者會流程
11:00∼11:05 「聆聽東南亞的聲音」歌唱比賽緣起與意義
11:05∼11:10 代言人萬芳演唱印尼民謠「ENGAWAN SOLO梭羅河」
11:10∼11:30 多元文化豊富台灣社會
1.導演侯孝賢致詞
2.中央廣播電台節目部副理吳瑞文
3.移盟代表李麗華致詞
4.第一屆團體組優勝者黃淑女和舒潘瑤示範演唱「水燈籠節」
11:30∼11:40 開放提問、享用姊妹特製越南甜點
11:40∼11:45 主持人宣布歌唱比賽時間、規則、報名時間、結語
不同於台灣其他歌唱比賽,要求新移民/工演唱閩南語或國語歌,第二屆聆聽東南亞的聲音歌唱比賽仍要求參賽者需演唱印尼、泰、越、菲四語歌曲,強調語言是認識一個文化的基礎,尊重新移民/移工使用母語的權利,並透過語言認識東南亞文化的精神。
你一定聽過歌手萬芳演唱深情的國語歌曲與道地的閩南語歌曲,但你一定沒聽過萬芳演唱印尼歌曲。今年聆聽東南亞的聲音歌唱比賽邀請萬芳擔任代言人,萬芳將於現場首度演唱印尼民謠「ENGAWAN SOLO梭羅河」,給你前所未有的感受。名導演侯孝賢先生也將到場並致詞、表達支持。新移民家庭代表李麗華也以個人經驗說明,透過學習菲律賓語言與歌曲能更進一步了解菲律賓的文化與生活。去年第一屆歌唱比賽團體組冠軍,中文識字班老師黃淑女和泰籍姊妹舒潘瑤示範泰國民謠水燈節。現場並備有姊妹親手特製的越南甜點。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發起團體:
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外勞行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夏潮聯合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蘆荻社區大學等。
新聞連絡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郭沛渝
【採訪通知】蘇案平反行動大隊請願行動(2007/08/13)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請願行動
時間:2007年08月13日(週一)上午10:00~
地點:法務部前(北市重慶南路130號)
說明:
1991年3月24日台北縣汐止鎮發生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同年8月
王文孝於軍中被捕,並承認一人犯案;但警方認為必有共犯,兩天後王文孝自白供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三人隨即被捕。
在警方連續審訊超過二十四小時的法定時間,以及嚴酷的刑求逼供對待下三人有的意識不清、有人被迫違背意志的簽下了所謂的「自白書」(警訊筆錄)。
如果能在憲法所規定檢警得以留置犯罪嫌疑人的二十四小時內,推動以上強制律師在場的制度,相信必能將非任意性的自白減到最低程度。
因此我們呼籲法務部與警政署應儘速推動「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
請願流程:
10:00-10:05 主持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
10:05-10:08 旁白(代表蘇爸的心聲):
1.感謝法務部槍下留人
2.當年如果有律師陪同偵訊…
10:08-10:18 行動劇
10:18-10:40 社團代表
10:40-10:50 說明陳情內容、向法務部遞交陳情書
10:50-11:00 開放記者發問與回應
11:00- 活動結束
~歡迎各位媒體朋友蒞臨採訪~
新聞聯絡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林淑雅
88父親節,在這個屬於父親的日子裡,有一群爸爸卻不快樂。因為這些跨國婚姻家庭中的媽媽們,因不能提出四十一萬多元的財力證明,而無法拿到身分證。許多跨國婚姻家庭為此,只好去跟仲介業者借款,遭受高利息的吸血剝削,讓原來就不富裕的經濟,雪上加霜。
八月八號父親節,我們將帶著十位「新台灣之子」,拿著象徵四十一萬元財力證明的「借據」,於總統府前向「台灣之子」借錢,讓新台灣之子的媽媽們能取得身分證。
時間:2007年8月8日(三)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貴賓室(濟南路一段3-1號)
主持人:王娟萍(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
9:30 集合
10:00-10:05 開場
10:05-10:10 行動劇
10:10-10:15 新台灣之子向阿扁借錢
10:15-10:30 團體發言
1.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鍾錦明
2.南洋台灣姊妹會—陳明致
3.台灣人權促進會—黃佳平
4.婦女新知基金會–劉念雲(開拓組主任)
10:30 呼口號,結束行動
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發起團體:
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籍新娘關懷協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恩加樂國際善工協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嘉義縣扶緣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陸續增加中……)
