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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五月,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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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立法院就戶籍法第八條聲請大法官釋憲與暫時處分
戶籍法第八條幾乎確定違憲。這是包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在內之多數法律人的專業見解。可是行政院卻為德不卒,在游謝兩內閣都因該有
違憲之虞而要求立法院修廢該條未成後,違背初衷,執意規避聲請釋憲,逕自「依法行政」,完全無視此兩種作為間之明顯矛盾。
立法院也未負起國會立法與監督之責任,數年來一直拒絕修/廢該條,雖然該條不但法律問題重重,也根本未包括強制全民換發身分證必須按捺指紋的明文授權。而行政院和內政部之決定等於以強拗法律以包裝行政命令治國,立法院也似乎視若無睹。
「拒按指紋524行動聯盟」認為,立法院至少(一)應善盡國會監督責任,對行政院矛盾作為提出質疑與譴責;(二)應就戶籍法第八條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就該條有關按捺指紋部份,聲請停止執行之暫時處分。
「行動聯盟」業已擬具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之提案,已傳真敦請所有立委聯署,並將與部份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招待會,向公眾說明,並展開遊說工作。
「行動聯盟」也認為,行政部門既已罔顧憲法法治之基本原則,如果立法部門也不能善盡其國會職責,其結果將是我國民主化之嚴重挫折與倒退,即使贊成全民指紋建檔的國人(遑論國會議員),也應正視此一問題。
民間拒按指紋運動,已有近百團體聯署,唯因為數目眾多,且持續增加中,尚未正式成立聯盟。由於立院休會在即,時間緊迫,故先由部份團體組成「524聯盟」(524指今天),成員如次:
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國人權協會,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 (成員共56個團體),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澄社,台灣北社,台灣南社,婦女新知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新聞聯絡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教育部主任 吳佳珮\r
大家一起來拒按指紋
上週五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開會時,全體民間委員聯合提案,要求行政院就<戶籍法>第八條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就該條有關按捺指紋部份聲請停止執行的暫時處分。我自己更明言:必要時我會拒按指紋。謝院長會上的反應很政治,也很難了解:該條存在已經八年,過去沒人聲請釋憲,現在提出,會有「行政程序問題」(他好像忘了游、謝兩內閣都曾要求立法院修掉的該條還沒執行過);而且會傷害政黨和解共生(好像為了政黨和解,就可以不顧憲法和法律原則)。會後這幾天,他雖然也說要和民間委員會再溝通,對外的發言卻是:「於法有據,如期實施」。
一般沒有追蹤這件事的公民,可能聽得一頭霧水。事實上,這並不是一個專家才能談論的問題。用沒有身分證日子將很不好過的人造事實,來「強制」「全民」按捺指紋,其所牽涉的法律和人權問題相當簡單明白,您想不想試行了解? <戶籍法>第八條是這麼說的:「人民年滿十四歲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依前項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請領國民身分證,不依前規定捺指紋者,不予發給」。我們就來看看行政院自己的法規委員會怎麼看這條法律。
第一、該條「所定『請領』,應指人民第一次主動申請發給國民身分證,而不包括換發或補發之情形」。換言之,剛滿十四歲的少年之外,其他多數人都不必按捺指紋。
第二、「捺指紋之錄存、運用及管理,屬法律保留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之授權始得為之」。換言之,單憑該條,國民指紋不能拿來做戶政以外的用途。
第三、服役過的國民已經被迫按捺過指紋,該條也沒說還要再按一次,更沒說,服役過的國民拒按時,政府是否可以拒發。
第四、如果人民拒絕按捺指紋呢?「本法並未有主管機關得主動要求換發國民身分證之法源依據,亦未規定有得收回、註銷國民身分證、或身分證失效情形等相關規定。」前述民間委員就是因為有這些和其他法律問題,才會要求行政院聲請大法官釋憲和暫時處分。這是一般民主國家碰到法律有嚴重疑義時非常常識性的做法,並不是在唱甚麼高調。讀者也應該可以了解:我之所以聲明將拒按指紋,並不是一個「九怪」老人的「九怪」行為。既然有這麼多疑義,為甚麼不請憲法法庭把它說清楚呢?
