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您好,

上週折騰台灣好幾天颱風,不知道是否也打亂您的各項安排,無論如何,希望一切都還好。國科會主委近日表示,將於10月底送「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至行政院,我們認為,該草案缺乏政府開發與應用人工智慧應遵循的程序要件,政府應先行釐清及調整我國其他法律與本草案的關係,以確保實際落實各項安全與保障人權之措施。

上個月初,臺灣遠洋漁船所捕撈的漁獲,3度列名美國勞動部發布的強迫勞動製品清單,面對遠洋漁業的強迫勞動問題,我們認為,政府應推動修法、全面做到公平聘僱,以消除一切強迫勞動,保護漁工的勞動尊嚴與基本人權。而前些日子在台北地檢署前的集會,也引發社會對於集遊禁制區的關注,我們針對現行規範發聲明。我們認為無論政黨立場為何《集會遊行法》應修法,以確保街頭空間能讓所有人能多元發聲,而非以國安為由,一味劃定禁制區,限制人民集會遊行自由。

當台灣公民入境中國,是面臨越來越嚴峻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權的強迫失蹤風險。因此,在國際強迫失蹤者日,我們聲援目前仍音訊全無的富察,也呼籲我國政府應更積極協助我國公民及住民進入中港澳境內時,加強資訊說明及公布國人在中港澳失蹤之人數。與此同時,我們也與經民連合作,預計在明年出版針對港版國安法的風險評估。 

最後,10/10是世界反死刑日,在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出來後的現在,想再次與您分享台權會針對死刑違憲案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透過湯英伸、馬曉濱、蘇建和三個案件,指出死刑制度存在無法避免的風險,可能導致無法救濟的生命權侵害。死刑違背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生命權和人性尊嚴應受到絕對保護,死刑制度之弊端任憑再完善之法律建構,均無足避免,除了徹底廢除死刑外,實無救濟可能。

無法迴避的制度極限:死刑違憲案的台權會法庭之友意見書

台灣人權促進會針對死刑釋憲案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從三個代表性死刑案件,包括湯英伸、馬曉濱、蘇建和案,揭露國家司法機器本質上對人民基本權侵害的風險。死刑這項制度本身就存在極限,不論如何完善制度都無可避免一定會造成無法救濟的失靈現象,只要死刑制度存在,未來有人因制度、偵調判決錯誤而犧牲的可能性就不可能是零,死刑制度的廢除才得以有效形成冤獄事件的防火牆。

對於國家所保障之基本權,現行有死刑作為法定刑一種,與憲法保障基本權利、避免權力過度集中之規範均有所違背,生命權或人性尊嚴之維繫,應受絕對之保障,絕不能作為與其他利益間進行衡量之因素,死刑制度之弊端任憑再完善之法律建構,均無足避免,除徹底廢除死刑外,實無救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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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集遊惡法是魔戒,禁制區規範已過時】

本會認為人民皆有表意自由的行使空間和平集會的權利,只有在法治的前提下,才能予以限制。

集會遊行的本質為在公共空間直接表達訴求,為言論自由的展現,受到國際人權公約保障。
禁制區集會已是常態,且和平集會通常在第一線警察判斷中並不危害國家安全,讓人民完整表達訴求,更有助於降低後續政治爭議。對於特定地點的限制,應在個別法規中清楚規範,而非以國安為由,一味劃定禁制區,限制人民集會遊行自由,且執法的現場裁量權力容易流於恣意的風險,形成高度不確定的壓迫可能。

在民主逐步深化的社會,集會遊行法應修法並跟上人民的腳步,唯有確保街頭空間,讓所有人能多元發聲,才能建構民主問責的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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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臺灣三度上榜美國強迫勞動清】

美國勞動部發布最新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再度將臺灣遠洋漁船所捕撈的漁獲列入名單,為臺灣遠洋漁業第三度遭列名,顯示臺灣政府未能有效改善漁業的系統性強迫勞動。

臺灣遠洋漁船上的外籍勞工遭仲介機構以不實資訊欺騙,因而被迫支付仲介費及簽下借貸契約,背負龐大債務。上了臺灣漁船的漁工,經常面臨身分證件遭扣留、被迫在惡劣環境工作、無法逃離漁船或解除合約,遭受肢體、言語暴力,薪資和食宿費也被非法苛扣。

強迫勞動為系統性的問題,政府應推動修法、全面做到公平聘僱,禁止向移工收取任何費用,增設Wi-Fi設備,並消除一切強迫勞動,協助個別僱主向業者談判,共同分攤聘僱移工的費用,重視漁工的勞動尊嚴與基本人權,以消除遠洋漁業強迫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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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國際強迫失蹤者日:呼籲陸委會與政府公布國人在中國遭強迫失蹤人數】

每年8月30日為國際強迫失蹤者日,台灣公民進入中國境內,威脅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權的強迫失蹤風險仍可能發生,今年6月21日中國政府更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對台獨、分裂國家恣意定義,且明言最高刑度上至死刑,顯示中國無視國際人權標準的「司法」程序,甚至可能對當事人施加酷刑或不人道待遇。
 
我們也呼籲我國政府應更積極協助台灣公民與在台非公民於前往中國或香港、澳門時加強應對對策,包含:一、加強資訊說明:目前官方資訊恐怕仍不夠清楚的幫助家屬親友釐清程序,主管機關應可提供更詳細的說明與諮詢。二、公布國人在中港澳失蹤之人數,藉此客觀反映中國強迫失蹤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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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人工智慧基本法是沒有階梯的空中樓閣】

國科會今年公布「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試圖趕上國際管控人工智慧風險與保障基本人權的立法趨勢,現行的草案版本聚焦於政府推動人工智慧發展應扮演的角色,但對於政府單位應遵循的程序要件不清楚。

草案不但缺乏研發及部署人工智慧可遵循的治理路徑,甚至可能剝除既有可用來確保人工智慧資料來源、應用安全性的法律工具,草案羅列七項原則,卻沒有相應的執行說明,甚至偷渡開放及再利用非敏感資料,有牴觸個資法之疑慮,且缺乏問責單位、救濟措施、基本權評估、法律授權與規範。

政府應先行釐清我國其他法律與本草案的關係,以及需要調整的範圍,修正架構以確保實際落實各項安全與保障人權之措施,如此才能有效因應人工智慧帶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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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的年度盛事在9月21日圓滿落幕!非常感謝來餐會現場一起熱鬧,跟線上捐款支持的各位夥伴。我們允諾,在人權路上不懈地努力。

40年前台權會成立的時候,台灣沒有民主與自由,前輩與運動支持者們,頂著失去自由甚至生命的風險,開展人權與民主的工作。
40年後,台灣成為全世界最民主自由的國家之一,我們也有能力,與同樣支持民主自由的國際友人,一起承擔更多的責任。​

今年的募款餐會,讓我們募集了所需的7成經費尚不足的3成,懇請更多夥伴支持;兩個專案也差一些就能達標。 這些年來,若無各位的鼎力支持,台權會絕無可能走到今天。再次感謝每一位支持者,讓我們做伙打拼!
我們會持續推動人權的落實。在人權還有待提升的每個所在,繼續努力。

作伙繼續為人權打拼
人人有人權,代代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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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目前有台北、高雄兩個辦公室,以及11位工作人員,每到下半年總會擔心今年收支能否平衡,有沒有足夠的資源做來年的工作規劃、要取捨哪些安排。因此,我們希望定期定額能夠負擔50%的人事開支,讓財務更穩定,大約200位新的定捐夥伴支持,就能讓我們的步伐走得更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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