新聞聯絡人: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倡議委員會召集人 陳雪慧
時間:2007年7月25日(二)10:00
地點:行政院門口(忠孝西路與中山南路交叉口)
主持人:王娟萍(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
流程:
10:00~10:05主持人開場說明今天抗議目的
10:05~10:10行動劇
10:10~10:25移盟及新移民代表發言
洋台灣姊妹會邱雅青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鍾錦明會長
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組主任劉念雲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吳佳珮
10:25~10:30呼口號、結束行動
口號
1.財力證明,階級歧視
2.沒錢沒身分,反對、反對、反對
3.保障婚姻移民,廢除財力證明
4.基本人權要保障,財力證明要廢除
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發起團體:
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籍新娘關懷協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恩加樂國際善工協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嘉義縣扶緣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陸續增加中……)
團體連署名單:
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性別流’s、OURs:都市改革組織、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台灣在地文化交流協會、屏東縣潮州鎮潮庒文教協會、社團法人南投縣南投市青年返鄉服務協會、政治大學女性研究社、中華民國無障礙文教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台灣國際醫療行動協會楠梓移工服務團隊、中國國民黨青年團台東縣支團、Zi Teng、Migrante International、Asia Pacific Forum on Women, Law and Development、台北市棒球協會、女學會、破周報、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四方報、亞太移工工作團、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屏東區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服務中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中華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監督協會、大安溪部落工作站、南洋台灣姊妹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NGO台灣國際難民關懷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籍新娘關懷協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恩加樂國際善工協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嘉義縣扶緣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個人連署名單:
唐慧琳、高智梅、蘇美雅、林敏琪、羅娜貝、劉秋賢、蘇美玉、沈文香、林美華、陳美芳、美莉沓、楊江瑛、褚縈瑩、龔尤倩、吳哲安、劉漢民、游雅婷、梁綺涵、杜瑛秋、葉珈語、鄭稚草、王怡然、游斯帆、鄧之恒、姚耀婷、吳佳芳、王淑珍、李育豪、何松庭、連振佑、劉念雲、劉銘緯、陳平浩、王振益、舒正光、李宗望、李思璇、魏淑滿、張廷瑜、何俊頤、楊鎮謙、陳秀琴、楊小卉、蘇姿棋、黃馨頤、羅鍾靈、楊雅婷、黃詠光、陳柏屼、張月婷、李鎨澂、陳薇薇、鄭祐欣、楊宛怡、凌筠茹、呂卉媞、馮涵棣、沈玉瑜、徐靖媛、溫炳原、成亮、蔡佩蓉、羅宇信、張麗玉、陳芯宜、方俊育、翁佳霖、林良謀、陳雅慧、謝臥龍、萬廷威、葉慶璋、魏令城、呂玉玲、李欣怡、林鈺玲、林雨君、邱正祺、徐光華、林佳禾、胡清雅、陳秋雅、張文虎、宋竑廣、李達義、葉建良、蔡伊婷、陳素珍、劉瓊文、徐中雄、巫祈麟、宋國誠、許雅芬、洪千惠、吳香蘭、徐子俢、蘇昭芬、尤麗絲、林芳玉、管中祥、王顥中、陳端恬、張美齡、董福興、陳續升、崔愫欣、王鴻楷、吳文正、朱曉海、余漢儀、曾靖雯、戴禮欽、羅淑惠、葉慶元、蔡海如、林昕、黃鳳鈴、陳建良、唐景俠、吳啟新、黃倩玉、簡瑞芬、李佳燕、范遠濤、林鈺潔、鍾明光、李文权、靖琦、孫銘宗、蔡彩紅、張哲瑋、吳蕙如、林威震、鄭美華、黃倩鈺、陳思宜、蘇錦雲、歐芳文、陳春蓮、黃敏潔、陳怡君、羅加鈴、陳曉雯 wumi、杜娟娟、比恕依.