可是,謝院長似乎已經決心不顧法規會的法律分析,而選擇和內政部站在一邊。可是您知道內政部怎麼解釋政府(譬如說)可以註銷舊身分證的法源問題嗎?因為政府「歷次」(四三年、五四年、六五年及七五年)都已這樣做過。我們都知道這是那種時代以行政命令治國的做法。內政部好像並沒和我們活在同一個時代。
更糟的是,不只內政部和謝院長如此,在內政部和建檔科技業者的聯合遊說下,立法院也一直拒絕修掉<戶籍法>第八條這條問題重重、有違憲嫌疑的法律。行政和立法部門似乎都有這麼一個設計:儘管法律有問題,但是人民沒有身分證將很難過日子,自然會乖乖地拿指紋來交換身分證。有這樣的立法院(扣除個位數以下立委),也就會有這樣的行政院(扣除極少數閣員);反之,亦然。
台灣的公民會不會都這麼「乖」,屈從於這種「強制」「全民」按捺指紋的雙重綁架?我還不知道。我只知道:沒有身分證這種殖民威權殘留物的民主國家的人民可不這麼乖。雖然經歷史無前例的九一一恐怖攻擊,布希政府也有意推動,美國至今也只有「部份」外國人和「某些」州的州民須按指紋。英國從柴契爾夫人時代經歷梅傑政府和兩任工黨政府,數十年來也推動不成。日本則反而把原來外國人須按指紋的規定撤消了。即使專制的中國也只在正在推行的身分證預留指紋欄。如果台灣真的「如期實施」,不但「超美趕英」,連中國也將遠遠落後。在<反分裂國家法>之後的世局裡,這是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所要的國際形象嗎?
其實,即使您贊成指紋建檔或還沒決定採何立場,也必須正視前述的(依)法治(國)問題。如果「和解共生」的邏輯可以凌駕憲法法律的考慮,連釋憲也要規避,那麼台灣還是一個憲政民主的國家嗎?月底在即,立法院已經擺明了不會讓<戶籍法第八條修正案>通過;更不會聲請釋憲。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因有違憲之虞而提出該修正案的行政院自己也拒絕聲請釋憲,我希望您會和我一起行使抗拒國家不當作為的人民抵抗權:我們可以拒按指紋,也可以打行政訴訟,一路打到憲法法院。我們不能讓台灣的民主化一路倒退。
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Toshi Kazama 少年死囚影像演講
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輔大和平研究中心、東吳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澄社…)於2005年5月19~22日,邀請日裔美籍攝影師Toshi Kazama(風間 聰)來台進行影像展出與演講,今日假國際藝術村舉辦記者會。記者會一開場,由知名DJ同時也是長期從事教會青少年服務工作的Lily C.,演唱自己創作的歌曲“Stars Fall from the Sky”,意指缺少關懷、迷失在社會中的青少年,就像天上墜落的星辰一般,亟需這個社會多加關注與扶持。
接著,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吳豪人親自扮演死囚,從象徵執行死刑的毒藥注射台上掙脫束縛起身,並分享他短暫模擬面臨死亡的感受。他指出,這次由替代死刑推動聯盟邀請Toshi來台進行系列演講意義非凡,因為Toshi讓社會大眾面對死囚、面對死刑執行過程、看到死囚的家庭與成長背景,同時也讓我們看到犯罪被害人與家屬,提供我們的社會更深層討論死刑的存廢。
Toshi身為一位專業攝影師、同時是三個孩子的父親,他希望以攝影來提醒世人,美國社會的槍枝、犯罪、毒品等問題,都源於社會未曾教育人民生命的價值。雖然他本身也曾經因為暴力事件受害導致左耳失聰,但是他指出,他痛恨犯罪行為但並不因此痛恨個人,因為他知道如果換個位置或成長背景,你我都有可能成為照片中的任何一位死囚;拍攝少年死囚、家屬、被害人家屬,讓他學習站在不同的位置,來瞭解每個人不同的背景與經驗。