西浪、林順隆、賀照田、許岡祺、張慧詩、郭力昕、吳曜杉、邱劉峻、邱永木、邱劉隨、邱凱毓、張建元、邱劉明、邱雅青、黃國祥、吳寧馨、陳虹穎、陳智筠、林家新、吳奕萱、張玉如、劉于瑞、侯姵玲、吳慧敏、王于杉、吳映青、何佳駿、楊華美、葛揚漢、黃博那、潘瑤、李坪鍵、簡素娟、林于藍、王麗容、林佩立、張雯琦、Abuu.kaaviana、尤素芬、張立本、孫瑋卿、歐芬蘭、孫銘德、孔維國、陳美霞、李麗華、蘇芊玲、曾婉燕、黃麗玲、吳昭瑢、林忠志、林木興、Connie Bragas-Regalado、陳信行、WU Sui-shan、陳金德、王淑麗、楊雅娟、王翊涵、劉俊儀、李凱婷、張皓筑、朱蓮竹、林欣蓓、葉乃銘、Robin Chang、陳燕婷、黃文玲、李惠珊、劉淑雲、李麗英、邱靖雲、丁文卿、呂嘉鴻、劉梅君、謝敏蘭、賴樹盛、馬保和、王凱平、張仁杰、趙剛、吳怡佩、陳斐虹、顧景昇、陳斐虹、張世倫、陳宜中、王曉丹、陳毅峰、羅桂美、Olivia Chan、魏玓、王子培、蕭朱亮、成令方、歐佩樑、姜貞吟、夏鑄九、蔡雅如、馮建三、李尚仁、陳瓊儀、朱錦鄉、郭昕宜、林庭瑤、劉心正、丘延亮、汪英達、謝梅華、曾國霖、游惠晴、林柏年、陳香杏、游婷婷、林銘雄、梁修身、鄧佳旻、周宇修、廖元豪、陳源湖、劉幸珠、廖娥、陳怡伶、蕭淑文、楊巧鈴、袁明城、曾柏文、李宛真、王麗玲、鄭尹真、李昭安、邵雅芬、黃淑女、簡妏如、蕭雅倩、吳淨寧、周志杰、黃立慧、王宏仁、包淳亮、李育真、宋聖君、方喜恩、潘纓花、何守中、王玉萱、吳美華、鄧海、白耀庭、林淑雅、吳子鈺、吳欣宜、周佩誼、許彙慈、曾嬿芬、楊智涵、張來好、陳大衛、Mo’o Eucna、張孟妤、陳長文、李素香、宋小海、藍佩嘉、陳韻如、江秋美-Nau、丁乃非、安振豪、章如玉、黃玉、邱羽凡、施威全、平田良子、蔡家倫、凌靜濤、吳信郎、曾薰慧、潘淑滿、陳姿宏、辛靜婷、賴文鳳、史美延、張志良、李建誠、潘美玲、林倩如、沈秀華陳昭如、李俊憲、范雲、吳佳臻、陳依潔、詹熒熒、張芸菁、周玫良、賴俊銘、黃聖閔、廖雲章、張正、法度.雅威、潘俊宏、關晨引、郭盈靖、陳韋綸、許乃丹、鄭稚草、楊秀彥、王玨、鄭鴻生、洪珮華、黃小陵、瞿宛文、謝明美、楊明惠、蔡順柔、楊祖珺、甯應斌、何春蕤、朱政騏、陳雪慧、羅美惠、呂美枝、王君琳、張雅翕、黃錦樹、黃盈豪、張淑娟、辛志超、林蕙青、黃才容、夏曉鵑、王介言、國樞、施逸翔(連署統計至2007/07/23,陸續增加中)
新聞聯絡人: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倡議委員會召集人 陳雪慧
By tahr in
02_新聞,活動,
03_行動
【司法有罪,三人無罪——讓蘇案繼續「審判司法」吧!】
歷時十六年,深受社會各界矚目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死囚案,於二○○三年首次判決無罪後,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今日(2007/6/29)上午十點宣判蘇建和等三人「有罪」。高等法院此項判決結果,多年來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所組成的救援團體,對於判決內容相當遺憾,並且對司法不正義的結果表達強烈抗議,並提出四點聲明如下:
一、三人無辜,永不妥協
我們認為,蘇案是這個國家社會最不人權的案件,蘇案三人是檢警濫權的犧牲者,蘇案判決更是我國法院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與嚴格證據法則的最佳代表作。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告三人犯行之情況下,被告三人原本即應依法判決「無罪」!我們對於「無辜被告」的救援,永不放棄;要求「無罪判決」的堅持,永不妥協。
二、判決有罪,證據何來?
一個國家號稱自己的司法制度「文明」,蘇案卻尚未終結,無辜的被告三人仍舊被判決有罪,這是身為法律人的悲哀。此次更審中,義務辯護律師團極力爭取,才使得法院同意邀請國際知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為蘇案出庭作證。李博士提出的蘇案鑑識十八項新事證重大發現,在在推翻檢方的舉證與推論,儘管如此,本案承審法院在有罪判決理由中,卻依舊對於辯方提出之各項重要證據未詳細審酌;同時也不遵守刑事訴訟法上的無罪推定與證據裁判基本原則。
三、國際控訴,司法野蠻
然而,即使對蘇案繼續進行訴訟救濟,但我們必須表達救援團體的心聲:「有罪的是司法,不是蘇案的無辜被告!」十六年來,無時無刻,法院所審判的不是無辜的三名被告,而是不公義的國家、不正義的司法。我們不會停止任何對蘇案有益的司法救濟途徑,但經歷多年的救援行動,救援團體已經對國家司法徹底灰心。蘇案代表了國家司法文明與野蠻的分界,我們決定要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等國際人權團體控訴,讓國際組織與國際媒體聽到台灣人民對於我國野蠻司法最沈痛的呼喚與吶喊。
四、請陪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三人繼續走下去
十六年了,我們本期待這是十六年來司法誤判、終結冤獄、平反蘇案的最後一程,顯然地,我們將被迫走向救援蘇案的第十七年。希望社會各界繼續給予蘇建和等三人及其家屬支持與鼓勵,救援團體將持續地關注並監督未來司法對蘇案的審判過程,並期待未來更多的人能夠繼續關心並參與;祈願我們的堅持,最終能再換回三人的自由清白之身!
司法拘禁了他們的身體,卻摧毀不了他們的心靈,歷史將會審判司法,還給無辜的被告三人真正的自由。假使司法不願承認錯誤,就讓蘇案繼續審判著我國司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