站在一張巨幅黑白照片前,Toshi緩緩訴說他面對第一位拍攝對象Michael時受到的震撼,「我印象中的死刑犯應該是像野獸一般,但是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這麼一個白淨、弱小的孩子…如果不是在這裡,他可能會跟我的孩子成為同學。」自1996年起,Toshi以青少年死囚為主題,進行了八年的攝影計畫。他走遍全美監獄,拍攝下二十多位青少年死囚的黑白照片。在那些年輕的臉孔背後,他看到貧窮、破碎家庭、冤錯;犯罪跟清白只在一線之間,死刑更顯得無理荒謬。同時他拍攝電椅、藥物注射台等行刑器具,將死刑無可開脫的殘忍呈現在觀者面前。此外,Toshi也拍攝許多位受害者家屬,他在他們身上看到更感人的價值;死刑不能平撫仇恨,在死刑之外,社會能為他們做的卻是如此之少,他認為國家以殺止殺的作法只會造成更多的仇恨。
記者會現場在數張空椅子上放置仍在死囚行列的青少年照片,四周散落各種彩色氣球,替代死刑聯盟執行長吳志光表示,這象徵著他們原本應該有的彩色青春,也代表這些被判死刑的青少年們在這個社會缺席了;死刑所影響的不只是受害人與家屬,同時也讓死囚家屬失去他們的親人。這一次,Toshi將告訴我們的故事,不只關於被判死罪的少年、看似無罪的社會;更關於同情與共感、尊嚴與原諒,關於愛…。
940519替代死刑推動聯盟 採訪通知
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Toshi Kazama 少年死囚影像
青春本該多彩,Toshi Kazama鏡下的少年卻只見黑白。
在美國,這些未滿18歲的少年們,尚未有權買煙、喝酒、尚未有權投票\r
國家卻已經有權判他們死刑…\r
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輔大和平研究中心、東吳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澄社…)將於2005年5月19~22日,邀請日裔美籍攝影師Toshi Kazama來台進行影像演講。Toshi Kazama身為一位專業攝影師、同時是三個孩子的父親,他希望以攝影來提醒世人,美國社會的槍枝、犯罪、毒品等問題,都源於社會未曾教育人民生命的價值。
自1996年起,Toshi以青少年死囚為主題,進行了八年的攝影計畫。他走遍全美監獄,拍攝下二十多位青少年死囚的黑白照片。在那些年輕的臉孔背後,他看到貧窮、破碎家庭、冤錯;犯罪跟清白只在一線之間,死刑更顯得無理荒謬。同時他拍攝電椅、藥物注射台等行刑器具,將死刑無可開脫的殘忍呈現在觀者面前。Toshi還拍攝許多位受害者家屬,他在他們身上看到,死刑不能平撫仇恨,在死刑之外,社會為他們做得如此之少。
Toshi的作品獲得國際特赦組織 (Amesty International) 重視,於AI 網站上長期展出他的作品http://www.amnestyusa.org/abolish/juveniles/。Toshi亦多次受邀在全美各地、日本、香港、加拿大等各國家舉行演講。2004年第二屆廢除死刑大會(Montreal 2004, Second World Congress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於加拿大舉辦,Toshi更受邀展出攝影作品。
繼2004年底,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安排Toshi首次來台;短短三個小時的演講,為在場每一個人帶來了憾動與啟發,也引起國內媒體大篇幅的報導外,這一次,Toshi Kazama將告訴我們的故事,不只關於被判死罪的少年、看似無罪的社會;更關於同情與共感、尊嚴與原諒,關於愛….
時 間:94年5月19日(四)早上10:00~11:00 地 點:國際藝術村遊藝廳(北平東路七號二樓) 出席人士:Toshi Kazama(攝影師) 吳志光教授(替代死刑推動聯盟 副召集人) 吳豪人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 會長) 高涌誠律師(民間司改會 執行長)
記者會將由關懷人權的阿美族歌者阿洛現場演唱撼動人心的生命之歌開場;
現場也會重現執行死刑的電椅和注射台;
更重要的是,在記者會現場會展出TOSHI的照片,聽TOSHI用影像和生命對話…\r
歡迎記者先生小姐蒞臨現場攝影、採訪!
新聞聯絡人:吳佳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林欣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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